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苟富貴,勿相忘

那是一個上元節,未婚夫王寧提著一盞兔子燈,在胡家書坊門口等她。

南京風俗,上元節夜裏,連續三晚都不用宵禁,百姓皆穿月白衣衫,提著燈籠,走街串巷,徹夜狂歡,城裏還開放了部分城墻,容許百姓登上城樓,觀賞金陵盛世夜景。

月白是一種淺藍色,在月光下,變成了白色,所以叫做月白。

若想俏,一身孝。這種顏色會給人平添三分姿色,不過,當全城幾十萬人都這樣穿的時候,撞衫不可怕,誰醜誰尷尬。

那時候的胡善圍覺得,全城的男人,都不如那個在月下提著兔子燈的男人適合穿月白色。

遊街的時候,路邊的攤主熱情推薦各種玉器首飾,她選了一個最便宜的玉簪,只花了半吊錢。

她有她的自尊,不會要未婚夫花太多的錢。除此以外,她還買了點心,要未婚夫捎給未來的婆婆,作為回禮,不沾對方一點便宜。

他親手給她簪在發髻上,說:“等以後成婚,你可不能再這樣客氣了。”

她淡淡一笑,“難道我插戴這個不好看麽?”

他說:“好看,清麗淡雅,宛若水仙。”

她看著一身月光白的未婚夫,心想:我覺得你比水仙還好看啊。

那個廉價的玉簪,便成了她最日常用的首飾。那晚在藏裏,混亂之際被人踩碎,她也曾惋惜過,果然玉通人性。

人沒了,玉碎了。

萬萬沒有想到,沐春會給碎裂的玉簪“收屍”,並且融了黃金,重新修復了一根全新的玉簪。

由於以前的簪子的碎的太厲害,工匠並沒有只是做成一根棍子的形狀,一雙巧手把碎裂的玉石磨成近乎透明的薄片,在簪頭做成一片片花朵的形狀,並用金絲剪成花芯,造型就是一朵玉台金盞的水仙花。

脫胎換骨,可以說是連親媽都不認得了。

原來,有人在乎,有人掛念著她。

胡善圍心頭一暖,本能的想要去接,可是轉念一想,我馬上回宮,去見皇後娘娘,向皇後請旨,追查劉司言一行人的下落,生要見人,死要見屍。

正如毛驤所言,此舉風險太大,秦王是藩王,稍有不慎,就是離間天家骨肉,殺頭的罪名,沐春立志將來封侯,為了博前途,正在鷹揚衛修理那些刺頭,揍別人,也在挨揍,還要說那些混賬話,做那些下流猥瑣的動作……

自己的事情,自己承擔後果,不要連累旁人,何況沐春是她知己,也是唯一在乎她的人了。

所以,胡善圍的手在袖子裏掙紮片刻,決定放手。

她違心的說:“不要隨便拿一個金鑲玉的水仙簪哄我,謊稱是以前摔壞的。何況,戴著烏紗帽的發髻,早就不適合簪花了。”

烏紗帽下,僅僅只能容得一個最簡單的木簪或者玉簪。選擇了官途,就要模糊女性的特征,漂亮美觀,並非她所求了。

胡善圍拒絕了沐春的示好,回宮。

沐春站在錦衣衛衙門外發愣,過了一會,瘋狂的踹門。

紀綱開門,放沐春。

沐春問毛驤:“為什麽善圍姐姐從你這出去,臉色就不好看?你們是不是欺負她了?或者又想出什麽賤法子,趕她出宮?”

毛驤喝著茶,“別想再訛人,她進來的時候臉色就不好看。至於我趕她出宮,更是天方夜譚。她以前是個八品女史時,我尚且動不了她,現在她連升兩級成了紅人,我怎敢隨便動她。”

沐春問:“那善圍姐姐為什麽不高興?”

毛驤說道:“不管你的事,你早就不是錦衣衛的人了,紀綱,送客。”

沐春心中充滿疑問,不過很快,他就明白是怎麽回事了。

因為馬皇後下了懿旨,命女官胡善圍遠赴西安,問責秦王妃,與秦王府一起尋找劉司言一行人的下落,並且命錦衣衛派出精銳隨行。

果然,如毛驤預料的那樣,馬皇後派出女官為代表,把矛盾控制在婆媳關系的範圍內,不至於上升到中央和藩國,一樣能達到目的。

從外人來看,是婆婆賜書,教訓兒媳,結果送書的中間人在藩地上出事了,婆婆不高興,又派了一波人去問責,問的也是兒媳,和兒子無關。

事關緊急,若劉司言他們還活著,耽誤一日,就危險一日,明天一早就出發。

宮裏現在還穿著秋天的夾衣,冬衣還沒分發下來。梅香把自己最好的棉衣送給胡善圍,“聽說西北寒冷,十月就會下雪,老師進宮時什麽都沒帶,這是我去年發的棉衣,還沒上身,老師拿去穿。”

胡善圍進宮時連雙鞋都沒有,梅香親手驗過她的身。沒曾想兩人成了師徒。

胡善圍並不推辭,收在箱子裏,叮囑道:“你不用掛念我,專心讀書,年底歲考,一定要考中女秀才。”

範宮正送來手爐,暖耳,裏外發燒的毛皮靴子等禦寒之物,說道:“你要記住,藩王府雖然尊貴,但你是皇後派出去的女官,代表皇後和皇室的體面,能爭便爭,爭不過,也不要逞強,把事情記下來,附上證據,皇後娘娘會替你撐腰。須知剛過易折,能屈能伸,方能長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