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二章 打還是不打

崇禎十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靖海伯鄭芝龍向京師發來有關呂宋島的呈報:大明海外移民慘遭西班牙駐軍及當地土著屠殺,目下雖不知具體死亡人數,但據駕船逃回來的閩籍移民聲稱,至少有數千名大明籍移民被戕害,幸存者或是躲進深山叢林,或是乘船逃回福建行省。

鄭芝龍的呈報送達內閣後,並未引起很強的反響,大多數內閣輔臣在閱覽過後根本沒把這個當回事,因為這件事已有前例,這回不過是歷史重演罷了。

早在萬歷三十一年時,西班牙就曾經在馬尼拉屠殺過超兩萬的大明移民,事發之後,西班牙駐馬尼拉總督擔心會遭到大明朝廷的報復,於是他便假惺惺的向明廷寫了一封道歉信,言稱此事是不得已而為之,希望獲得大明政府的諒解,雙方可就賠償一事進行談判。

沒想到大明上下對此事反應冷淡,只不過是象征性的回信予以口頭譴責和警告,表示堂堂大明是熱愛和平地國度,朝廷奉行與人為善的立場,不忍心加罪於西班牙人,希望西班牙人以後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保護好在馬尼拉的大明移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西班牙人在接到回信後欣喜若狂,他們從這封信中看到了大明朝廷對待海外子民的態度,從此之後西班牙人變得更加有恃無恐,並且直接導致三十多年後的今天對大明移民地第二次大屠殺。

其實當初大明皇帝和朝廷之所以不願意管這件事,主要是兩個原因。

第一,大明官方從上至下都認為,離開大明前往東南亞謀生的這些移民,已經不再是明朝子民,因此朝廷沒有必要再去管他們。

其二,當時大明朝廷為了支援朝鮮,與東亞日本展開了大規模的軍事戰爭,國力消耗巨大,也沒有國力再和西班牙繼續交手。

正是基於上述兩個原因,這才將此事做了輕描淡寫的處置,可是明廷的這番態度卻使得西班牙人變得更加無所畏懼,這種心態一直延伸至今日,致使第二次屠殺慘劇再度發生。

而現在部分內閣成員們的反應與當初幾乎一模一樣,多數人以為依樣畫葫蘆,寫信予以譴責即可,反正大明民間對此事也不會太過關注,這種想法在內閣中占據了主導地位。

這部分閣臣們同樣認為,這些移民已不是大明朝廷治下之民,現在國內剛剛經歷過持續十幾年的動蕩,局勢雖已好轉,但朝廷目前的工作重心應該以安民屯田為主,不應該再耗費大量的財力物力,甚至付出諸多犧牲去進行報復。

“白谷、建鬥,你二人如何看待此事?”

內閣首輔溫體仁的公房中,溫體仁、孫傳庭、盧象升三人坐在黃花梨打制的官帽椅上,正在商議對鄭芝龍的呈報進行票擬。

票擬,也叫做票旨、條旨,也就是說對於來自全國各方面的奏章,在送呈皇帝批示以前,由內閣學士“用小票墨書”,即把批閱建議寫在紙上並貼在各奏疏的對面上以進呈。

這實際上就是代擬好“禦批”的稿本,供皇帝采納。不過,內閣的“票擬”終究不過是給皇帝提供參考的初步意見,最後的拍板定案仍決定於皇帝的禦批(批朱)。

而內閣權力的有無及大小,內閣實際地位的高低,也主要表現於所擬“票擬”被采納的程度上。

如果內閣輔臣們在諸多事務上建言得當,處置公允,時間長了之後,皇帝對閣臣處置公務的能力就會十分信任,也會慢慢將權利放到內閣之中,反之亦然。

“溫公、建鬥,傳庭以為,靖海伯呈報之事,於萬歷年間已有先例,但其最終處置卻是有失我皇明之風範!

想那所謂西班牙之國,地處極西,卻依仗船堅炮利而橫跨萬裏襲占呂宋諸島,致使其版圖擴展,其狼子野心可見一斑!

這兩次屠戮事件中之罹難者,大多數是迫於生計而漂洋過海遠至呂宋,其用意無非謀生也。這其中更有諸多無辜之老弱婦孺,西人悍然對此般手無寸鐵之人痛下殺手,其手段委實太過暴虐,傳庭以為,此舉已幹犯天條,我皇明不能坐視如此人間慘劇一再生發!”

雖然久歷沙場,見過無數血肉模糊的戰場慘狀,但孫傳庭內心深處仍舊秉持這扶助弱小的士大夫傳統思想,所以他對西班牙人無差別大量殺傷的行為憤然不已。

“象升贊同白谷兄之言!

無論事情起因為何,西人此般行為已如禽獸一般,比之流賊建奴還要令人痛恨!

我皇明坐擁十萬虎狼之師,當派兵以大義之名分予以懲戒,以警示西夷諸國,勿要在我皇明之眼前生事,否則其後果自負!”

盧象升面色沉靜地出言贊同道。

他的心思與孫傳庭相差無幾,同樣對西班牙人的殘暴行為極為不齒,並且直接建議票擬上奏明,應當調派大明官軍對西班牙人進行打擊,以此來警告那些西方野蠻人,既然來到離大明不遠的地方,就得老老實實地,別想著為所欲為,不然的話大明官軍會教你如何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