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六章 販賣“假藥”,真救人!(第3/3頁)
“我總是不理解,所以就想讓他拿點辛苦費。”
“可是林勇說,有錢的都去吃正版藥了,沒錢的才過來買這些盜版藥,這些病友買盜版藥本身都困難。”
“賺這些錢他在良心上過不去……”
“再說。”
“我們家經濟條件雖然不是特別好,但是也能過得去,也沒打算利用這個來掙錢。”
“嗯……”
面對張曼的回答,蘇白點頭表示已經了解。
這個案子,他已經反復的看過卷宗,了解完了相關的情況。
說實話……
先不管如何定罪。
只從一審中提起的公訴罪名來看。
對於林勇的判決過重。
這是蘇白的第一想法。
因為從刑法中的相關規定來看,只要售賣假藥,不影響購買假藥人員的身體健康。
那麽只會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勇被判四年有期徒刑,顯然是刑期過重。
不過這一點在一審的判決書中也有具體的表。
但是這種具體的表現蘇白並不是很認同。
目前來看,根據一審卷宗和張曼的口述情況。
張曼的口述和一審卷宗中的相關判定進行了一一的印證,基本上沒有太大的出入。
這個案子張曼也已經簽訂了家屬委托協議。
那麽……
剩下的就簡單多了。
搜尋辯護有力證據,上訴二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