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八章 強烈判定!保守派:認為激進派判的太輕,不夠激進(第2/3頁)
“因為被告方提出來刑期減免的觀點,主要是認為沒有對被害人造成太大傷害和被告人作為外國人。”
“但實際上被告人對我方和對學校中的其他女學生,造成了嚴重的侵害和精神損傷。”
“一個還未出學校的女生遭遇了這種事情,對於她的精神損害是非常巨大的,並且社會對她的議論也是具有嚴重惡劣影響的。”
“從網絡上對於這件事情的觀點不難看出,造成的影響力有多大。”
“再有……我不知道被告方是不是想提出來,被告人作為外籍人士,在國內可以獲得減免的刑期。”
“但是無論是我國的法律,還是國外的法律,都有著相關的規定,對於在國內犯罪的外國人員,無差別對待。”
“沒有任何法律依據表明了外國人是在國內犯罪享有特殊的豁免權。”
“這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基於以上,我方並不認同被告方的觀點。”
……
庭審三方,被告方要求減刑,遭到了公訴人和控告方的明確拒絕並且詳細的闡述了相關理由。
審判台席位上,審判長於越,心裏面非常清楚,目前庭審已經進入到了焦灼的場面。
於是敲響法錘:
“休庭!”
……
本次案件已經進入到了相應收尾階段。
庭審在場的各方也都明白,這一次的庭審休庭。
最關鍵和最重要的是,商議對於被告方作為外籍人員的判定處理。
休庭期間。
蘇白輕呼口氣。
這個案子說實話,從頭到尾只涉及到了學校方面和被告人作為外籍學生的身份問題。
一來是學校方面的包庇,二來是馬斯庫不屬於國內國籍。
在庭審上,姜民所能辯訴的問題不多。
是否屬於強制猥褻,就是姜民提出來的最關鍵的問題。
只不過這個申請被駁回了。
剩下的問題就相對簡單的多了。
對於減刑……
蘇白的看法很簡單。
減刑?
在刑期上要求有一定減免?
拿出法律依據!
一名普通的外籍留學生在國內違法犯罪,按照刑事訴訟第17條外國人刑事責任的追究。
除了享有外交特權和豁免權的情況以外,其余人依照相關的刑事責任進行追究。
在法律上沒有規定外籍留學生有著刑事減免的條例。
那麽……審判就應當遵從著國內刑事法律規定。
如此一來……
這場庭審所關注和所討論的點就少了很多……
……
另一邊。
休庭期間,姜民來到了被告人馬斯庫面前大致的描述了一下,現在庭審的情況。
馬斯庫眼睛瞪大,嘴裏不斷的說著no,no,no。
甚至憋急了,還磕磕絆絆的說了幾句中文。
“不可以……”
“他們不可以審判我,我什麽事情都沒做……”
“我需要聯系大使館和學校,要求中止……審判。”
姜民聽著馬斯庫的話,沒有多說什麽,畢竟他只是一名律師。
並不負責其他事項。
……
與此同時。
合議庭商討室內。
於越和其他另外兩名合議庭成員,商討著關於本案的刑事判決刑期問題。
這個案子毋庸置疑的就是犯罪事實和犯罪證明已經確定。
只需要對於刑期方面進行討論就可以了。
於越拿起泡著枸杞的水,一邊擰瓶蓋一邊開口:
“這一次的庭審涉及到了外籍學生。”
“對於被告方提出來的,認為檢方推薦延期過高。”
“你們是怎麽考慮的?”
於越看向自己的左手側。
左手側的老梁對於刑事方面以及外國人觸犯法律判決方面有一定的經驗。
他問出這個問題,也是在詢問老梁的意見。
老梁注意到於越將目光轉向自己,開口回復:
“在實際的判決中,一般考慮到外國人因素,的確會在刑期上面有所減免。”
“不過……”
“對於這個案子,我的看法不一樣。”
“怎麽不一樣了?”
於越問了一句。
“首先這個案子所涉及到的問題在於影響力。”
“這個案子的影響力那麽大,並且還涉及到了留學生多次猥褻,強迫未遂學校內的其他女生。”
“學校方面的責任問題咱先不討論,就單單說,為什麽外國人在國內留學那麽囂張。”
“主要原因是什麽?”
“主要原因在國內的其他院校對於留學生的做法,采取的是包容和放縱的狀態。”
“就像這個案子,根據我的了解,以及我和公訴人的交流,馬斯庫這個被告在學校內多次做過類似的事情。”
“學校方面就一直壓著,學生們也不敢去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