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側寫

“一般人可能只會覺得恐怖,不會覺得奇怪,不過作為護林員的秦朗卻很清楚這事的詭異之處。因為東北林區有許多大型螞蟻,這些螞蟻的攻擊性都很強,但卻並不是沒有天敵,而它們的天敵,正是林子裏什麽都吃的野豬。所以秦朗當時覺得害怕極了,看到螞蟻獵殺野豬,就像看到老鼠把貓吃了一樣,他沒敢在原地停留太長時間,趕緊逃走了。

不過,他畢竟是年輕人,好奇心重,沒過多久,他又覺得很刺激,就自制了一套衣服,專門防螞蟻用的。然後在那個地區試著抓了一只螞蟻,丟在了養松鼠的籠子裏,沒想到幾秒之後,松鼠在一陣拼命掙紮之後,竟然當場死了。他一直以來的懷疑,終於被證實了。

他自以為發現了一種很厲害的螞蟻,覺得新鮮又刺激,幾天之後,他就花錢自制了一個玻璃缸,找人打聽了捕捉蟻後的辦法,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他還真的把蟻後掘了出來。

在養了半年後,他住的管理房附近又發生了一件事情,他淩晨起夜,在屋外忽然聽到了一個怪聲,出門去找,在不遠處發現了一個身受重傷的怪物,他上前小心查看了傷口,知道那怪物沒救了。

一開始的時候,他以為那怪物發出怪聲是為了求救,不過很快,他就明白了過來——它不是為了求救,而是為了托孤。

當那個怪物把懷裏的小猩猩遞給他時,根據他的記錄,當時他很猶豫,他不知道自己應不應該接受,不過那個怪物突然朝他笑了一下,他說從它的笑容和眼神裏,他感到了一種人類才有的情感,就像看到了自己的母親。

最後,他心情復雜地把那個小猩猩抱了過來。不過,他之後卻做了一個錯誤的決定——他拿起手裏的長矛,直接殺死了那個怪物。

他之所以這麽做當然不是因為嗜殺,而是想快速了結它的痛苦。只不過,這事當時只有他自己知道,藏在他頭頂樹林裏的另一只怪物卻並不這麽認為。

在這件事發生之後不久,他就生出了回老家的念頭。

為了躲避檢查,最後他選擇用自行車把毛桃和那箱螞蟻帶回了洪川,而且專挑鄉下的偏僻小路走,他自以為聰明,自以為把一切布置得天衣無縫,但他卻不知道,身後有只怪物一直尾隨了他一路。

一直到洪川,在無明山附近的一處斷崖下,那怪物攔下了他。”

或許這個漫長的故事過於玄幻,在場的所有人都聽得臉色發木,上面刻滿了驚訝。

“那他最後是怎麽活下來的?”徐秘書問。

“這個他倒是沒寫,不過卻寫了另一件事,在斷崖附近,因為他和怪物之間的爭執,不慎把那窩螞蟻甩到了山崖下。

後來村裏就經常出事,他明知道是那窩螞蟻做的孽,卻沒有勇氣告訴大家真·相,只告訴家裏人七八月份的時候不要出門,因為他知道那是螞蟻婚飛的季節。

奈何,人算不如天算!

他老婆還是沒聽他的話,在七月份的時候去河邊洗衣服,被螞蟻殺了。

秦朗看著心愛的女兒失去了母親,一個好端端的家突然被他自己親手毀了,馬上被仇恨蒙蔽了理智,他當時就做了一個決定——一定要鏟除那窩螞蟻!

他穿上自制的防護服,帶上繩索和汽油,摸·到了山崖下,不過並沒有馬上找到螞蟻,而是找到了一處洞·穴。

之後,他又沿著洞·穴,找到了地下溶洞,最後,他還真找到了當年裝螞蟻的小玻璃盒和紙箱。

不過,他沒想到的是——當年他養過的那群螞蟻,那個唯一的蟻後,已經在多年婚飛的過程中逐漸分裂了。一個蟻群逐漸分成了幾百個蟻群,一個蟻後,在漫長的歲月裏,生出了無數個接班人,它們已經占領了整個溶洞。

這哪是一桶汽油能了結的恩怨!

這還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他雖然用繩索下來了,螞蟻卻咬斷了他的繩子,斷了他回去的路,他一個人在這個溶洞裏轉悠了一個多星期,也沒有找到出去的路,他自制的那套防螞蟻的衣服最後也變得破破爛爛,他知道自己必死無疑了,最後找到了這個地方,把衣服撕碎,點燃,記錄下了這一切。”

聽到江昭陽完整地把這個故事講完,徐秘書不禁用手摸了摸腦門的汗。

“這叫什麽?”他不禁苦笑了一下,“天作孽,尤未可,自作孽,不可活!”

“這也不能叫自作孽吧……”江昭陽反駁道,“他也並沒有打算用那窩螞蟻去害誰,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人,在林子裏閑得無聊,可能是想找點樂子。再說那窩螞蟻是啃噬了那個銘牌之後變異的,跟他也沒什麽關系,這事真要追究起來,還是應該怪前蘇聯批準的人·獸雜交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