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第七點歡沁(第2/3頁)

說了半天,也沒想到合適的詞語來。

“喜歡人不犯法,”祁北楊說,“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追求也不是罪。南桑,我就看上你了,我能怎麽辦呢?”

後面那句話無可奈何。他遞過去紙巾,余歡接了過去,慢吞吞地擦著手背。

祁北楊就是這樣啊,認準了的事情就絕不會回頭。看中了的東西就要立刻得到,買不到的話,也絕不會用同類型的將就。

余歡不是沒有想過,倘若當年她沒有參與那場演出,倘若祁北楊沒有去看,那麽他是否會傾心他人;然而事實證明,哪怕這人失憶,前塵往事忘得一幹二凈,再看到她的時候,依舊會瘋狂追求。

這人也曾經那樣真切地給過她溫暖,如珠如寶地呵護著,捧在心尖尖上。

余歡都不知道自己被他看上是福氣,還是禍患。

但她知道,自己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他的溫柔攻陷。

余歡能清清楚楚瞧見他所鑄成的尖刺,卻仍是忍不住地想要往下跳。

她說:“你今晚可以留在這裏,不過不能住在上面,我會安排你住在喬的隔壁。”

“那你的回應呢?”

“什麽回應?”

“上次的表白啊,”祁北楊說的理所當然,“考慮好了嗎?”

余歡猶豫了:“我可以給你一個月的試用期。”

這下輪到祁北楊驚愕了:“試用期?”

“對,”余歡的腦海中,一個大膽的想法逐漸成形,她撫摸著自己的衣角,輕柔地沖著祁北楊微笑,“咱們簽訂一份合同,你可以做我一個月的試用期男友。試用期結束後,能不能轉正,就看你表現了。”

余歡在房間中研究了一下午,終於謹慎地起草了這一份“試用男友合同”。

參謀宋悠悠有些惆悵:“你有沒有覺著,這份合同的條件,嗯,有點太苛刻了呢?”

她的手指壓在合同上,上面那一句清清楚楚寫著,試用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對乙方進行親密行為(牽手及牽手以上)。

宋悠悠吐槽:“你幹脆寫脖子以下親密行為禁止好了。”

余歡欣賞著自己列的條例,笑了:“脖子以上的也禁止,嚴禁。”

這一條僅僅是前提,再往下看,要過分的多——

甲方必須時時刻刻向乙方報備自己的行程,事無巨細;不可單獨與異性獨處,即使是工作上的事情也不例外;不許讓異性觸碰頭發,不許穿膝蓋以上的衣服,和同性出去玩耍也需報備,不許在外過夜……

反過來,只有一句。

甲方不許幹涉乙方一切行為。

宋悠悠把條例全部看完,目瞪口呆:“你這是在看管犯人嗎?”

打印機慢吞吞吐出來兩頁紙,余歡拿在手中,彈了彈,微笑:“他以前就是這麽對我的。”

不叫他嘗一嘗這樣的滋味,他永遠不會了解到被囚禁在籠中到底是什麽樣的感覺。

余歡取出筆來,在合同乙方處彎腰簽下自己的名字,幹幹凈凈,端端正正的兩個字。

嘩啦,扯出紙張,她屈身,同樣在第二張簽下。

“悠悠,你之前說的雖然偏激了點,但有一點是對的。總得叫他意識到這麽做是錯的,不然就算現在繼續下去,也沒有什麽好結果。之前我和他都太沖動了,不如定個條款約束著。”

宋悠悠呆呆地瞧著她:“歡歡。”

余歡簽好字,合上筆帽,垂眼欣賞自己的簽名:“嗯?”

“你真的好帥,想嫁。”

余歡笑了,順手揉揉宋悠悠的腦袋:“想著吧。”

宋悠悠突然不想站歡楊了,她想站歡悠。QAQ

余歡捏了合同去見祁北楊。

她原以為這樣“喪權辱國”的條例,他不會答應,結果祁北楊只是淡淡看了一眼,一目十行,刷刷刷就痛快簽字。

余歡這才放心地叫喬領他去他的房間。

祁北楊簽的這麽痛快,余歡倒是提心吊膽了半天,擔心這匆匆起草的合同上有漏洞,晚上也睡不著,熬夜起來看合同,一遍遍在腦海中過,最後抓著那張紙睡的覺。

睡眠不足最直接的反應是精神不振,但還要抽出時間來啃老師留下來的閱讀作業。老師布置的書已經派人買了回來,余歡和宋悠悠一人一本抱著啃,邊查電子詞典,邊寫閱讀筆記。

寫到一半,祁北楊推門進來了。

余歡忙著看書,只瞧了他一眼,重重打了個哈欠,繼續寫,手下筆不停歇。

她困的時候眼睛總是容易蓄淚花,模模糊糊看不真切,只瞧見祁北楊端了個什麽東西過來。等到他把杯盞放到面前,輕輕地推給了她,余歡這才發現,原來這人端了杯咖啡過來。

祁北楊也不偏頗,知道宋悠悠在這裏,給她也端了一杯。

宋悠悠受寵若驚地接過:“謝謝啊。”

余歡多看了祁北楊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