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見鬼

一頓拳打腳踢後, 幾人朝白斐吐了幾口唾沫,這才大搖大擺地離開。白斐抱著頭蜷著腿仍舊縮在地上, 直到他們的腳步聲徹底消失,他才抱著頭窺了兩眼, 確認人已走遠後才齜牙咧嘴地坐起來,也沒管自己身上的傷,只“唉喲”地叫喚著朝墻根爬去。

墻根下有一小茬腳踝高的野草,借著黯淡的月光, 他將手伸進草叢裏摸索,還沒等他摸到東西,眼前便是一亮。羊皮燈淺淡溫和的光芒嚇得他縮回手, 眼裏出現雙皂色的靴, 沒沾半點塵埃, 厚重的毛皮鬥篷邊緣垂在靴上三寸處。他一愣, 剛要擡頭, 卻見那人俯身, 月白燈光下伸來只瑩白纖長的女人手撥開草叢……他一個激淩回神, 拿摳了滿指甲黑泥土的手阻止她的動作。

啪——

空氣中響起清脆的拍掌聲。

那只手毫不留情地拍開他的臟爪,眼明手快地從草叢裏拈了塊碎銀子出來。

白斐一急, 也不管半夜一個女人出現在此有多詭異, 滿眼只有那塊碎銀子, 小小的身體朝上一撲, 像只護食的幼犬,沖銀子搶去。可那手明明就在眼前, 也不見怎麽動,他撲了幾撲卻都撲個空。

“把銀子還我!”他壓低嗓門發出低啞嘶吼,憤怒無助。僅有的十幾文銅錢已經被搶走,若連這五兩銀子都留不下,他未來幾天很有可能餓死街頭。與死亡比起來,眼前這不知是人是鬼的家夥也顯得沒那麽可怕,他用狼一樣的目光緊緊盯著這個古怪的人——夜晚雖涼,一件夾衣也足以禦寒,可這人卻披了身厚實鬥篷,在燈光下火似的紅,整張臉都藏在兜帽的陰影中,詭異難測,像志怪故事裏專捕食孩童的妖怪。

“白斐?”妖怪說話了,聲音悅耳,吐字清晰,是再標準不過的官話。

白斐捂嘴——故事裏有種妖怪,一旦叫了對方名字,若對方應了,魂魄就會被她拘走。

他是不敢應的,只能“嗚嗚”幾聲,也不逃,兇狠地看著她,指著那銀子比手劃腳。

鬥篷下傳出聲輕笑,妖怪將兜帽掀下,露出張秀麗的臉龐,被羊皮燈一照,白皙的皮膚玉似的透亮,叫白斐看得一怔。

居平關的氣候不好,風沙大,陽光烈,條件也一般,女人的皮膚雖不像男人那樣黝黑,卻也粗糙,就算是快活樓的姑娘,那白也是脂粉堆出來的,白日裏洗了鉛粉都是臘黃的臉,像眼前女人這樣水透的肌膚,在居平城裏算是罕見。思及此,他不由摸摸自己的臉。他這張臉皮鎮日被快活樓的姐妹們誇白膩,就不像這居平城土生土長的人,可在眼前這人的對比下,他便覺得自己這臉糙得不行。

他沒見過這麽漂亮的女人——大眼睛,小嘴唇,眉間一點勾人的紅,皮膚白得發光。他肚子裏沒墨水,搜腸刮肚也無法形容,就是覺得她與眾不同,往那一站,天生就帶著讓人自慚形愧的氣息,能把人比到泥水裏。

唯一能想到的詞,就是幹凈,像月光。

握著羊皮燈的手松開,那燈便穩穩地浮在半空。季遙歌蹲下,捏起白斐的下頜,另一手輕輕擦拭他臉上的泥汙。他剛才死命護著頭臉,傷全在身上,所這臉就沾了些泥水,一擦就掉。

十歲的孩子,已經有成年後俊秀的輪廓,眉梢染著世故和風霜,化成眼裏刻意為之的天真。他和白硯完全不一樣,身上找不出一星半點的優雅風度,更沒有白硯偶爾顯露的君王氣勢,他只是個市井混混,遊走街巷卑躬曲膝只為三餐溫飽。他不過十歲而已,比白硯更早知道世態炎涼、人情冷暖,連一點不切實際的幻想都沒有。

要說相似處,倒也不是沒有,可能眉毛,或者是鼻子,還是嘴巴,總有幾分肖似白硯,以至於她看著他,總有看到幼年白硯的錯覺。

可他畢竟不是白硯,只是白家的後人。

白硯死了一百年,魂魄也不知在幽冥地府輪回過幾趟,早就變成和她、和白家毫無關系的陌生人。人之執念帶不到下輩子,他不會記得這輩子發生過的所有事,不會記得她,不會記得赤秀宮,也不會記得曾經執著不棄的一切。人死如燈滅,懷念和痛苦,其實都只是生者而已。

當然季遙歌並不痛苦,她只懷念。

白氏覆滅三百年,白家的後人早就泯於塵世。她遊走人間這些年,除了尋找靈骨吸納之外,也在尋找白家後人下落,終在居平城裏尋到白斐。剛才她回答高八鬥,白斐只能勉強算作白硯後人,可不是勉強嗎?白硯登基之時才七歲,直到被囚都未娶妻,更別提生子,在萬華兩百年,也只是忙於修煉,並未留下後代。白家到白斐這一代,歷經朝代變遷,早不知分崩離析了多少年,白斐至多就算白硯不知第幾代的侄孫輩,卻已是她能找到最近的關系了。

白斐眼也不眨地盯著她,總覺得她的目光穿透了自己,在看一個遙不可及的存在,直到清冽悅耳的聲音響起:“挺聰明的,知道挨揍前趁機先行把銀子藏進草叢裏。”她在誇他,可他耳朵裏只有“銀子”兩個字,飛速從她手裏搶過那塊銀子,他也不顧身上剝皮拆骨的痛,刺溜一下爬出去老遠,嘴裏只道:“我的肉酸的,不好吃,快去找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