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第4/6頁)

信誓旦旦自己活不過十八歲的那種嬌弱少女,不但活過了十八歲,而且後來變成了能自己扛米上樓的女漢子;

只懂吹噓嘴裏噴出無稽之談的那個同學,十幾年過去了嘴上跑火車都沒改掉,但答應別人的事一定都會做到。

“撞死不過就是幾十萬”的富二代真的撞死了人,坐了幾年牢,出來以後開了一家保安公司,過的中規中矩,連紅燈都沒有闖過。

在年輕時,連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為什麽會這麽蠢,或者覺得當年的自己聰明極了,胸中有一片誰也不知道的丘壑,你誇耀的想象的都將變成現實,為了達到那種明天,肆意的辜負別人的信任、為每一次的僥幸而沾沾自已,完全不去考慮明天該如何,或者說世事會演變到他們最想不到的那種結局上去。

只是她所處的時代,你即使中二,也不會造成太大的社會影響,除非你反社會反人類去殺人放火,否則大部分時候都是安靜的做一個神經病。

可拓跋晃可不同,他是很可能當上皇帝的人!

拓跋晃是一國儲君,從他的立場上想,天下終究都將是他的,包括這天下萬民。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在為他的將來“鋪路”,為了他以後走的更加順利。

但拓跋燾對他逐漸的不信任造成他產生了一種可怕的緊迫感,恨不得把所有能抓在手裏的東西都抓緊了,即使沒抓到的東西也要一起抓到。

他根本就沒有意識到自己的這種急迫,也不知道在旁人看來,他這樣的行為就是刻意而為。

他太順遂了,他所屬意的大部分也願意投效他,突然多了一個她這樣的異類,讓他只好用“情”來打動他。結果只因為一份可能唾手可及的利益,就讓他選擇了犧牲她的“信任”,以隱瞞事實的方式來哄騙她去執行什麽“打探袁家是否私通敵國”的任務。

今日他覺得算計她沒什麽大不了的,明日他就會覺得犧牲也是可以承受的。到了後來,這就會變成習慣。

現在費羽太守和朱太守一定認為她是他的人了,而他似乎篤定自己在乎狄葉飛的前途和性命,即使知道了被算計,也不會將這件事張揚開來,反倒還要想法子隱瞞。

這一切甚至不是刻意為之的,但他就這麽自然而然的做了,這難道不是更加可怕嗎?

賀穆蘭從懷裏掏出那個珍珠袋子,丟到了拓跋晃的面前,轉身離開。

遊縣令的那個請求,看樣子是不能繼續下去了。

阿單卓看看整個人已經呆住了的拓跋晃,再看看拂袖而去的花姨,猶豫了再三,還是選擇留下來陪伴拓跋晃。

倒不是他趨炎附勢,而是現在的花姨明顯正在氣頭上,他湊過去也只能自討沒趣。他嘴巴拙,萬一越說越壞事,可怎麽辦呢?

“太子殿下,你先別難過,說不定等花姨氣消了,又會好好的了。”

“不會好了。”拓跋晃悶悶地說。

他沒想到花木蘭脾氣居然這般火爆。

她居然打他屁股!

阿單卓也不知道他家花姨怎麽膽子這麽大,就不怕太子殿下一生氣把她腦袋砍了嗎?

聽說這些貴人,都是動不動就愛砍人腦袋的。

是了,他曾聽說過花姨以前一直得陛下的賞識,從語氣上來看,太子殿下似乎是先做了對不起花姨的事。若真是這樣,太子殿下真砍了花姨的腦袋,就該陛下打太子殿下的屁股了。

像花姨這樣的人,怕是也不會乖乖站在那等著被砍腦袋。

這麽一想,阿單卓更同情拓跋晃了。

有什麽比被人打了屁股,卻連找個可以告狀的人都找不到更慘呢?

接下來的日子,賀穆蘭用松香和水清洗掉了臉上的黑紋,陪著陳節去了趟太守府,去了結掉陳節的“案底”。

費羽太守以為陳節是太子的人,自然不敢對他重判,原本該鞭笞四十下的,也變成了十下而已。但根據魏律,陳節的官卻是到了頭了,他被罷免了陳郡郡尉的職務,便成了和花木蘭一樣的白身。

也許未來,他還能繼續在疆場上贏得功名,但並不是每一個軍戶都能等到論功行賞的那一天的。

花木蘭從入伍等到拓跋燾論功行賞,放她回家,整整等了十二年,而陳節能得一個官職,全看在他已經七轉的軍功上,如今四方平定,想要再和過去那般得到軍功,已經沒有那麽容易了。

賀穆蘭用身上帶的金子補償了糧草的損失,但陳節平安無事,這便是最好的結局。

事實上,陳郡有許多人都很可惜陳節因為這樣的小事丟了官。魏國官員沒有俸祿,私下找“活錢”已經成了一種慣例。像這樣以軍糧轉手買賣賺取差價,這都不算貪腐,只能算是正常的“營生”而已。

軍中也好、朝中也好,比這個嚴重多的實在太多了,陳節只不過是比較倒黴,正好轉賣的糧食被歹人劫了,落到了這樣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