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販賣“假藥”,真救人!(第3/3頁)

“我總是不理解,所以就想讓他拿點辛苦費。”

“可是林勇說,有錢的都去吃正版藥了,沒錢的才過來買這些盜版藥,這些病友買盜版藥本身都困難。”

“賺這些錢他在良心上過不去……”

“再說。”

“我們家經濟條件雖然不是特別好,但是也能過得去,也沒打算利用這個來掙錢。”

“嗯……”

面對張曼的回答,蘇白點頭表示已經了解。

這個案子,他已經反復的看過卷宗,了解完了相關的情況。

說實話……

先不管如何定罪。

只從一審中提起的公訴罪名來看。

對於林勇的判決過重。

這是蘇白的第一想法。

因為從刑法中的相關規定來看,只要售賣假藥,不影響購買假藥人員的身體健康。

那麽只會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勇被判四年有期徒刑,顯然是刑期過重。

不過這一點在一審的判決書中也有具體的表。

但是這種具體的表現蘇白並不是很認同。

目前來看,根據一審卷宗和張曼的口述情況。

張曼的口述和一審卷宗中的相關判定進行了一一的印證,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出入。

這個案子張曼也已經簽訂了家屬委托協議。

那麽……

剩下的就簡單多了。

搜尋辯護有力證據,上訴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