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2013年,致青春(第2/4頁)

胡桃忽然心中有一種不祥的預感,心裏惴惴不安,還是開口問:“什麽東西?”

“……求婚戒指。”

2.

鉆戒代表愛情,蒂凡尼代表美好和希望,所以幾乎所有的女人都夢想能有一枚蒂凡尼的鉆戒。

鉆戒款式太多,陳列在櫥櫃裏琳瑯滿目。林向嶼讓胡桃參考,她也犯了難,最後兩個人達成共識,無論如何,挑鉆大的那枚總是不會錯的。

“要怎麽求婚想好了嗎?”胡桃問。

林向嶼如實回答:“沒有。”

胡桃沖他翻了個大大的白眼。

“你呢?”林向嶼反問,“有想過有一天結婚的情景嗎?”

胡桃笑了笑:“我不會結婚的。”

林向嶼垂下眼簾:“你還在等那個人,是嗎?”

“是啊,”胡桃聳了聳肩,看著遠方,“最好的愛,最好的年華都給了他,除了他,我再也沒有辦法愛上別的什麽人了。”

林向嶼沒有說話。滿室燈光,冷冷地刺著眼。

最後林向嶼選中了一款,三克拉的鉆戒,款式簡單大方。胡桃以前同程可欣比過,她們的手指差不多粗細。她試了試,沒有問題。

“如果尺寸不對,可以來換的。”導購小姐笑吟吟地說,生怕錯過了生意。

胡桃有些出神地看著那枚鉆戒,腦海裏想起不久前自己跟白冬遠說的話。

“沒有辦法,我們都長大了。總有一天會成家立業,有了小孩,每天煩惱的事就不再是考試成績或者又長了青春痘,而是買房、買車、孩子該不該上輔導班……再深的情誼,也抵不過時間。”

命運真是不公平,她用盡一生想要追尋的人,許然然為之付出生命的人,顧岑放聲大哭也沒有辦法在一起的人,就這樣,拱手讓給了十年前那個羞紅了臉,扯著自己衣角低聲說“怎麽辦,我大概,有點喜歡林向嶼”的程可欣。

距離他們的十八歲,已經這麽多年了。

林向嶼生命中的四個女子,許然然是春,溫柔動人;顧岑是夏,熱烈短暫;程可欣是秋,碩果累累;而她,她是白雪漫漫的冬,曠日持久,卻無人想要為冬停下腳步。

而她卻一生都活在這樣的寒冬裏,舉目四望,天地寂寥。

命運再一次把他推向別人,連胡桃都能感覺到這是最後一次了。

在林向嶼紛繁而漫長的感情線上,自始至終,她只是一個不起眼的點。

有些問題,沒有答案,便永遠不必問。

林向嶼拿出卡交給導購小姐,回過頭卻發現胡桃不知道去了哪裏。他繞過店裏巨大的玻璃柱,才看到她在另一側,一邊捋頭發一邊在選項鏈。

林向嶼笑著走過去,問她:“有喜歡的嗎?”

“沒有,隨便看看。”

林向嶼探頭看了看導購小姐擺在胡桃面前的項鏈,最經典的那款心形項鏈,兩顆心重疊在一起,他說:“挺好看的。”

“嗯,”胡桃回答,“但是買了也用不上。”

林向嶼朝她脖子上望過去,胡桃從衣領裏拿出一個錦袋,是他當年出國前在峨眉山頂為她求的護身符。林向嶼一愣:“你還戴著?”

“是啊,”胡桃聳聳肩,“沒遇到更好的,就一直沒有取下來。”

沒遇到更好的,所以一直愛著你。

她綰起頭發,露出幹凈白皙的脖子,就好像十幾歲的時候,紮一根馬尾,坐在圍墻上一晃一晃。林向嶼被她的頭發晃得不耐煩了,問她幾時才能將它們悉數剪去。

後來她真的將長發剪去,又重新留長,燙過一次卷發失敗了,又重新剪短再留。

多少個春夏秋冬的交替,他們才走到了這裏?

“包起來吧,”林向嶼跟導購小姐說,然後他側過頭跟胡桃說,“就當你去澳大利亞,我給你餞行的禮物。”

胡桃正準備開口說“兩個月就回來了”,林向嶼的手機忽然響起來,程可欣剛剛加班結束,問他能不能來接她。

程可欣說話的語速很慢,聲音是年輕女子特有的甜美,讓人覺得心平氣和。這麽多年過去了,程可欣似乎還是當年那個坐在操場看台上,穿著整齊的校服安靜地看林向嶼投籃的女孩。

“好的,我馬上過來,我現在……”

胡桃搖搖頭,將手指比在嘴邊,示意林向嶼不要說和她在一起。

掛了電話,林向嶼說:“沒什麽的,可欣不會介意。我先送你回去。”

“和她公司是反方向吧?”胡桃說,“沒關系,我叫了車,你去接她吧,下次見。”

正好導購小姐把包裝好的首飾放在兩個袋子裏,滿臉笑容地遞給林向嶼。林向嶼拿了其中一個,然後將另外一個遞給胡桃。

胡桃正埋著頭,沒有看他,不知道在想什麽。

橘黃色的燈光落在她後脖子細致的皮膚上,像是細膩的時光在一點一點地吻上去,林向嶼有片刻的失神,然後他終於開口:“胡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