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幸福(第2/2頁)

“換作一般人肯定覺得生活變得太負擔,沒準覺得被拖累,可我那個時候真的一點都不覺得。”沈行微微扯了一下嘴角,像笑了一下,“我那會發現有個人需要自己真的挺幸福,不是她,我覺得自己的人生根本沒什麽意義。”

外人眼裏,如果沒有陶然,沈行會過得更好。只有沈行清楚,如果不是陶然,不會有現在的他。如果不是陶然,他沒準到現在都不知道責任兩個字要怎麽寫。

他沒有救贖陶然,是陶然救贖了他。

沈行過去就是這麽認為的,今時今日,依然這樣想。

起初在工廠裏面打工,日子勉強應付得過去,可是錢周轉不開的時候很多,沈行慢慢的意識到不能繼續這樣下去。他總不能一輩子讓陶然住在環境差的出租房。

他開始有目的去學習技術,或者其他的手藝,在餐飲店學過徒、做過保險銷售、做過裝修……到後來走進建材這一行。想要多掙錢,他變得很能吃苦,變得異常努力,加上人算機靈,逐漸積攢一些客戶,生活開始好轉。

買下第一套房子,沈行和陶然結束租房生活。

他很早發現陶然不愛看電視,所以專門幫她準備的一個向陽的書房,每個月都填進去一點書。書房靠窗能曬到太陽的地方擺著很舒服的躺椅,手邊一個茶幾,都是給陶然準備的。

早上,沈行和陶然洗漱好,吃過早飯,他會把陶然抱過去書房躺椅上,讓她能夠曬一曬太陽。茶幾上擺上幾本書,她可以隨時拿過來看,提前燒好開水也放在茶幾上,她一伸手就能夠著。這時的沈行在照顧陶然這件事上已經格外熟練。

過了二十歲,會有認識的阿姨或是大姐想幫沈行做介紹,沈行自己沒想法,也一次都沒有答應過。不過這和陶然無關,大約是對異性會生出朦朧情愫那會,沈行就對這種事情沒有想法了。

很簡單的道理——

誰要和強||奸犯的兒子在一起?誰要和強||奸犯的兒子過一輩子?

和他在一起的人,會被人在背後指指點點一輩子,何必讓別人受這種委屈?要他瞞下對方這種事,他做不來,等到被發現的那一天會更痛苦。

假如結婚,婚後有了孩子,那個孩子日後肯定會被和強|奸犯家的孫子、孫女這種字眼放在一起。他自己受過這種苦,不能再讓一個無辜的孩子去重復他受過的苦。

即便後來開公司、有很多的錢、搬進高档小區住,沈行仍舊沒有動過心思要去和哪個異性發生一點兒什麽。這是和陶然有關系的。

他擔心要是真的出現那麽一個人,自己心思偏了,會懈怠照顧陶然,而那個人會不會對陶然好,也沒有十足的把握。假如他的生活重點不變,對那個人也算不上公平……總不可能把一個活生生的人當成泄欲工具。

沈行沒有和陶然提過這些,她不是什麽都不知道,可沒有勸。相依為命這個詞,用在他們身上很合適。但沒有其他的。他和陶然不會做任何親密的事,不逾矩,就是親人一樣。

早在陶然身體基本康復之後,她就不會要沈行幫忙喂飯、洗澡。但下半身沒辦法行動,有些事情則沒有辦法必須求助別人。沈行不介意,她自己從來不好意思。

很多年過去,她還是不適應。

沈行始終沒有請別人照顧陶然,也有這層原因在。

身體恢復後,醫生就說過陶然可以坐輪椅。直到不用再為錢發愁,沈行才有時間多陪她。天氣好又得空的時候,他會帶她出門,兩個人到公園裏面轉一轉。

這是陶然最喜歡的活動。

有一年,他幫她拍下很多照片,照片裏的女孩子笑容燦爛,和同齡人沒有兩樣。

可能是看過很多書,陶然的內心世界不封閉。除此之外,科技發展,進入到信息時代,網上交流變成很容易的事,她能夠看到更多關於外面世界的內容,還常常和沈行分享一些有趣的東西。

“想要生活變好,要維持這種生活,我就不能掉鏈子。身體必須很健康,要老實又本分,不能做不好的事情,所以煙酒都會盡量少碰。”

沈行把又一次快吸完的演在煙灰缸摁滅,重新點一支,“長大以後,覺得小時候太過幼稚,不好好學習,逃課打架,讓奶奶操心……要是能有機會回到過去,這些事肯定不會做。”

“明白這個道理太遲,所以我說如果沒有陶然,不會有現在的我。直到四年前她出事,我都以為,我們一輩子就會這樣過下去。”

沈行沒有把陶然當作自己的愛人,卻把她當作可以一起生活一輩子的人。

變故卻來得太快太急,沒有一丁點防備。

作者有話要說:今天睡覺前還會更一章,把這個故事寫完

早睡的小天使就不要等啦,可以明早來看,摸摸大=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