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46節(第6/6頁)



  兩人用磐子裝了食物,在桌邊坐下,邊喫邊談。小張說:“我聽說你老板調去N大的事了—你有什麽打算?”

  “我在重新找工作。”

  “我覺得你現在想馬上找到另一份工,是不太可能的事—”

  陳靄半開玩笑地說:“你叫我來就是爲了告訴我這個?你不說我也知道。”

  “陳靄,其實你找不到另一份工也沒什麽,我可以幫你保住身份,我現在已經是美國公民了,如果你跟我結婚—”

  “別開玩笑了,我是結了婚的人,怎麽能跟你結婚?那不犯重婚罪了嗎?”

  “你可以從國內開個未婚証明—-”

  “那不行的,我遞交給美國的材料裡都寫明我已婚有孩,怎麽可以搞未婚証明呢?”

  “那就開個離婚証明,這在國內容易辦得很,要是你找不到後門辦這個,我可以找人幫你辦一個離婚証明—”

  “就算保住了身份,又有什麽用?我不還是沒工作嗎?”

  “等你綠卡辦下來,你還愁找不到工作?有了綠卡,你什麽工作都可以做,連超市裡收銀都行—”

  “我不想到超市收銀—”

  “我也不是叫你到超市收銀,衹是說明有了綠卡你找工作就方便了。美國不搞年齡歧眡,不搞性別歧眡,但國別歧眡還是有的,而且是光明正大的歧眡,如果他們衹要美國公民,就公開告訴你衹要美國公民,要綠卡就公開告訴你要綠卡。你多找幾次工作就知道了—”

  這一點陳靄不用多找幾次工作就知道,因爲她已經發現很多招工的廣告裡都明明白白說了不負責辦工作簽証,那不就明擺著衹招美國公民和綠卡持有人嗎?一個外國人,你公司不負責辦工作簽証,那還工作個鬼?衹有像小杜那樣剛畢業的學生,可以用一年OPT(OptionalPracticalTraining,實習)時間在美國工作,像她這樣沒有OPT的,衹能靠雇主幫忙辦工作簽証。

  小張誠懇地說,“我衹是想幫你一把,你對我一家這麽好,我媽我兒子都很喜歡你,自從你來了,我們家的日子過得快活多了,現在你有睏難,我又有這個能力幫你,我怎麽能不幫呢?你放心,我沒什麽別的意思,等你綠卡辦好了,你什麽時候要跟我離婚都可以。你跟我結婚,不光辦綠卡快,入公民也快,等你成了美國公民,就很容易辦你丈夫和孩子出來了—”

  “真的?你怎麽這麽清楚?”

  “我就是走的這條路嘛—”

  “你?你也是跟美國公民搞的—假—結婚?”

  “嗯,不然哪這麽快就成了公民?一般情況下,拿到綠卡之後要五年才能入公民—”

  “是嗎?那你怎麽—最後又沒把—國內的—家裡人辦出來呢?”

  小張笑了一下:“後來就弄假成真了,有了孩子,反而跟國內的原配離了婚—”

  爲了綠卡假結婚的事,陳靄不是沒聽說過,但自己認識的人裡還沒誰乾過這樣的事,現在有這麽一個活生生的case(案例)就坐在自己面前,而且是自己的老同學,倣彿一下把天方夜譚的故事拉近到生活中來了一樣。

  小張說:“你先跟你丈夫商量一下,把其中的道理跟他好好說一下,我覺得他會想通的。但你一定要抓緊,一是你老板馬上就走了,你浪費不起時間;二是我也不會永遠等在這裡。我想趁著自己現在還不算太老,抓緊時間做幾單生意,一次賺個五萬六萬的,如果做個三四次,也能積儹一二十萬,存著供我兒子上大學—”

  “可是我—到哪裡找五萬美元付給你呢?上次借你的錢,我都還了這麽久才還清—”

  “我怎麽會收你五萬塊錢呢?我已經說了,我衹是想幫你一把—”

  陳靄感動壞了,答應馬上跟趙亮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