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四
奧斯汀大學,愛麗絲學院。
伊沃·戈登第一天上課,差點被刁鉆聰明的女孩子架在火上下不來。
女孩子們很不客氣,你剛說了上一句,她們就能接下一句,這是學生們給年輕的新老師的下馬威,好讓新老師知道她們不是好惹的。他差點窘到要奪路飛逃。
照著課本規規矩矩的上課看來是行不通了。
他松開領帶,“看來你們都事先預習過本學期的課本。既然這樣,這節課我們就來說說奧斯汀大學的創始人,愛麗絲·奧斯汀。有人沒看過她的作品嗎?”
女孩們開始笑,然後看著教室裏前排的一個女生。
伊沃不解。
女生長得很漂亮,雪膚大眼,棕褐色的卷發十分濃密,臉上神情似乎有些無奈。
下課之後,他才知道,這個女生跟他今天講的作家同名同姓,只是中間名不一樣。
女孩們很勤奮,作業都按時交上,小論文寫的相當精彩。英國文學史這門課相對來說不難學,也不難上課,但想要將課程講的精彩不讓學生們走神,還是得有點料的。
漂亮女生有個從中學就認識的男朋友,男孩長得也很漂亮,數理化都很好,在帝國理工學院上學,比愛麗絲大1歲,17歲就開發了一款手機APP,開了一個小科技公司,自任CEO。
男孩周末會騎一輛小綿羊來接愛麗絲,見面準會親吻,兩個小孩可甜可甜。
他就想:哎呀!年輕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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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生活過得很快,一個學期下來,已經跟幾個班的學生都混了個臉熟。他很受學生歡迎,大概是因為年輕,長相討喜,又沒有年長老師的沉悶,上課會給她們適當的講點小段子,帶動課堂氣氛。考試打分也比較客氣,能過的都過了,其實也沒幾個過不了的。
愛麗絲·奧斯汀總會是作業做的好考試又名列前茅的那幾個中的一個。
老師都會喜歡像她這樣的學生,聰明、勤奮,一點就通,又長得漂亮,看著就很爽心悅目。
她喜歡坐前排位子,聽課其實不太認真,但又很安靜,他也就隨她去了。大學生了,老師沒有責任、也不可能管得太多,不學會自我管理的學生是沒有前途的。
放學後他通常就下班了,回到公寓裏,給自己做點吃的,喝點小酒,玩遊戲或是看看書,單身男子就是這麽清閑。
周末會跟朋友出去騎自行車,玩跳傘,有點個人生活。
他謹慎的跟女學生們保持距離,學校沒有明文規定,但在職教師跟學生談戀愛,怎麽看都已經屬於“性騷擾”的程度,被發現或被告,那可不是什麽好事。他是健康的男人,也是心智正常的男人,用不著拿自己的事業去折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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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這屆學生畢業,再下一個學期,新學生湧進教室,他才忽然意識到,這意味著他再也不會在教室前排座位看到那個總像是在夢遊的漂亮女孩了。
他以為事情就會這樣,波瀾不驚的過去,他還來不及確認自己的感情,就沒有再見她的機會。
愛情可能不是天雷勾動地火,而是漸漸在心中萌發的嫩芽。只是,嫩芽就是嫩芽,隨時會被掐滅。
現代男女,哪來的那麽多纏綿悱惻?什麽都講究快節奏的21世紀,如果覺得不錯,那就約會找找感覺,說得來就繼續,談不來當然沒有下次了。
都說男女之間見面第一次就知道是不是自己的菜,他也就是習慣了她的出現吧。
說不上是“愛”吧。
生活還是有序而清淡的照常度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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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這個世界上有這麽多的擦肩而過,人們不再像從前那樣,需要用很長時間才能了解一個人。
也有了多種多樣的社交方式,不再像從前那樣,只能在一個狹窄的圈子裏社交。
但我們卻變得更怠於社交,習慣孤獨了。
要是在50年前,一個28歲的單身男子會被人看成“不正常”,但在21世紀,他還太年輕,年輕到還不足矣明白很多人生哲理的年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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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見到她的時候,她剛入學成為碩士研究生,在另一個學院。
他們不再是老師與學生的關系了。
在學校的一個舞會上見到她,每年的入學舞會主題都是19世紀,奧斯汀時代。參加舞會的教師和學生都要穿著19世紀初攝政時代的服裝,愛麗絲穿著一條蕊黃色的長裙。
“戈登先生。”
她先喊他。
他一眼就認出她,“奧斯汀小姐。”
香水味,衣裙布料摩擦發出的沙沙聲,皮鞋鞋底踩在地板上的細微的腳步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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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在月桂樹下親吻,月桂還沒有開花,茂密的枝葉遮擋住他倆。
他沒有問她什麽,她也什麽都沒有說。
他頭一次發現,親吻能讓人無比快樂。
愛情讓人無比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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