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八章 庭審,新的證據!(第2/3頁)

而對方掌握的證據,則是從個人收集得來的證據,說白了,就是對方掌握的證據並不全面。

掌握不全面的證據,來打這個官司,很明顯會是一個敗訴的案件。

另外,尚峰律所也非常清楚,八大紅圈所的評比,再過兩個月就開始了。

白君律師事務所在全國內的影響力,不算小,除了在金融案件方面的表現有些弱之外,在其他方面其實已經能夠和八大紅圈所相比較了。

這一次的案子,白君律師事務所敗訴,那麽想要在這一次的評選中晉升到八大紅圈所,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了。

這個案子尚峰律所已經經過了全面的分析和處理。

這一次的庭審,單單從證據上面來講,白君律師事務所沒有勝訴的可能性。

負責這個案子的尚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余曼春,在審判長進入庭審場之前,簡單的整理了一下手中的證據材料。

緊接著將目光放在了對面的原告席位的蘇白身上,微微笑了笑,一副勝券在握的樣子。

原告席位的李雪珍在看到余曼春的態度,眉頭微皺,但也沒有多說什麽,只是安靜的等待著庭審的開庭。

很快審判長和合議庭成員進入庭審。

這場庭審的內容相對來說不是那麽復雜,但是所涉及到的金額不小,對於這個案子,合議庭成員,在沒有開庭前也經過私底下的商討。

最終一致決定,在這個案子中,還是要看看雙方所出具的證據,以及答辯的觀點。

很快,庭審流程走完,審判長直接讓原告方,在庭審上出具證據,並且表明一下自己的訴訟申請。

原告方席位上,蘇白簡單的陳列了證據,並開口陳述:

“在本案當中,來海銀行在第三方平台,上線了自己的保本理財產品,具體名稱為來海保本理財。”

“這一理財產品得到了第三方平台的大力推廣,而且給出的保本理財利率非常的高,遠超通常銀行給出的保本理財利率。”

“這也吸引了眾多的投資人進行投資,其中也包括我方的當事委托人。”

“按照法律規定,保本理財應當給予理財當事人保護本金的責任,可是來海銀行,卻沒有盡到義務。”

“在我方當事人保本理財到期以後,想要進行兌付,卻被告知我方的保本理財本金全部損失。”

“保本理財的本金全部損失是什麽情況?”

“按照法律金融有關條例的管理規定,保本理財要保證投資者和理財人的本金。”

“這是有著明文規定的。”

“來海銀行不兌付我方的理財產品本金及其利息。”

“這嚴重損害了我方當事人的財產權益和法律權益,我方要求來海銀行對於我方進行賠償,歸還本金以及利息。”

“審判長,以上就是我方這一次庭審的委托和陳述。”

蘇白的訴訟請求以及訴訟內容陳述的非常的清晰。

簡單來說,就是來海銀行沒有按照法律要求來進行兌付。

打官司,是為了要求來海銀行支付應當對於他們委托人,當事人應當兌付的本金和利息。

在聽完蘇白的陳述後,審判長扭頭看向被告人席位。

“被告,對於原告的訴訟請求,你方有沒有需要進行陳述的。”

余曼春坐在被告人席位上,平靜的擡頭看向原告方席位,然後開口:

“審判長,我方申請駁回原告方的所有訴訟請求。”

“並且我方認為我方沒有任何的責任,不承擔任何的賠償。”

在這話一說出來,原告人席位上的姜維瞬間就不淡定了。

啥意思,說這話是啥意思?

他的本金全部都給爆雷了,買的保本理財產品現在一毛錢都不想賠償,還不想承擔任何的責任?

這不耍無賴嘛!

只是還沒有等姜維開口,余曼春就繼續翻了翻證據材料開口:

“審判長,我方要提交新的證據。”

“在剛才的證據交流環節,我方已經看過對方的證據了。”

“對於對方提交的保本理財證據,以及購買的是保本理財產品這一點我方並不認同。”

“我方提交的證據則是,當初原告方購買理財產品中具體的協議內容。”

說著這些話,余曼春將具體的協議,交給了一旁的工作人員。

而後工作人員將其交給了審判台上的審判長。

余曼春繼續開口:

“根據我方提交的材料當中很明顯的顯示,當初在第三方平台簽訂購買我方理財產品的協議當中,就有一句理財風險大,該產品並不是保本產品。”

“原告人一直在陳述我方的理財產品是保本產品,這完全不符合事實,所以從這一點來看,我方認為應當駁回原告方的所有訴訟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