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並案(第2/3頁)

說完這話,他頭也不回地走了。

顏以冬望著他的背影,不禁微微蹙起了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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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昭陽走進指揮中心,發現正對門口的地方豎起了一塊白板,上面貼滿了淩·亂的調查資料和剛剛影印出來的照片。

陳權看到江昭陽進來,笑著跟他打了個招呼:“昭陽,正好你來了,我們正準備開會呢。”

江昭陽點了點頭,找了一把軍用折疊椅,隨便坐在了一個角落裏,此時整個指揮中心已經裏三層外三層,站滿了公安部從各地抽調來的精英。

徐秘書用手推了推金邊眼鏡,輕輕地咳嗽了一聲,然後打開了投影儀,把手裏的幾份档案資料放在了投影燈下。

剛才還充斥著各種低聲議論的指揮中心馬上安靜了下來。

“徐秘書……”陳權清了清喉嚨,“這次的案情分析,就由你來講吧!”

徐秘書一愣,覺得這樣不太合適。

不過既然領導這麽說了,他也不好再說什麽,點了點頭,就指著身後投影布上的档案說道:

“這次之所以臨時召集大家過來,是因為對這次的案子,有了新的發現。

根據國家安全部江隊長提供的線索,我們對洪川市近期發生的所有刑事案件進行了復查,復查的案件裏面包括了那些已結案的,自殺身亡的,交通意外死亡的,甚至有些強·奸、搶劫未遂的,結果篩出了這四起案件。

第一起案件就是大家很熟悉的11.13案,死者許韻。

第二起案件,11.27特大殺人案,死者……”說到這裏,徐秘書突然一停,回頭看了一眼投影布上的照片,語氣也隨之低沉了幾分,“死者,武志傑,也是我們的同事,生前曾任洪川市刑警支隊支隊長。

第三起案件,發生在12月1號,死者陳海鑫,在12月1號早晨7點左右,他曾跪在對面樓頂試圖阻止自己的女朋友不要自殺,但不慎墜樓身亡。不過現在看來,他應該不是墜樓,而是忽然被人推下去的。

第四起案件,就是前天剛發生的12.6故意傷人案,也就是現在網絡上很火的——公交癡·漢閹割案。傷者,錢海濤,無業,經常在高峰期乘坐公交車,猥褻女性,他曾有過強·奸未遂的案底,但屢教不改,在12月6日再次犯案後,被人尾隨到公園的小徑上,沒收了‘作案工具’。同時,他也出現了類似的失憶的症狀,無法為我們提供有用的線索。”

“我想問個問題……”徐秘書的案情分析剛結束,人群中一個高個子的中年刑警突然出聲道。

“請講!”徐秘書朝他伸出手,彬彬有禮地笑了笑。

“其他案件都還有相似的地方,就是受害者在案發之後失憶了,這勉強能作為並案偵查的條件,但這第三起案件,受害者已經死了,我看過案發時圍觀群眾拍的視頻,這個叫陳海鑫的被害者一直很清醒,並沒有任何失憶的特征。”

徐秘書一笑,“其實很簡單,因為這次的並案線索並不是失憶。”

說完,他就把幾張照片放在了投影燈下,那是四張鬧鐘的照片。

這四個鬧鐘雖然外觀看起來一樣,不過卻又各有不同。

按照照片上的編號,1號鬧鐘上面布滿了各種深淺不一的血痂;2號鬧鐘則顯得嶄新異常,就跟剛從商店裏買回來的一樣;3號鬧鐘則被裝在了一個證物袋裏,幾乎碎成了一堆零部件;而4號鬧鐘,則像是剛被人從泥地裏挖出來一樣,上面布滿了幹透或半幹透的黃褐色泥土。

徐秘書用手中的激光燈在投影布上來回劃了幾下,解釋道:

“跟大家看到的一樣,1號鬧鐘是11.13案被塞進孕婦子·宮裏的鬧鐘。

2號鬧鐘是洪川市局的保潔人員在武隊長門口的垃圾桶中偶然找到的。根據殺害武隊長的案犯趙如新的口供,他承認自己對這個鬧鐘有印象,但具體是誰給他的,又是什麽時候丟在垃圾桶裏的,他完全忘記了。

3號鬧鐘是在11.28自殺案的現場發現的,我們推測它應該是在陳海鑫從頂樓被推下來的同時或者稍晚一點,被兇手從樓頂拋落的。當時圍觀群眾密集,所有人都沒有注意到這個鬧鐘的出現,現場的刑警只負責把它掃進了物證袋裏,並沒有同其他案件聯系起來。

4號鬧鐘是在12.6案的案發現場附近的草坪裏發現的,因為案發現場遠離洪川市區,當地的民警以為是市民在公園玩耍時不慎遺落的物品,所以也只是把這個鬧鐘記錄在案,並沒有對這個物證進行追查。

現在有了鬧鐘這個新線索,專案組決定現在正式把四起案件並案調查,方向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對四起案件案發現場的所有指紋進行交叉對比,其他物理證據也是一樣;

二、對四起案件的被害人的社會關系重新進行調查,看他們之間是否有交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