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第3/4頁)

北佳想喊又喊不出口,又驚又怕,邊哭邊拼命掙紮,但是她的力氣太小,完全不是周志鴻的對手,即使拼勁全力也沒能阻擋周志鴻的步伐,就在她即將被拖進胡同的時候,路邊忽然出現了一輛轎車,車燈照亮了黑暗,車主剛好看到了這一幕。

萬幸的是車主是個好人,立即停車下車,怒吼了一聲:“幹什麽呢?”同時拔腿朝著他們沖了過來。

車主是個將近一米九的中年男人,長得又高又壯,周志鴻完全不是他的對手,北佳這才得救,不然後果簡直難以想象。

當時周志鴻眼瞧著煮熟的鴨子飛了,還惡狠狠地威脅那個男的別多管閑事,不然一定會找人弄死他,但是男人絲毫不懼,從衣兜裏掏出了一本警官證,周志鴻這才明白自己得罪錯人了,拔腿就跑,但是未遂,直接被那個男的摁地上了,還被銬住了雙手,帶回了警局。

但是那個時候周志鴻還沒成年,又是犯罪未遂,外加家裏有關系,批評教育了幾天就被放出來了,可這件事卻成了北佳一輩子的心理陰影,從此之後再也不敢一個人走夜路,而且一看見周志鴻就害怕的不行。

發生這件事後,常春紅非常自責,覺得是因為自己這個當媽的沒保護好女兒才讓她差點遭害,但自責地同時,她又氣得不行。

常春紅是典型的小鎮婦女,性格溫柔熱情的同時又潑辣得很,直接去周志鴻家門口罵街了,把周志鴻的祖宗十八輩挨個問候,罵聲震天,幾乎整條街都能聽見。

周志鴻他媽也不是個省油的燈,還反過來罵北佳不要臉勾引她兒子,氣得常春紅直接跟這娘們兒打起來了,最後還是派出所民警過來了才把這兩人拉開。

派出所判定的結果是,周志鴻他媽必須要公開對常春紅和北佳道歉。

其實派出所這樣調解也是夾帶了些私心,因為他們早就看周志鴻不順眼了,明明是個無惡不作的小流氓,卻又拿他沒辦法,只能用這種方式教訓他們一家,同時也為了給北校長出氣。

北立民是中學校長,小鎮裏幾乎有一半人都是他的學生,包括派出所和公安局的大部分警察,也因為北立民在梅鎮的聲譽德高望重,這件事還引起了當地教育局的重視,周志鴻的姑父一看事情鬧大了,就警告了周志鴻讓他安分點,周志鴻他媽也乖乖道歉了。

這件事看起來是劃上了一個句號,但周志鴻對北佳的騷擾卻依舊沒有停止,只不過沒有之前那麽猖狂了。

自從這件事發生後,為了女兒的安全,北立民和常春紅兩口子再也不敢讓女兒單獨一個人上學,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北佳去西輔上大學,但是每當她放寒暑假回家的時候,還是不敢在天黑的時候一個人出門。

她今天之所以敢來夜市吃飯,就是因為有徐臨風陪著,而且周志鴻也不是天天晚上都會來夜市,鎮子上的人都知道他有固定的收保護費時間——每月的一號,除了這天他基本不會來,所以常春紅才會放心的讓女兒帶著徐臨風來。

但是沒想到冤家路窄,北佳還真的遇到了周志鴻。

周志鴻也沒想到能在這兒見到北佳,還是單獨一個人,心裏一下樂壞了,帶著人把她圍住之後,笑眯眯地看著她,語氣輕佻又猥瑣:“佳佳,什麽時候回來的啊?怎麽也不跟哥哥說一聲?”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北佳現在還是害怕周志鴻,想趕緊遠離這個人,但又不能表現出自己的害怕,不然周志鴻一定會更猖狂。她極力掩飾著內心的惶恐,面不改色地從凳子上站了起來,本打算直接去找徐臨風,然而周志鴻卻用力地摁住了她的肩頭:“準備去哪呀?哥哥送你去。”

“你別碰我!”北佳渾身起雞皮疙瘩,用力地推開了周志鴻的手。

梅鎮附近的人都知道周志鴻是個不好惹地狠角色,所以也沒人敢見義勇為,生怕被報復,周志鴻就像是個土皇帝,更加肆無忌憚了,直接把手搭在了北佳的肩頭。

北佳真的快被嚇哭了,似乎又回到了那個單獨上學的早晨,一邊掙紮一邊歇斯底裏地大喊:“徐臨風!”

這個位置在最角落處,又圍了一圈小混混,徐臨風站在店裏面,原本沒看到北佳,但是聽到她的聲音後立即朝那幫人沖了過去,順手從桌子上抄起了一個啤酒瓶,短短幾瞬間就沖到了那幫人面前,擡腳踹翻了擋在最前面的一個小混混,同時“砰”的一聲砸碎了酒瓶,下一刻就把鋒利的玻璃口抵在了周志鴻的脖子上,神色陰冷地啟唇:“松手。”

周志鴻橫行霸道慣了,哪見過這種上來就要命的狠人,當即就被嚇得面色蒼白渾身發抖,立即松開了北佳,還沖著徐臨風露出了個比哭還難看的笑:“誤會……大哥……都是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