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照片

案件為公開審理,審理時間超過4小時,法庭上唇槍舌戰。

案件的爭議點主要是在公訴人提出的,程峰有去廚房拿刀的舉動,但在追打馮瑤的過程中沒有拿到刀具,不存在持兇器造成的生命威脅;第一次摔倒和第一次擊打倒地後,可視為施暴暫時終止;第二次擊打已經倒地的程峰,有故意傷害的意圖。

蔣序逐條應對,同時引用《刑法》第二十條和《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認為程峰未攜帶兇器,但作為成年男性有傷害的主觀意願與能力。在追逐過程中跌倒,但並不意味施暴行為結束,馮瑤的人身安全仍處於王某不法侵害威脅下;此時馮瑤第一次使用鋤頭擊打王某,其行為可視為正當防衛。

在第一次擊打程峰導致其倒地後,馮瑤有查看程峰傷勢的救護意願,無主觀傷人或殺人故意;而程峰此時依然對其進行辱罵及死亡威脅,並且有擡手試圖拖拽馮瑤的舉動,可視為暴力連續行為,且還存在升級可能;此時馮瑤選擇進行二次擊打,其行為仍可視為正當防衛。

蔣序環顧四周,問:“當晚馮瑤在防衛之前,已經持續遭到超過20分鐘的連續暴力毆打,並且伴隨著多次語言上的死亡威脅,期間她的多次懇求沒有任何作用,恐懼已經超過承受極限。天黑且菜園無燈的情況下,她無法判斷陳峰出廚房時有沒有拿刀,只知道對方不斷揚言‘抓到就弄死你。’試問,換做我們現場任何一個人,在此情此景下,能否保持理性,做到既保護自己的生命安全不受侵害,又正確判斷程峰是否已喪失攻擊力,及時準確地停止防衛?”

現場鴉雀無聲。

緊接著,他又從程峰持續暴力存在殺人故意;馮瑤的自衛緊迫性和防衛適時性;以及未成年兒子的請願書、被害人家屬諒解和村民聯名請願輕判等多個方面進行了辯護。

辯護詞全文接近5000字,同行一致評價為字字珠璣,法理相宜,可作為無罪辯護的教學範文。這起案件後來被選入全國無罪辯護經典案例。

但除了前面大段大段依據充分、論述明確的辯護意見,其實傳播更廣的,是他最後一段比起前文,顯得有些簡短的總結陳詞。

“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我們這起案件審判的是馮瑤,面對的卻是無數和馮瑤一樣曾經、現在、將來有可能長期經歷著家庭暴力的女性。她們長期籠罩在恐怖與死亡之下,卻只能為了家庭、父母、孩子種種因素選擇無止盡的忍耐。在她們的認知裏,暴力只能隨著自己或者施暴者的生命結束而終止。而我們能做的,除了在血案發生後討論如何定性,更需要考慮如何使下一個馮瑤不再出現。”

法庭國徽高懸,國徽下方,所有人的目光投注在庭下那個穿著黑色西裝的男人。他脊背很直,像是折不斷的竹。

法院外的停車場陽光正好,池鉞坐在車裏安靜等待。池芮芮幾分鐘前給他發了張照片,是她剛畫好的大片向日葵油畫。

“綜上,辯護人懇請,法院能夠適用正當防衛制度,判決馮瑤無罪。以這個案件,給所有如同馮瑤這樣的婦女除了忍耐和死亡之外指明另一條道路。讓她們明白,在面對暴力時,除了以暴制暴,還有公理,還有法律,還有公檢法機關和整個社會願意站在她們身前,為她們提供另一種更加光明法治的可能。”

“我的辯護結束。”

滿庭寂靜,被告席的馮瑤流著眼淚。

法官敲槌,隔日宣判。

6月1日,萬眾矚目中,法院公布判決結果:采納辯護意見,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不成立,不予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之規定,做出判決:

被告人馮瑤無罪。

判決一下來,所有熟悉的不熟悉的同行紛紛發來消息祝賀。律所其他刑辯律師比起蔣序好像更激動一點,紛紛叫嚷著讓蔣序請客,就連主任都出來起哄。

“從故意殺人辯到故意傷害,再到無罪。今年的年度律師你是跑不掉了,還不請我們吃飯慶祝?”

蔣序被他們起哄得受不了,求饒道:“行,今晚下班就請,去哪你們定。”

眾人歡呼著開始商量聚餐的地點,蔣序在這個間隙裏給池鉞發了個消息說明情況,說自己今晚要晚點回去。

最後眾人一致選擇了一家可以唱K的潮汕火鍋店,寬大封閉的包間,中央是火鍋,墻上是屏幕,食物需求和精神需求兩不誤。一群人邊吃邊唱,氣氛熱烈,從日落西山吃到華燈初上。

蔣序依舊不喜歡唱歌,沒有人知道他跑調,只當他高冷。但這頓飯他也沒閑著,作為聚餐的主角,光是別人敬酒就喝了一輪。蔣序也高興,和什麽名頭都無關,只是因為判決結果,所以每個人敬酒都來者不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