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琳達(第2/3頁)

這一點她並不要求太高。

那種面面俱到的好人,活得太累。

她自己就不是那種人,自然也不會強求別人這麽做。

在她眼裏,對面的女孩長得也不是顯眼的人,雖然和她的親媽有些地方像。

只不過那一雙眼睛特別有精神,看向別人時,帶著說不出的沉靜。

琳達算是下定決心,這個孩子一定要拉近自己的學派裏。

然後她就打算和余穎開門見山地談一些東西。

她問:“你覺得父母親和孩子之間的關系一般是怎麽樣的?”

余穎想了一下說:“所謂的母子關系嘛?有好,也有壞的,也有一般的。”

“有些人根本還沒有來得及做好為人父母的準備,結果就成為父母親。”

“他們一個個手忙腳亂,恨不得不生孩子,親子關系並不一樣好。”

“也有很好的一家人,父母親都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他們在追求自己的快樂之前,會想一下自己的兒女,兒女的日子就會好過很多。”

“另外,機器人保姆出現,雖然讓當爸媽的從待孩子種解放出來,孩子們的安全基本保證。”

“但機器人保姆出現,明顯會對一家人的感情會有減弱,感情本來就是需要雙方的努力。”

琳達一直認真聽著,聽後有些奇怪地說:“你是怎麽想出的?”

“看書,尤其是一些名著,他們之所以被人推崇,是經過時間檢驗的。”

“雖然很多書的作者並不是這個時代的人,但人的本質沒有變。還有,就是自己的體會。”余穎很是淡然地說。

啊!琳達一下明白過來,這個孩子的話裏有話。

她可是知道這個孩子情況。

也知道她親爸媽所有的情況。

在外人琳達看來,不知道他們是怎麽湊到一處去。

據說他們兩個人在一開始見面時,是所謂的一見鐘情。

即使他們原本各自有情侶,也是鐵了心分別踹了愛人在一起。

兩人以閃電一樣的速度結婚後,倒是有過一段時間的恩愛時期。

只是生下孩子沒有多久,所謂的愛情就像是龍卷風,來得急去的快。

兩個人就漸漸沒有愛情的甜蜜,沒有馬上離婚,就拖下去。

直到孩子七歲時,他們終於有機會,解除了那場婚姻。

在外人看來,會感覺他們兩個人是愛情至上的人。

愛上時,寧可劈腿,也要在一起。

等到感情盡了,他們兩個人曾經的恩愛,就全部消失。

他們不願意在一起後,誰也不能壓著不離婚。

這一點上,他們有權利解除所謂的婚姻。

但離婚後他們的行為,琳達看不上的。

不管怎麽樣,他們有孩子。

他們兩個人誰也毫不在意這個孩子。

把孩子往寄宿學校一扔,就萬事大吉。

好在是學校生活是比較透明化的,孩子不委屈。

但琳達明白孩子還是惦記著父母親的愛,這是人之常情。

有很多人年紀一大把,親爸媽才去世,他們一個個還是哭得不行。

從有愛家庭裏長大的孩子,往往更加溫和,有愛心,所以理事會還是提倡社會以家庭為單位。

據琳達的了解,這一對夫妻離婚後,就沒有專門看過這個女兒,只是依法給與孩子的費用。

這麽看來他們夫妻還真的是少見的一對,在對待孩子的觀點上是一致的。

琳達看的明白,這個孩子知道親情,有也可以有,但絕對不會去乞求。

因為乞求而來的感情,在施舍者眼裏是隨時可以拋棄的。

一點也不珍貴。

余穎在說話時,也是找尋過原主的記憶。

她沒有同類朋友,也沒有什麽親人,她最好的朋友就是書籍。

雖然原主看多書,不等於她具有同等的經歷。

但在人性上的了解,最起碼讓她從被父母親拋棄中很快就走出來。

在小說裏,不被父母親看中的孩子多了去。

原主在比較一把後,發現自己所處的時代還是很不錯。

親爸媽雖然不怎麽負責,也不怎麽靠譜,直接放開所有的一切。

但他們沒有用父母的權利壓榨她,也沒有打算買賣她,這一點就很令她慶幸生活在這個時代。

要是在遠古時代,那種被家人賣了之後,還要感恩戴德的情況令人發瘋。

沒有比較,就沒有幸福感。

在對比過後,她並沒有對他們兩個人有惡感。

當然也沒有什麽好感,最多是一種路人的感覺。

對於大家所說的親人之愛,也不怎麽在意。

要是在意的話,最終倒黴的人還是自己。

這一點原主看得很清楚。

這情況造成在她成長過程中比較冷漠。

對那些不熟悉的陌生人並沒有太多的信任感。

這導致她本身出現了那種帶著點社交恐懼症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