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苦艾酒(第4/4頁)
“也許是送人了,誰記得這麽多呢?”拜倫不在意的擺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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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個人住一整棟宿舍小樓,臥室在樓上,樓下客廳裏很亂。
“你的仆人呢?怎麽不給你收拾一下房間?”
“我不知道他去哪兒了,啊,這個該死的混蛋!是不是又偷懶了!”
愛麗絲又想翻白眼:主人不像個樣子,仆人肯定不會拿主人當一回事,沒準就拿著主人的錢出去花天酒地了。
“你滾去睡覺吧。喬治今晚會留下,”男仆喬治吃驚臉。“明天不要出去喝酒了,我和威廉·貝克福德先生住在國王旅館裏,你明天一早過來跟我們一起吃早餐。”
她用馬鞭的末梢輕拍一下拜倫臉龐,“聽到沒有?”
“知道啦。”
“喬治,早上6點就把他叫起來,他要是不肯起床,就給他臉上來一杯冷水。”又吩咐男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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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一早,喬治·拜倫精精神神的出現在國王旅館的餐廳裏。
愛麗絲讓雅各布給了男仆喬治5先令的小費,打發走男仆。
拜倫恭敬的對貝克福德先生行禮,又跟蘇珊、愛麗絲行禮。
規規矩矩的吃過早餐,拜倫陪著他們三人在劍橋大學校區裏轉悠了1個多小時。貝克福德對劍橋大學的興趣不大,覺得大學教育只能教出來平庸之才,真正聰慧的人不需要進大學學習,真正的天才少之又少,不能浪費時間在大學裏。
拜倫即興做了一首詩,說的是昨晚愛麗絲去小酒館找他這件事。貝克福德說他在作詩上小有天分,但得少喝一點酒,並對他說了苦艾酒的好處,一杯抵八杯。
愛麗絲說他喝酒喝得太多,輕則酒精肝,重則酒精腎。
蘇珊問什麽是“酒精肝”。
愛麗絲便回答:“你用酒泡一塊豬肉或是牛肉,泡它個十來天,這塊肉能都當蠟燭點燃了,更何況你整天喝酒呢?喝酒太多的人,內臟都會壞掉。”
蘇珊覺得有點道理,但可能還需要實驗來證明。又問“酒精腎”是什麽?
貝克福德便打斷了她們的對話,說不用知道的太多。
拜倫雖然也不知道什麽是“酒精腎”,但酒多傷身從他父親身上就知道了,他父親被稱為“瘋狂的傑克Mad Jack”,有錢喝酒沒錢吃的好一點,35歲就死於肺結核。
他悄悄問愛麗絲,是不是不喜歡他喝酒。又慘遭嫌棄:“喝太多酒就會吐,臭死了。”
他便有點訕訕,畢竟在一位淑女面前喝多了大肆嘔吐可真是太沒有形象了!
雖然吧,愛麗絲跟他相差不到兩歲,少年時期在一起玩了那麽久,他什麽狼狽樣子她都見過了,可還真沒有見過他喝醉。他就是再灑脫,這種沒教養的事情也不適合讓小夥伴看見。
便小聲說:“那我以後不喝酒了,不過可能沒法一下子戒掉,總之,會少喝一點。”
“苦艾酒也別喝的太多。”
“好。”論起苦艾酒這種文學男青年的必需品,他也早就喝過了。苦艾酒也講究品質,好的苦艾酒確實很不錯,能很快達到讓人飄飄欲仙的地步,還不上頭,不會有太難過的宿醉。
作者有話要說:
*苦艾酒就是《全蝕狂愛》裏蘭波和魏爾倫喝的那種會變綠的酒,苦艾酒據說有致幻作用,所以在19世紀文藝青年圈裏很受歡迎。
*19世紀初期已經開始流行現代長褲了,就是褲長到腳踝的這種,不過流行範圍還不太廣,時髦的人才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