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3/4頁)

“天才?”韶青笑臉迎人。“現在這時代,女人都坐辦公桌,連一些女性基本應該會做的事,都變成了天才!這實在不知道是進步還是退步!”她望著黎之偉,“你要不要喝一點酒?”

“啊呀!”迎藍驚呼,“不能給他酒喝!這個人一喝酒就變樣子!千萬別拿酒來!”

“只一小杯葡萄酒,”韶青笑著說,“葡萄酒根本喝不醉!”

“是的!”黎之偉的酒癮發了,慌忙接口,“那和喝糖水差不多。迎藍,你也該喝一點,能治感冒!”

韶青拿了一瓶紅葡萄酒來,又拿了三個杯子。大家坐下,喝了一點酒,吃了許多菜,一層濃郁的、和諧的,像家庭般的溫暖氣氛,就在餐桌間彌漫開來。逐漸地,大家都擺脫掉拘束與心事,大家都變得熱烈而興奮起來,大家都有些薄醉。本來,三個人都各懷心事,這一會兒,酒入愁腸,就都發生了作用。韶青變得非常愛笑,動一動就笑,說一句話也笑,這笑像傳染般立即傳給了迎藍,她也笑了起來,一笑就不可止。兩個女孩的笑當然刺激了黎之偉,他也笑起來,一時間,滿屋子裏充滿了笑聲。

“黎之偉,”迎藍邊笑邊說,“你為什麽留那麽多胡子?”

“對啊!”韶青也笑著接口,“我開門時沒看清楚,以為來了一只大猩猩!”

黎之偉用手摸胡子,笑著說:

“因為我的嘴長得很難看,我把它藏在胡子裏,你們就看不清它有多醜了!”

“不行!”迎藍叫著,“你要把胡子剃掉!”

“不剃!”黎之偉叫,“我是兔唇!”

“胡說!”韶青直撲過去,要分開他的胡子,找他的嘴,“給我看看是不是兔唇!”

“他不是兔唇,”迎藍笑得伏在桌子上,“他是鴨唇,像唐老鴨一樣,呱呱呱的。”

“他還是頑皮豹唇呢!”韶青笑著說,忽然驚呼,“哎呀,不得了,迎藍,他只有胡子,沒有嘴!”

迎藍大笑特笑了。她站起來,抱住韶青,把她抱回椅子上,笑著說:

“你喝醉了,韶青,你醉了。”

韶青坐正身子,又給每人倒滿了酒杯。

“我告訴你們,我為什麽留胡子,”黎之偉喝了一大口酒,正色說,“有一天晚上,我帶了一個女孩出去吃宵夜,那女孩盯著我的嘴看,我知道我的嘴是五官裏最醜的,我說:別看我的嘴!那女孩說:我就喜歡你的嘴!後來,那女孩又看我的腿,我說:別看我的腿!他媽的,就是這兩條腿長壞了,如果再長那麽兩三公分,我就有一八〇了,你知道,迎藍,蕭家兩兄弟都不止一八〇,搶球、跑壘、搶女朋友都比別人強,我最恨我的腿了。誰知道,那女孩對我純純地說:我最喜歡你的腿了!哈,我這一樂,當場就作了一支歌!”他拿筷子敲著盤子,大唱起來,“不看你的嘴,不看你的腿,看了之後心裏跳,不知是否撞到鬼……”

迎藍和韶青笑得滾在一起,笑得眼淚都出來了。兩人拿著餐巾紙,彼此給對方擦眼淚。黎之偉喝著酒,大聲地說:

“故事還沒有完呢!”

“說呀!”迎藍笑著喊,“說下去呀!”

“一星期以後,”黎之偉繼續說,“我在一家咖啡廳又碰到這個女孩,她正和一位男歌星在一起,我聽到那女孩在說:我最喜歡聽你唱歌,我最喜歡聽你吹牛了。那男歌星輕飄飄地就快神魂顛倒了。我忍不住走過去,又唱了一支歌!”他再度“擊盤”而歌,“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就像一張破碎的臉,難以忘掉你歌聲,就讓一切走遠。這不是件容易的事,我們卻都沒有哭泣。那人有張大嘴,你又能歌能吹,到如今年復一年,我不能停止恭維,恭維你,恭維他,恭維那遍地蒼生,只為那虛榮的手,掐死我的溫柔。”

迎藍是笑得不能待在餐桌上了,她又笑又跳,倒在床上,捧著肚子,韶青也笑不可抑,笑得把酒杯都弄翻了,只有黎之偉不笑了,他用一只手握著酒杯,一只手托著下巴,呆呆地凝視著屋裏兩個愛笑的女孩。韶青好不容易笑停了,擡頭望著黎之偉:

“黎之偉,”她說,“你的歌唱得很好!”

“應該當歌星的,是不是?”他反問。

“再唱一支給我們聽聽!”

“好!”他爽朗地應著,立即唱:

對酒當歌,人生幾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迎藍笑著奔過來,抱住他的手臂,又搖又喊:

“不要唱這樣的歌,不要唱悲哀的!我們都沒有悲哀,沒有失意,沒有煩惱,對不對?我們唱快樂的、開心的歌,唱呀!黎之偉,唱呀!”

黎之偉真的又唱了:

阿桌阿上一瓶葡萄酒,

阿嬌阿嬌艷地紅透透,

阿黎背著那重重的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