第43章 你不去看看你的未婚妻

大殿中央架起兩張桌案,李瑞恩和裴明榛分別在前站好。

一白衣一青衫,俱是年輕公子,豐神俊朗。

白衣類君子,很容易襯得人出挑,潔凈白色配上微笑隨和,立刻就有了謙謙君子溫潤如玉的氣質……李瑞恩很知道怎麽打扮自己。

可阮苓苓看到過別人穿白衫的樣子。

世人一提到君子二字,立刻會想起謙遜,溫潤,優雅,風骨,諸如此類的形容詞,好像形象符合了,你就是個君子,實則不然。所有形容詞中,最後一個‘風骨’才是關鍵,沒有風骨,你再怎麽謙遜溫潤優雅都沒有用,有了風骨,哪怕你布衣草鞋,不謙遜不優雅都沒關系,李瑞恩只做到了‘形’,他大概……非常需要別人的肯定。

反觀裴明榛,拓拓青衫,如蒼柏翠,似綠竹直,挺拔昂藏,眉眼裏自有天地,那是一種不需要別人肯定的氣勢。我自卓絕,看到我肯定我效仿我是你應該,看不懂,是你眼瞎。

大佬還是一如既往,王霸之氣滔滔……

阮苓苓捂住嘴,擔心自己笑出聲,這局必須穩了啊!

李瑞恩動了。

他左手牽起右手袖角,目光突然銳利,神色一改之前溫潤,動作大開大合,手裏毛筆隨之舞動,十分帥氣!

一看這熟練姿勢,就知他必定練了很久,男人動作力與美的結合,也的確足夠吸睛。

丹璇公主立刻自信回來,唇角揚的大大,目光滑過裴明榛後,立刻投向阮苓苓,各種挑釁得意,就好像在說——看著吧,你必輸無疑!你表哥還不知道寫什麽呢!

阮苓苓嗤之以鼻。

天真的小炮灰啊,你怕是還不知道誰是本文的天命之子。

大佬光環也是你同是炮灰的未婚夫能壓得住的?想的美!

裴明榛並沒有讓人們等很久,短暫思考後,也開始落筆。他的動作不像李瑞恩那麽大開大合,沒明顯的起範動作,只是懸腕提筆,蘸飽了墨,目光專注的開始。也沒有李瑞恩那種發狠,想要想要吃了誰似的勁頭,就像平常寫字一樣,神態相當平和。隨著他的動作,青色衣袖微擺,慢慢的,形成一種特殊韻律,讓人很舒服的韻律。

正好外面一陣風起,屋角掛的銅鈴清脆有聲,風隨門窗進殿卸了勁,到了裴明榛旁邊已經非常舒緩,輕輕拂起他的衣袂發梢,溫柔又安靜……

再加上那張臉的殺傷力,翰林老學士們說的不錯,看他寫字,的確是一種享受!

阮苓苓是個手殘,對鑒賞字畫各種境界沒研究,以她淺薄的看法,寫字認真用力是沒錯,但到了一定境界,就該站得更高,看得更遠,隨性而發,意境千裏,不然為什麽都說寫字是靜心的習慣?因為寫到最後,必然是靜麽。這些個殺氣濃厚的,一看就修煉不到位。

不是她無腦舔大佬,任誰來都應該這麽分析麽,就看這對比,大佬也是十足十的碾壓!

二人很快收了筆。

裴明榛並未關注李瑞恩寫了什麽,李瑞恩眼角瞥到裴明榛的字,瞳孔就是一縮。

殿上眾位官員已經上前,包括大景和喻國使團。

李瑞恩寫的是顏體,裴明榛寫的是柳體。書法上有個說法叫顏筋柳骨,這兩種字體備受人們推崇,也很難練出味道。顏體講究方正方正,橫輕豎重,寫出來感覺應該窮雄強圓厚,氣勢莊嚴,李瑞恩的字寫得是不錯的,腕力用的好,效果很是悅目耐看——

不跟裴明榛比的話。

裴明榛的字完全詮釋了柳體精髓,落筆爽利幹脆,筆鋒挺秀斂鋒,骨力遒勁,結構勻衡瘦硬。比之李瑞恩,仿佛他才是用力寫字的那個。

李瑞恩的顏體單看很好,和裴明榛的一比,問題就明顯了,圓厚有余,莊嚴不足。大概他本人太追求君子之風,太想寫的好看,就有些漂了,顏體的筋,還差了點火候。裴明榛就寫的相當完美了,緊湊的字體結構,撲面而來斬釘截鐵的氣勢,仿佛擊不垮,拆不倒,就是一副副錚錚鐵骨!

門外漢看兩個人的字,只覺得都很好看,但凡練過,有點眼力的,立刻能分出高下,任何試圖解釋辯白都蒼白無力。

李瑞恩臉色鐵青,這怎麽可能?裴明榛這個年紀怎麽可能寫出這樣的字?

裴明榛淡淡看了他一眼:“用筆在心,心正則筆正,貴使,你著急了。”

失敗在自己擅長的領域是一件很難承認的事,李瑞恩牙齒咬得咯咯響,一點都不想認輸。

他伸手指著自己的字,目光逼視裴明榛:“鼎之大小輕重,在德不在鼎。我喻國從不固步自封,常學習對周邊各國長處,在下不才,看過你們這裏的很多書,桀有昏德,鼎遷於商,商紂暴虐,鼎遷於周,你們的史書,你們的先人,都在教你們美好的德行才是治國之首,這沒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