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第2/2頁)

“她咋說?”

許父忙不叠的問道。

“她說從下個月開始每個月給咱們打一千塊錢。”

許父眉頭一皺,“一千塊錢能頂什麽?她不肯回來也不肯嫁人?”

“她不肯咱能怎麽辦?”許母苦著一張臉,“總不能把她綁了嫁人吧,再說咱也不知道她這會兒人在哪兒。她手機又關機了。”

許母心裏明白,這個女兒怕是要跟他們劃清界限了。可是想想一個月一千塊錢……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小波的學費是夠了,就生活費……”

許父沉吟了片刻,許母的眼睛忽然一亮,“那要不,讓她把錢轉給小波?一個月一千不正好嗎?”

只可惜了女兒那個錢不能一次性轉過來。

“她好歹念了四年大學,連點腦子都沒有?”許父不太高興,忽的想到了什麽又問妻子,“那她有沒有她那個丈夫生前是幹啥的?怎麽死的?”

“這……”許母懵了,每次跟女兒打電話,沒說兩句那邊就掛斷了,這一點前後倒是一致的。只是許嵐和原主的心態明顯不一樣。

原主再厭惡父母,心裏其實還是有他們的,因為他們的決定他們的想法乃至他們的要求而傷心或是難過,但是許嵐完全不會,如果不是因為他們是這身體的生身父母,許嵐完全可以直接拉黑永不聯系。

正因為這兩人是原主的生身父母,如今她成了他們的女兒,許嵐覺得要堅守做人的基本道德。

烏鴉尚且反哺,羊羔有跪乳之恩,一個人不能連自己的親生父母都不贍養。

孝不孝敬這個事情真不好說,因為這個世界上有無數種父母也有無數種子女。有的父母不會為人父母,沒有盡到撫養教育子女的責任,當然也怪不得子女長大後不孝敬他們。

在許嵐的固有觀念之中,她覺得哪怕跟父母關系再不好,父母沒有了勞動能力,做子女的連給父母一口飯一點錢都不舍得,那肯定不行。

原主的父母雖然觀念有些“扭曲”,可他們把原主養大,原主小的時候也沒有打罵過她,父母的生養之恩原主肯定是要報答的。

但也因為她不是原主,經濟上對得住原主父母就足夠了,把自己和女兒都搭進去就沒必要了。所以回村是不可能回村的,這一點許嵐早就想好了。

“不知道?”許父反問,臉色已經很不好看了。

許母的面色十分尷尬,“這,我沒來得及問。她也不肯說的樣子,要不然孩子要真不願意,就算了吧。”

“那像什麽話?以後鄉親們該怎麽議論咱們家?”

許父不依不饒,但凡許母稍微有點主見可能就懟過去了,你那麽能耐你上啊?只可惜許母就是那種非常傳統的農村婦女,家裏的大小家務一手抓,可有點事情要拿主意還得要許父來。

許父向來是家裏的一言堂。

“那,那咋辦?”

“你回頭多打幾個電話,等知道人在哪兒把她和孩子找回來。等到了家就由不得她了。”許父直接就拍板了,許母眼睛一亮,立即就跟有了主心骨似的。

女兒的性格她最了解,她就耐不住磨,只要她多磨幾次,她煩了多少就就範了。她是真覺得他們是為女兒好。一個女人帶著一個孩子身邊沒家人也沒個男人,這日子怎麽過?

等她回來,她就給說個婆家,就算不是之前那家,以她女兒的人品相貌還愁找不到好人家嗎?只要兩家結親,就算閨女兒是二嫁,二嫁的確“跌價”,但是聘禮多少都能拿一些。

反正先把兒子的學費搞定了再說。

許嵐可沒想到她都這麽說了,許父許母還不死心,不過他們不死心也無所謂,只要偶爾他們還能聯系上許嵐就不會急的以為她出事了要去報警,這就避免了很多的麻煩。

許嵐想了一下,那個號碼一個月就開兩天機,許母電話打過來,每個月就只有兩天能打通,時間長了,許父許母也不得不放棄了。

許嵐說到做到,真的每個月只往許母的卡上打一千塊錢。

許嵐想好了,等以後自己積蓄多了,可以稍微再給多一點,這些銀行轉賬記錄就是鐵證,許父許母也不能說她不贍養父母。

雖然她願意留下來,實際上是不得不留下來,她壓根就不知道自己怎麽穿越的,可是本質上許嵐還是她自己,就是換了個身體而已。

她可以以原主的身份在經濟上贍養她的父母,但她還是會按照自己的思維方式,以最壞的角度去揣測原主的父母會做什麽讓她覺得糟心的事情。

她守好自己的本分,也不允許許父許母再去貪圖她更多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