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就你了(第2/2頁)

李玄禎聽了,當下給她哼了一段曲子,她驚為天人。

然後,也就沒什麽然後了。

然後她沒有要求,李玄禎當然不可能給她譜曲;

然後這曲子已經定型了,她也沒必要再折騰,當然,在之後她順著李玄禎的調子,跟著往後推了推,也就是那樣了。

她在作曲上,真沒什麽天賦,事實上若不是後來為了跟上李玄禎的腳步咬牙去學了鋼琴,她連譜子都不怎麽會看——她雖然自學了五線譜,可如果這麽簡單就能學全乎,也太對不起人家從四歲開始練琴,然後還上了音樂學院的學生了。

“我只是覺得這個歌詞,應該這麽作曲才更有意思。”

丁丁點點頭:“我也這麽覺得……楊小姐真的不考慮我們公司嗎?”

“我向丁總保證,如果我要進娛樂圈的話,一定同你們公司簽約!”

丁丁看著她,忽而一笑:“既然這樣,那我也就不勉強了。這樣,我把這首歌拿回去開個研討會,再然後同楊小姐聯系好嗎?”

“好。”楊楠很是利索的點頭。

丁丁一笑,只覺得眼前的姑娘著實合胃口。心想李玄禎這事雖然有些稀裏糊塗的,眼光卻還是一如既往的好。

有楊楠給出的調子、歌詞,再加上丁丁的傾向——還隱隱的有那麽一點李玄禎的背書,這首名為“自我”的曲子很快就通過小魚的審查,審核組給出的意見就是,可以買,最好是連整首曲子都買下來。

但李玄禎早先就給出了這麽一段,楊楠自己往下推也只推到了一部分,還有一大半是沒有的,丁丁同楊楠聯系,楊楠也只有老實告訴她,需要反復琢磨——還不見得能成功。

後來丁丁又找了一個從別的地方挖過來的專家,一行人最後決定,歌詞就這樣了,曲子在現有的基礎上再加工,而這一部分,楊楠就需要跟進了。

而到了這裏,就又出現了一個問題,如果楊楠已經簽約小魚,那不用說,這首曲子就是她的了,小魚會全力給她包裝,推她出道,甚至可以讓她在魔都的這個舞台上唱上一遍,在全國人面前露露臉——雖然魔都的這個節目是翻唱過去的歌曲,但他們安排楊楠唱一首原創的,也是再簡單沒有。

但楊楠沒有簽約!

她不是小魚的人!

那他們就不好這麽安排,但同時,他們也不能虧待了楊楠。

“這還不簡單,給她個高價,拿給別人唱不就得了嗎?”陶力大大咧咧道,“她不是說缺錢嗎?就按市場價兩倍給她唄,她這還只有半個曲子,咱們按照整個的給!”

丁丁給他翻了個大白眼:“哪有你想的那麽簡單!”

“我知道你擔心三郎,但先不說三郎現在同她已經沒有關系了,就算是有,咱們這麽做也到位了,何況三郎還在乎這個?”

丁丁繼續對他甩白眼,她對楊楠的感覺,不是能用言語描述出來的,在這個時候也和陶力撕扯不清楚,只是她本能的覺得這麽幹不是不行,可她應該選另外一條路,所以最後出現在楊楠面前的合同,就讓她吃驚至極!

分成!

對於沒有名氣的詞曲者,分成是不可想象的,就算是小有名氣,一般也很難得到這種待遇,只有有了一定知名度的詞曲者才能要到這樣的合同,但一般,也就是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而她面前出現的這個,是百分之四十!

“我們考慮了一下,這首歌,恐怕還是楠楠你來唱最好。”見了兩次面,通了幾次電話,丁丁已經把對楊楠的稱呼從楊小姐改成了楠楠,“所以這個合同,是包括你的詞曲和演唱,所有的分成。”

楊楠面露難色,丁丁道:“你放心,不是讓你同我們簽約,我們就簽這一首。”

楊楠這是真震住了。

表面來看,丁丁給的分成並不多,一般來說,歌手是能占一首歌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四十的,她作為詞曲作者再加歌手的身份才給了四十,不說少,也只是個一般。

但她沒簽約啊!

小魚如果把她捧紅了,除了能分這首歌的錢,就沒有別的後續效應了,反而是她,占盡了好處,哪怕之後再同小魚簽約,也是身價倍增。

當然,她也有很大的可能是紅不了,可與她,也沒有任何損失!

——詞曲費的損失,完全不能和她得到的成正比。

楊楠看了丁丁好一會兒:“丁總的條件,我真是無法拒絕。”

丁丁一笑:“你不矯情就好。”

得,退路都給你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