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千零七十一章 尾聲將至

馬維爾領主的底子還是不錯的,在獲得舊日之力的加持後,飛行速度更快了一籌,他消失在原地的時候,死侍手裏還拿著超大黃金酒杯發呆。

他低頭聞了聞杯中之物,看到血肉混合液中有幾條類似蛆一樣的觸手在狂舞,不由地嫌棄撇嘴。

“真是一趟說走就走的旅行啊,第一次見到送死還這麽主動的。”他把杯子裏的血漿倒掉,把金杯自己收了起來當作戰利品:“盧瑟,看來是我表哥那邊的計劃要結尾了,你還要跟著過去嗎?好像沒必要了啊,這什麽領主是死定了。”

穿著紫綠戰衣的盧瑟平靜地從門外走了進來,他開始搜刮馬維爾臥室裏的東西,平靜回答說:

“不用了,我對喪鐘很有信心,不過他的計劃還是比我的計劃快了一步,嘖,就差幾秒鐘,也罷,咱們撈點好處就散夥吧。”

曾經他覺得喪鐘就像是鬣狗一樣,只會在事件中攫取好處的盧瑟,最終自己還是變成了鬣狗的模樣。

回想起曾幾何時,盧瑟也闊氣過,從來不搜索屍體,也不撿別人的裝備,更別提抄家了。

但現在,現實壓垮了他的腰,果然還是殺掉別人後撈取好處最快,能變富變強的方法果然都被記在刑法裏了啊。

不過他還是有著底線的,什麽黃金酒杯,黃金燭台,黃金鞋拔子之類的東西,他都不要,他不缺錢,那些東西都讓死侍拿走。

他想要的是魔法道具,看不懂的書籍,擁有能量的物品。

也正好,兩人各取所需。

“那你說給我在哥譚買房子的事……你看?”死侍湊近了一些,顯得有些不好意思地撓撓屁股。

“放心,我盧瑟說話向來算數,更何況只是一套房子而已。”光頭十分大方地回答著,同時把一個發光的偏方三八面體拿在手裏端詳,塞進盔甲的儲物格裏:“你想要這裏的什麽就自己搬吧,我看還有些值錢的硬通貨。”

“你真是個好人,萊克斯,下次如果你再和超人打起來,一定要記得兄弟我的心和你在一起。”死侍感動地摸摸盧瑟的屁股,一臉鄭重地……緩緩用舌頭舔過嘴唇。

雖然那種情況下他可能身體會和表哥一起站在正聯那邊,但斯萊德也管不著表弟深愛著盧瑟!

感受到罪惡的黑手,光頭的身體抖了一下,雖然他和小醜那種讓人毛骨悚然的瘋子打過不少交道,但死侍這種瘋,完全不同於DC的風格。

總是奔著下三路去,這誰受得了啊?

但他是誰?他是盧瑟,是地球上最聰明的人類,新人類。

不管心裏怎麽膈應,他也要保持著雲淡風輕的表情,否則不是就輸給蝙蝠了麽?

“哦,我知道,不過蝙蝠俠更有錢,你也許可以去摸他的胯下。”盧瑟來了一招禍水東引,反正瘋子丟給蝙蝠俠去玩,總沒錯。

死侍歪了一下嘴,他開始收集那些看起來值錢的東西,比如黃金的克蘇魯雕像:

“他沒錢了,貓女和小醜給他玩了仙人跳,把韋恩集團的流動資金都卷跑了,根據可靠的信息來源,現在阿爾弗雷德都窮得不做葷菜,只給蝙蝠俠頓頓吃草。”

“這件事我知道,但小偷只是偷走了蛋,下金蛋的母雞還在布魯斯手裏,只是他不能抓這個小偷罷了。注意,轉走韋恩集團錢的人是布魯斯的未婚妻瑟琳娜,而不是哥譚怪盜貓女。”

擦拭手掌的盧瑟笑了一聲,小醜能夠策反貓女確實有點出人意料,那個瘋子真是經常能做出一些有意思的事:

“這就是小醜的玩法,瑟琳娜活得現實,布魯斯也可以活得現實,但蝙蝠不行。蝙蝠俠是哥譚的圖騰,如果他用自己蝙蝠俠的身份去對付布魯斯曾經的未婚妻……那樣小醜就贏了,因為他讓蝙蝠俠邁出了那一步。”

光頭富豪看得很清楚,當小醜沒有針對他而是針對別人的時候,他有種旁觀者清的超脫感。

這不是小醜第一次這樣玩了,攻擊或者利用蝙蝠俠身邊的人,試圖讓蝙蝠俠失去控制,老把戲了。

從打斷芭芭拉的脊椎,到制造雙面人,再到殺掉傑森,一系列的行為都是為了這個遊戲目的,讓蝙蝠俠失控。

不過目前看來,蝙蝠俠很清醒,他依舊恪守著自己制定的規則,沒有越過那條線。

也許狂笑之蝠的出現成為了警鐘,蝙蝠俠如今對自己的要求更加嚴格了。

也許小醜也明白這一點,所以這樣的蝙蝠才更好玩。

聽著繞口令,死侍的腦袋一會歪到左面,一會歪到右面,盧瑟說的東西,他有點聽不懂……

為什麽有人會和自己的制服身份較勁?蝙蝠俠難道不是布魯斯嗎?這是精神病還是神經病啊?

“所以,蝙蝠俠還是有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