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人人都忙著結婚(第2/3頁)

“然後你們就在一起了?”

鐘筆不知道的是,那天經理看見亂七八糟的賣場,大發脾氣,以為是李彤失職,差點兒把她開除了。為此她被扣了半個月的薪水,卻一句抱怨的話都沒跟鐘簀提。後來鐘簀還是知道了,要賠她錢,李彤當然不肯要,開玩笑說:“如果要賠,就賠你自己畫的畫吧,顏色真漂亮,看著就喜歡,可以貼在墻上。”鐘簀便給她畫玫瑰花,每天一朵,每一朵顏色都不一樣。她當寶貝一樣鎖在抽屜裏,時不時拿出來看。它們雖然不是真正的玫瑰,卻永不凋零。

畫到第一百天的時候,不需要任何語言,他們自然而然在一起了。他們是最普通的年輕男女,心思單純,沒有錢,沒有尊貴的身份,沒有地位,也沒有受過太多教育,能力有限,但他們知道彼此扶持、彼此照顧、彼此忠誠,並且將這些當成習慣,終始不渝。背叛和遺棄對他們來說,無異於下十八層地獄,天理不容。

鐘筆跟著問:“你家還有什麽人?”鐘簀急了,扯了扯她的袖子。鐘筆瞪了他一眼,傻弟弟,姐姐還不是為了你好!

李彤老老實實地回答:“我是濱州人,爸爸是紡織廠的一名染布工人,我在家裏排行老大,底下有一個弟弟一個妹妹,都在讀書。”講到弟弟妹妹,她興奮起來,小臉發光,“他們成績很好的,全年級第一。”十分驕傲。

生活清苦但是安貧樂道,鐘筆想起以前自己家裏也是這樣,唇角逸出微笑,“老大好,有責任心,知道照顧人。鐘簀交流有障礙,希望你能好好照顧他。”

李彤笑,“不會啊,我們用短信交流。”

鐘筆啞然失笑,她忘了,情人之間有他們獨特的交流方式。

回去後,她向張說發表感慨,“我一直把鐘簀當自己孩子,跟左學差不多,想著送他進學校再讀兩年書,卻忘了原來他已經長成了一個男人,知道照顧別人,知道承擔責任。他跟我說他想開一個店,做點兒小生意,賣一些繪畫用的工具。”鐘簀的畫雖然不錯,但還不足以支撐他養家糊口。

張說點頭,“那也挺不錯,我可以幫忙打聽打聽店面的事。”

當鐘簀的小店初具規模、可以開張做生意時,天空已經飄起了零星小雪。鐘筆撣落身上的雪珠,將衣服掛在架子上,回頭說:“雖然下雪,外面一點兒都不冷,這天氣,真是奇怪。”張說伏在餐桌上工作,近來他在鐘筆這兒流連的時間越來越長,連工作也帶上來做。

左學半趴在沙發上寫作業,見她進來,連忙把電視關了。

鐘筆也不說話,手在他耳朵上一揪,“老老實實寫作業。”左學灰溜溜地躲回自己房間。

張說給她看一封電子郵件,“同學聚會?什麽時候?誰辦的?”他的同學聚會,跟她有什麽關系?又看了一眼,叫起來,“什麽,還要帶家屬……”

“你去不去?”

“都什麽年代了,還辦同學會?”話雖這麽說,她總不能不給張說面子,讓他一個人去。

張說慢慢悠悠地說:“袁藍主辦的。”

“什麽?”鐘筆的警覺性立馬提到最高點。

“她要結婚了,因此辦了這個同學會,算是請喜酒的意思。”

一顆心提上去又放下來。鐘筆頭一個反應時,“怎麽又有人要結婚?”

張說看了她一眼,“人到了年紀自然就該結婚了。”

“說一說,說一說,她老公幹嗎的?”鐘筆十分好奇,一臉八卦,頓了頓又說,“她不是對你情有獨鐘、念念不忘嗎,怎麽要結婚啦?”

張書重重地捏了一下她的臉,懲罰她胡說八道,“只知道是海歸派,似乎是搞藥物合成的,目前在中科院任職。人家比我好。”

鐘筆心想:原來袁藍也喜歡理科生,大有惺惺相惜、英雄所見略同之感。

聚會那天正好是聖誕節,北大校園裏到處貼滿了“MerryChristmas”的彩色條幅。天氣很好,陽光明媚,甚至有鳥兒在枝頭歡快地鳴叫,路旁高大雪松上面殘留的白雪提醒人們現在並非春天。袁藍大手筆,竟然向學校租借了餐廳一樓的大廳,布置得喜慶洋洋。一字排開的自助餐,飯菜下面是滾燙的熱水,熱氣氤氳,人聲鼎沸。

除了袁藍,鐘筆一個人都不認識。倆人打過招呼,不再交談。袁藍今天一襲華美的改良式旗袍,更襯得她身姿搖曳,意氣風發,對鐘筆連敷衍都不屑,顯然是舊怨難消。鐘筆有幾分尷尬,覺得自己來錯了地方。

張說跟同學聊天敘舊的時候,她就站在邊上幹笑,不斷糾正別人“張太太”這個稱呼,“不不不,我們還沒有結婚,請叫我鐘小姐。”

後來,張說皺著眉頭瞪了她一眼。她自知理虧,端了一碟子蛋糕跑出來。張說轉個身便找不到她人,打電話一路尋了過來,見她坐在未名湖畔石頭上打水漂,有一下沒一下的,枯黃的草地上還放著她未吃完的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