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再現經典名場面!反復反駁!(第2/3頁)

“按照他的‘口供’,是打了一輛出租車,關於這輛出租車的線索有沒有進行查證?”

“執法方和檢方想要調查出一輛出租車的線索,應該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為什麽遲遲沒有找到這輛出租車?”

“究竟是找不到這輛出租車,還是不存在這輛出租車?”

“基於以上我方的總結如下:”

“第一:兇器未找到。”

“第二:從聚餐地點到案發地點,沒有找到出租車,等同於——基於基本邏輯而言,孟子義,想要從聚餐地點到案發地點,在時間限度上並不足夠。”

“基於以上兩點,我方認為證據不足,需要檢方進行補充。”

“以上就是我方的其他觀點。”

在蘇白陳述結束後,檢方席位上的公訴人,柏浩傑針對蘇白的問題進行了回答。

“根據執法方提交的證據,可以明顯的看出來,在其他事情的邏輯上,都能夠有相關的證據來證明事實依據。”

“孟子義作為一名刑偵出身的人員,有沒有一種可能性,是他故意遺留物證,交代其他事項是為了保證他能夠獲得減刑,但是在得知自己不能夠減刑以後,刻意的遺留物證,為自己逃脫做準備?”

“我方完全有理由向這方面進行懷疑。”

“因為作為一名刑偵人員所具有的反偵查能力非常的強,知道什麽證據能夠對自己有利,什麽證據對自己無利。”

“所以……”

“完全有可能故意隱藏了相關的兇器,和隱瞞了自己去案發現場的工具。”

“以上是我方針,對於被告方訴訟律師提出問題的回答。”

柏浩傑的陳述,讓蘇白微微皺眉。

刻意遺留物證為自己逃脫罪行做準備?

孟子義TMD是有病?

如果人真的是他殺的,那麽他為什麽交代了其他事情,單單把物證給丟了?

有這個必要嗎?

完全沒有必要!

如果不是孟子義口供,將所有的線索補充完整。

如果他能夠頂得住審訊的壓力。

那麽這個案子根本就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孟子義是殺人犯!

孟子義為什麽開口?

因為他頂不住審訊和在看守所內給他帶來的壓力。

只能按照某些方式去陳述,將不存在的流程和細節都補充完整。

為什麽沒有兇器和坐的相關出租車信息?

因為TMD人根本不是孟子義殺的!

這些東西都不存在,執法方和檢方根本找不到。

孟子義也不知道這些東西在哪,想要說也說不出來,這才是找不到這兩樣東西的最主要的原因!

說什麽孟子義是刑偵人員,能頂得住壓力,為了脫罪,隱藏了相關的兇器。

開什麽玩笑?

孟子義如果真的有那種意識,有那種堅定的意念。

不用說其他的。

他不交代任何事情,那麽就不會有所謂的證據進行指控他。

只能說孟子義有非常大的犯罪嫌疑。

但是沒有任何的證據能夠錘死他真的犯罪了。

再說。

犯罪流程和犯罪過程,孟子義都在審訊的時候進行交代了。

唯獨不交代物證,根本就不合理!

所以對於柏浩傑的陳述,蘇白當即開口反駁道:

“請問檢方的這種陳述有著事實依據或者證據嗎?檢方的陳述是不是圍繞著自己的想法和懷疑來的?”

“檢方的這種懷疑完全的沒有道理!”

“孟子義將其他的詳細過程和具體情況都已經交代了,為什麽會不交代兇器和前往案發地點的信息?”

“再有。”

“孟子義是交代了的,可是,執法方和檢方為什麽沒有一點進展?”

“可能說兇器被孟子義隱藏的很好。”

“但是孟子義前往案發地點的方式呢?”

“依靠人的奔跑能力,肯定不可能達到當時的案發地點,肯定要乘坐交通工具,或者是騎行工具。”

“為什麽檢方和執法方沒有調查出來,孟子義的騎行工具或者是乘坐的交通工具,這一點很難嗎?”

“沒有調查出來的事情,就等同於沒有證據。”

“再有就是,根據法醫的鑒定報告顯示的,顧喬和謝偉死亡是由於某型號刀具,殺害。”

“這種某型號刀具在孟子義家中並沒有出現過,也沒有任何孟子義購買此類型號刀具的證據。”

“為什麽會出現這種情況?”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因為孟子義根本就沒有這所謂的兇器刀具?”

“他沒有殺人,沒有購買刀具,自然不知道兇器去哪裏了。”

“這一點也從側面驗證了,孟子義,沒有殺害謝偉和顧喬。”

“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證明謝偉和顧喬是孟子義殺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