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六口滅門

伯景郁問:“這事與你又有什麽關系?你得罪了總府官員?”

若非如此,為什麽要將賀蘭筠的死推在他的身上。

“我與賀蘭筠的死確實沒關系,但與聞人政的事情有關聯。”

“那你倒是說啊!”伯景郁聽他說話都覺得累,繞了這麽大一個圈子,還沒把話說清楚。

眾人齊齊看向良飛。

良飛此時的震驚只比這些人多,絕對不少半分。

是麗娘說余琛是她的救命恩人,讓他幫忙給余琛安排一個好的去處,麗娘哭求,他才將余琛安排進了軍營。

他不僅信任了余琛,還將麗娘托付給了余琛,到頭來從一開始就是有問題的。

麗娘……

一想到麗娘,良飛就心痛無比。

危急關頭,他將麗娘托付給了余琛,所有錢財都讓麗娘帶走。

可到底傷害自己最深的人還是麗娘。

余琛道:“我在營中夥房,每日經手飯菜,當官的吃的夥食非常好,每頓都是大魚大肉,相反普通的兵將吃的都是饅頭稀飯鹹菜素菜。”

“營中分三六九等,營中的官員不斷地收受賄賂,貪汙軍餉只是其中的一件事,克扣夥食,要想吃好的,就得給他們交錢。”

霜風的視線掃過地上跪著的這一批官員:“這些你們可認?”

還能有什麽不認的,齊天王想必是早就已經知道了內情,安排人進入軍營,也只是為了親眼所見取證。

余琛又道:“他們一年貪汙的金額不在少數,光是良飛短短幾年的時間,就貪汙了幾千兩銀子,這些他的外室可以證明。”

良飛知道自己已經是難逃一死,問余琛:“麗娘是不是早就知道一切,被你們收買了。”

余琛沒有回答他的問題,真相不言而喻。

良飛想起麗娘前兩天晚上在他懷裏痛哭時的模樣,心中實在是氣憤不已。

霜風道:“傳麗娘來作證。”颶風也察覺出他對自己的語氣中全無高傲之姿,看來是他的忽悠奏效了,“依照我對聞人兄的了解,應當不至於幹出奸汙女子的事情。”

“人心隔肚皮,我起初也認為聞人兄不會奸汙那女子,可他自己在總府的牢獄中認了罪。”

颶風問:“這案子可是縣衙接管而後移交到總府的?”

陶司戶解釋道:“先是被奸汙的姑娘家人到鄉衙報案,鄉衙來城衙報案,城衙帶人去勘驗現場後,移交去縣衙,由縣衙確認是否立案,原則上縣衙不能審理官員,由縣衙移交至西北府的府衙,再由西北府衙移交到西府總衙,西府總衙再移交至州府總府衙門。”

“也就是說這個案件先後轉手六次?”

陶司戶點頭,“確實是六次。”

颶風問,“那轉手六次可有六次進行案件細節核查?”

陶司戶道:“雖說明面上是經過六道程序最終到總州府衙,事實上縣衙立案後,便會直接交由總州府衙,官員不能越三級見人,所以官員犯案避免包庇一般也是要越三級審理。”

縣衙是一級,西北府衙是二級,西府總衙是三級,越三級就正好是總州衙門。

越三級審理颶風是知道的,可在他的記憶中,越三級審理案件,府衙得脅從審案。

他道:“即便是越三級審案,府衙也該核查證據,確認是否能夠立案,怎會直接從縣衙就跳到總州府衙?”

陶司戶搖頭,“這我確實不太清楚,我也不過是個小小的從八品司戶。”

他們城衙的司戶只有總司戶是正八品,下轄的司戶一律都是從八品,包括縣衙所在地的司戶也是一樣為從八品,已經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官,對於上級怎麽審理案件,他們也無法提出任何建議。

“那照你所說,這聞人司戶的案子是由本城的衙門負責搜集證據,奸汙案最重要的便是是否存在奸汙事實,仵作驗屍可有拿出準確的證據證明其被奸汙?”

“據說當時沒有驗屍,不過那姑娘留下了一封書信作為證據,他的家人極力阻攔仵作驗屍。”

“說起來也邪門,前腳聞人政被押解到總府衙門,後腳這一家人便在一場大火中被燒死。”陶司戶略帶惋惜地說,“一家六口一個活口也沒留下,據說那姑娘的棺材也被火給燒了,按理說證據沒了,聞人政可以不認罪,可他在總衙認了罪,那八成奸汙是真。”

按照這個推理邏輯是成立的。

庭淵反復將這個案子裏目前掌握的證據給他梳理過,在外人的眼裏來看聞人政認罪就代表他確實做了,從颶風他們掌握的證據來看,聞人政是被陷害的。

“這麽說來仵作就根本沒有驗那女子是否被奸汙。”

陶司戶點頭,“確實沒有。”

颶風聽到此氣憤不已,“既然沒有檢驗過,如何能夠立案?”

“據我所知縣衙是依照那姑娘留下的一封書信作為立案證據將案件上報到總州府衙,證據並不充足,聞人政若是不認,這個案子不足以定罪,可他偏偏認了罪,兩相結合便能確認罪名成立,即便是前期證據不夠充分,有了聞人政認罪,案子的證據鏈也就完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