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第2/3頁)

潘娟氣雖氣,可又是心疼,又是無奈,她嚇得趕緊將家裏所有的錢都湊了起來,連給林輕語下學年的學費也一並拿了,還把他們閑置的一套房子也掛牌兜售,可賣房哪有那麽快。

對方限制的十天就要到了。

林輕語說去報警,可潘娟卻害怕和高利貸扯上關系,等到開學,學校不要林斌了,他連高中畢業證都沒有。

林輕語在那段時間為此與潘娟大大小小不知吵了多少架。

後來潘娟帶著林輕語一起去找了對方接頭人,想讓對方寬限一點時間,接頭人說:“要寬限,可以啊,拿你女兒來賠幾天利息。”

林輕語聽了這話心頭大怒,可身邊的潘娟卻沒有第一時間拒絕,林輕語現在都還能感覺到那時候讓人窒息的沉默,她不敢置信的轉頭看她媽,聲音都顫抖了:

“媽?”

潘娟猶豫之後,咬了咬牙,最後還是說,她會在最後期限,盡力湊到全部的錢。

潘娟沒有答應,可那一瞬間的猶豫,已經足夠殺死林輕語對她母親的所有信任。

回家之後,林輕語渾身發涼,她問潘娟:是不是,如果在最後一天湊不了錢,就真的會把她送去賠利息?

潘娟只是哭紅了眼:“那是你弟弟啊!”她嘶啞著嗓音說,“他還那麽小啊,他書都還沒讀完啊!”

“我呢?我是你女兒啊?”

潘娟只是坐在沙發上哽咽痛哭。

在那一瞬間林輕語真是恨不能她那個弟弟就這樣死了算了,她對潘娟也是極致的絕望。

家裏一切東西都和平時一樣,可她心裏卻像是經歷了一場唐山大地震一樣,她媽媽就真的像她之前開玩笑說的那樣,毫不猶豫的把那塊石板碾到了她的身上。

她真是恨得咬牙切齒,恨得渾身止不住的顫抖,同時也害怕,恐懼,還有無法言說的悲涼還有疼痛。

她知道自己媽媽有這樣的心思之後,再也不敢把所有希望指望在潘娟身上。她不想幫林斌,一點也不想幫,可是就像她媽媽說的,那是她弟弟,是粘在她身上的一塊肉,如果現在不幫,那她也會跟著他一起下地獄。

林輕語聯系了蘇夏,讓蘇夏找她父母借到了她弟弟欠的本金的錢,對蘇夏,林輕語打了欠條,再三保證,等房子賣出去了,她第一時間還她錢。

回家後,林輕語頭一次用對待敵人的態度一樣對待母親,她說,她借到了能贖回林斌的錢,可以救林斌,但是有條件。條件是,在房子賣出去,還了錢之後,多余的錢都是林輕語的。

潘娟聽了之後,依舊是一副不敢置信的樣子,她說:“你在拿你弟弟的救命錢威脅我!”

林輕語說:“是。”她說,“如果你不答應,我現在就把這筆錢還回去,林斌的腎在不在,我不關心。”

潘娟只好答應了她,林輕語還準備了合同,讓潘娟和她簽字蓋手印,各執一分。

條理分明,像一個冷漠的商人。

而如果不做商人,她又要怎麽做呢,做家人嗎?

她怕家人把自己賣了。

而商人,至少還能保護自己。

她把錢拿在自己手裏,到還款那日,與潘娟一起去見了接頭人,她記得那天她背脊挺得筆直的和對方談判,這筆本金還給他們之後,說好再不滾利,這事就此了斷,要不然就撕個頭破血流,她弟弟的腎,她也不要了。

對方能拿回本金,之前也收到了足夠多的利息,也就此將這事帶過。將林斌放了回來。

林斌回來之後,很是老實了一段時間,乖乖的上學,也不出去闖禍了。

潘娟感到很安慰,在房子賣出去之後,也依合同,將錢都給了林輕語,但也因為這事,潘娟與林輕語的關系低到了極致。潘娟認為林輕語……變壞了。

林輕語變成了一個可以在那麽緊要關頭,拿她弟弟救命錢來威脅她,找她要財產的姑娘。

而林輕語也認為自己變壞了,變冷漠了,甚至變得不近人情了。

那筆賣房子的錢在還了蘇夏之後,也沒剩下多少,甚至連她一學年的學費都不夠,林輕語不打算再找潘娟拿錢,她甚至連潘娟和林斌的臉都不想看到。

她下定決心,一定要和家裏脫離關系,要撕下黏在自己身上的那塊叫“林斌”的肉。她搬出了家,用那筆錢在外面租了間房子。

她沒有和潘娟商量,就去學校辦了休學,或許……潘娟也根本不關心她去幹什麽了。

她就這樣母親斷了聯系,神奇的是,林斌偶爾竟然還會打來電話,會認錯,會讓她回去。可只要林輕語的態度強硬起來,最後又是少不了一頓爭吵。

林輕語開始外出打工,一天三分工作,早晚不停,為的就是湊到足夠多的學費,夠她剩下兩學年的花銷,然後畢業,找工作,永遠的離開那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