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很快的,花家來的媒氏越來越多,已經多到了花克虎落荒而逃的地步。

花克虎猜測花木蘭在軍中大概是說了類似“我的婚事但憑父母做主”這樣的話,所以軍中的主將們便繞過了花木蘭,直接殺到懷朔來了。

由於花克虎在這裏住了一年多了,左右的街坊鄰居都以為這些官媒都是來找花克虎的,這讓花克虎出門之後實在有些架不住。

“花家郎君,你最近是不是要高升啊?升去哪兒,和阿嬸說說唄……”一個大嬸對他擠了擠眼。“我不告訴別人。”

“……我當個校尉兩年多了,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要高升啊。不過還是謝過呂嬸的吉言了。”

“花校尉,聽說你在山上挖到了金子,現在家財萬貫,媒婆人人都來提親?”一個部下好奇地問他,無數個耳朵支了起來。

“我問你……”花克虎冷著臉推開他的腦袋。“我們懷朔外面有山嗎?”

“您這話說的,誰都知道我們懷朔外面只有……”那部下臉一僵,“哈哈,我胡言亂語,胡言亂語了。”

懷朔外面只有漫天的風沙,和一望無際的草原。

挖你妹的金子啊!

草原裏要有金子,蠕蠕還跑來打個毛的大魏啊!

他們還要在這裏衛戍幹什麽!都去挖金子好了!

鮮卑人建立了魏國,許多官職都不復存焉,只有官媒署還一直存在,並且越來越興盛。每個縣府、軍鎮、州府都有官媒署,但凡男人到了三十歲,女人到了二十歲還沒有成婚的,只要去官媒署登記,必有人上門撮合。

軍府還有專門的官媒,給二十五歲還沒有成婚的軍戶娶妻,提供彩禮,若是沒有合適的,有時候也會用征戰後得到的罪女和女奴嫁之。

可以說,北魏為了讓男女盡快生孩子,增添人口,可以說是無所不用其極。

鮮卑人原本是沒有媒婆這種東西的,鮮卑舊時制度,男女雙方一見鐘情,雙方就可以私下約定,然後男子和女子在一起生活半年之後,若無矛盾,男方就要去女方家說親,並送馬、牛、羊作為聘禮。

成婚後,男方要到女方家做兩年的上門女婿,在妻子家裏,沒有尊卑,經過男方在女方家兩年的勞作,女方再返還給男方厚重的財物,作為嫁妝,回到男方家生活。

這是鮮卑一直延續到代國事情的規矩,男方一旦看上女子,兩人只要有了約定,男人就能把女人掠回去同居。

這種情況一直越演越烈,後來鮮卑女少男多,只有強壯的部落主等人才能有配偶,拓跋什翼鍵又見識過了漢人的婚姻禮法,便下令廢除“搶婚”制,但男人做牛做馬,求親時低三下四的習俗一直改不過來。

鮮卑男人娶親,很多時候真是要傾家蕩產的。鮮卑女子出嫁雖送了厚厚的嫁妝,但後來鮮卑女人也學著漢人女子的做法,將嫁妝當做私用,並不交給家庭,這就讓娶了媳婦的男人很可能在家中吃香的喝辣的,出去還要勒住褲腰帶才能過活。

到了拓跋燾登基的時候,漢話的更加徹底了,鮮卑人的“走婚”制度幾乎不復存在,只有貴女下嫁時才有這種像是入贅一般的情形。漢人注重“媒妁之言”,鮮卑人也很追捧這種“契約”一般的儀式感,漸漸婚俗學著漢人,很多人也要經過官媒說合,這才成親。

每個地方都有官媒,大多是求親之人在何處入籍,便用哪裏的媒婆說親。官媒一般只對有品階的官吏服務,普通百姓都是用私媒,只到成親之前,由私媒去官媒署換取媒書,做正式的媒約。這便是官媒署最大的收入來源。

千裏迢迢來說親,這些大人們給官媒多少“用錢”,可想而知。花克虎怎麽也想不明白花木蘭怎麽這麽紅了,只好妥善安置了各地的媒人,跑回了花家堡一趟,接來了花家老兩口。

不接來也不行啊!他明顯一看就是做不得主的,若是他叔叔嬸嬸再不來,說不定他們就打探到花家堡去了。

真到了花家堡還得了?

可憐袁氏在家中剛為女兒的“驚世駭俗”留了一缸淚,再聽到急匆匆趕來的侄兒所言,眼睛一翻,暈了過去。

這名聲……

這名聲……

花父頭發都急白了,根本不知道該如何回絕人家。花克虎想了想,安撫叔叔道:“阿叔,我覺得人多反倒好拒絕了。您看,這麽多人擠在咱們家,我們選了哪一家都是得罪人是不是?都是木蘭軍中的上官,不能得罪,我們好好的說說難處,他們應該會明白的。”

“能明白嗎?”

“……應該能明白吧。”

能明白個屁啊!

“花家阿爺,我們漢人有句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花將軍今年已經快二十了,鮮卑人早婚,這年紀,許多人孩子都能滿地跑了,不是我說,戰場那種地方,您不早點抱上孫子,您能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