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有了媳婦忘了娘(第2/3頁)

他想說“就在你旁邊”,但是話一出口就改成了:“在觀眾席上。”不能說一見鐘情,但他對這個臨危不亂、活潑可愛的女孩子印象深刻。

“觀眾席啊。”她於是興致缺缺,沒有再追問。

愛情就像是一粒種子,等待了一個漫長寒冷的冬天,在春暖花開的季節破土而出,在夏天茁壯成長,但是在秋天不一定開花結果——有些樹,需要十年八年之久才能孕育出香甜可口的果實。時間讓一切變得成熟。

愛情同樣需要時間醞釀,在恰如其分的時候瓜熟蒂落。

秋老虎依然悶熱,外面太陽又大,他們坐在冷飲店裏吃冰。鐘筆搶說杯子裏的水果,故意把焦糖奶油挖出來給他吃。張說不喜歡這些甜甜膩膩的東西,但還是皺著眉頭吃了,然後將眼前的冰淇淋推開,轉移她的注意力,“下個星期五是中秋節,連著周末有三天假,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回家?”

鐘筆嘴裏的勺子一下子掉了下來,瞪大眼睛說:“這,這,這……不好吧?”要是她去,只怕連張家的大門都進不了。狐狸精在外面勾引人家兒子還不夠,居然還敢找上門去,張爸張媽還不得舉著掃帚將她打出來啊。

張說見她躲躲閃閃的想要逃避,有些不高興,“醜媳婦總得見公婆。”

鐘筆幹笑,問題是人家得先承認她是媳婦,醜點兒也沒關系——只好隨口敷衍道:“下星期再說,下星期再說。”

中秋節那天,明明收拾好了東西,結果她臨陣脫逃,將左學一把推了出去,“有事兒子服其勞,左學去也是一樣的。”張爸張媽總不能為難一個孩子。她如果跟了去,其火爆場面不堪設想。

張說氣得吹胡子瞪眼睛,“鐘筆,你……”

鐘筆低著頭,幽幽地說了一句:“欲速則不達,過猶不及……”還不是時候,慢慢來,反正她又不打算嫁給別人,何必急在一時?

左學正想出去玩,又不想鐘筆跟在一邊管手管腳,高舉雙手贊成,“我願意,我願意。”

張說沒有辦法,只得帶了左學回家,算是投石問路、試探風聲之舉。他也擔心父母態度不好,鐘筆下不了台,但左學只是一個小孩子,不要緊,卻沒料到他居然大受歡迎。左學嘴巴甜,人又乖,爺爺奶奶叫得那叫一個親熱,哄得張父張母心花怒放,十分歡喜,大贊他聰明伶俐,說他跟張說小時候簡直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張說小時候可不會說什麽“爺爺真有學問,將來我要跟爺爺一樣讀好多的書;奶奶做的菜真好吃,我要天天吃”這樣的話。左學見到年輕的就叫哥哥姐姐,見到中年以上的就稱叔叔阿姨,見到頭發花白的一律是爺爺奶奶,一大家子人被他哄得團團轉,樂得合不攏嘴。

鐘筆打來電話,“左學怎麽樣,還聽話吧?”

張說苦笑,“我媽都把他當成親孫子了。”剛才還神神秘秘地來試探他當年是不是做了什麽“錯事”。鐘筆聽他這麽一說,有些急了,“哦,那你怎麽說?”她可沒想到這一層。

“沒事,隨他們怎麽想。”就這麽不清不楚的也挺好。因為左學,老人家對鐘筆的態度改觀不少,有一次老爺子甚至摸著胡子說:“能教出這麽聰明伶俐的孩子,母親應該也差不到哪裏去。”

鐘筆悶笑,“到時候追究起來,可不關我的事。”又問,“這幾天你在上海都做什麽了?”

“也沒什麽,見了些親戚朋友,帶左學各處逛了逛,明天我就回去了。”

“這麽快?難得回家,你就多住幾天,反正你是老板。”若是連這點兒自由都沒有,還當什麽老板?

“不了,有點兒吵……”頓了頓,他又說,“我昨晚夢見你了。”

鐘筆哧哧笑起來,一定不會是好事。

倆人又聊了一些廢話,這才掛了電話。

睡覺前,張母埋怨張父,“人家說得沒錯,兒子都是給別人生的。回來三天,一到晚上電話就不離手。平時一兩個月才往家裏打一次電話,通話沒有超過十分鐘的。”

張父在床上翻了個身,“兒大不由娘。”鼾聲跟著響起。老人家熬不得夜,一到點就犯困。

張母憤憤不平,罵道:“有了媳婦忘了娘!”

天氣逐漸轉涼,路邊的銀杏葉子似乎一夜間就染成金黃色。就在這秋高氣爽的季節,鐘筆和張說收到一張喜帖。

她翻來覆去看了兩遍,確定上面的名字沒有錯,嘖嘖嘆道:“瞧人家這速度,不過是去了一趟泰國,回來連婚都結了。”

張說說:“他們這叫破鏡重圓,可喜可賀。”

魏建平和小薇能再次走到一起,鐘筆很為他們高興,“喜酒去喝,不過紅包是不給的。說起來,我還是他們的媒人呢,應該給我紅包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