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千一百一十一章 斯特蘭奇

史蒂芬·文森特·斯特蘭奇,近些年美國神經外科方面的頂級專家,工作於紐約一家著名的私立醫院。

認識他的人很多,每當聽到他的名字,這些人就會告訴打聽消息的人:

“斯特蘭奇是個好醫生,但不是好人。”

他的手術技巧無人能及,雙手又快又穩,被醫生和患者們稱為‘上帝之手’,或者‘惡魔之手’。

別的醫生需要三小時的手術,他只需要十五分鐘;別的醫生救不回來的病人,他能救;別的醫生說不出的話,他同樣能隨便說。

比如‘沒錢看什麽病’,‘窮病我不治’,‘A類醫保恐怕負擔不起,你們有商業保險吧’。

是的,他的原則就是錢,在接待病人的時候他不怎麽看病例,反正他覺得自己什麽病都能治,主要只看對方的財力是不是能支付他的診金和手術費。

就是這麽直接與現實,他就是醫學界的雇傭兵,只為錢辦事。

錢到位了,去世界任何一個角落出飛刀都不成問題。錢不夠,病人就算一頭撞死他面前,他連眼睛都不眨一下。

基本上所有人都認為他是個穿白大褂的惡魔,冷血得沒有人性,可是他唯一的朋友德琳護士知道一些內情,斯特蘭奇其實最早不是這樣的。

她相信他的內心其實是個好人,只是過往的經歷嚴重刺激了他。

斯特蘭奇出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的費城,從小就是個小天才,十分活潑而且聰明。

他11歲時有一天和妹妹兩個人在家,年幼的妹妹偷吃玩具積木發生了窒息,斯特蘭奇用從書上自學的海姆立克急救法救了她。

原本奄奄一息的妹妹又好了起來,用崇拜的眼神看著他的時候,他發現原來挽救生命是這麽有意義的一件事,並因此開始對醫學產生興趣。

天才的學習能力是毋庸置疑的,他在16歲就考上了紐約大學預科,並且在接下來的七年裏完成了醫學博士課程,在紐約長老會醫院找到一份好工作。

可就在他剛剛上崗沒幾天後,他在費城老家的父母和弟弟妹妹卻發生了車禍。

在美國上醫學院是很貴的,他家裏原本也只是工薪階層,為了支付他大學的學費,家人們連醫保都停繳了。

‘友愛之城’的醫院因為這家人沒有醫保而拒絕提供治療,轉而去救治撞了他們的富二代,等到斯特蘭奇從紐約趕回費城,只能在停屍間裏看到全家人的冰冷屍體。

這個遭遇徹底改變了他,他對於自己治病救人的理想產生了強烈的動搖,因為美國社會本就提倡資本,沒有錢的人死了都活該,他根本無法改變這種現實。

這件事後他變成了冷血的醫療傭兵。

與其說他自己有多愛錢,不如說他是在用十分隱蔽的手段在抗爭。

他故意表現得嫌貧愛富,就是想通過自己的影響力來側面抨擊這個制度。

只要他救活的富人越多,窮人們就越不高興,而人類社會的財富分配是呈金字塔型的,下層窮人的數量遠遠多於上層富人,如果他們被逼到絕路,爆發出來的力量就足以把現在的醫療體系徹底掀翻。

他還不到三十歲,就成了全美最好的腦神經外科醫生,他覺得自己是有時間實現這個願望的,將來如果自己一統美國醫學界,卻明確表示只有富人能享受的時候,自己和這該死的制度都一定會被推翻的。

所以他表現得十分惡心人,都是故意的,哪怕他自己到最後也會為舊有的資本醫療制度陪葬。

這就是他的無聲抗爭,而作為天才,他也不喜歡解釋,一直都我行我素。

直到前不久的某一天,全家都和汽車犯沖的他也不例外,因為駕車去赴酒宴的路上打電話而墜崖,最後就算保住了一條命,但是作為一個外科醫生的雙手算是廢了。

倒不是說截肢或者癱瘓什麽的,而是因雙手神經都出了問題,根本沒辦法保持穩定,稍微拿點什麽東西就會劇烈抖動。

神經外科是一門非常精細的手藝,而他現在的手恐怕連給人修腳趾甲都做不到,所以他有些慌了。

大計劃還沒有完成,自己先報廢了怎麽行?

於是他辭掉了工作,用多年的積蓄在世界範圍內四處求醫。

他很快就發現別的醫生比他賺錢快多了,自己過去只給富人看病的說法簡直像是個笑話,別的醫生不管是富人還是窮人,那是統統榨幹。

只有小孩子才做選擇,大人總是全都要!

斯特蘭奇這才認識到自己過去的幼稚,但為時已晚。

他工作幾年攢下的幾百萬身家,三個月之內就被其他同行賺走了,治療效果嘛,大概就是新長出來的指甲蓋好看了一點。

沒有任何醫生治得好他,花錢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