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再現經典名場面!反復反駁!(第2/3頁)
“按照他的‘口供’,是打了一輛出租車,關於這輛出租車的線索有沒有進行查證?”
“執法方和檢方想要調查出一輛出租車的線索,應該不是一件困難的事情。”
“為什麽遲遲沒有找到這輛出租車?”
“究竟是找不到這輛出租車,還是不存在這輛出租車?”
“基於以上我方的總結如下:”
“第一:兇器未找到。”
“第二:從聚餐地點到案發地點,沒有找到出租車,等同於——基於基本邏輯而言,孟子義,想要從聚餐地點到案發地點,在時間限度上並不足夠。”
“基於以上兩點,我方認為證據不足,需要檢方進行補充。”
“以上就是我方的其他觀點。”
在蘇白陳述結束後,檢方席位上的公訴人,柏浩傑針對蘇白的問題進行了回答。
“根據執法方提交的證據,可以明顯的看出來,在其他事情的邏輯上,都能夠有相關的證據來證明事實依據。”
“孟子義作為一名刑偵出身的人員,有沒有一種可能性,是他故意遺留物證,交代其他事項是為了保證他能夠獲得減刑,但是在得知自己不能夠減刑以後,刻意的遺留物證,為自己逃脫做準備?”
“我方完全有理由向這方面進行懷疑。”
“因為作為一名刑偵人員所具有的反偵查能力非常的強,知道什麽證據能夠對自己有利,什麽證據對自己無利。”
“所以……”
“完全有可能故意隱藏了相關的兇器,和隱瞞了自己去案發現場的工具。”
“以上是我方針,對於被告方訴訟律師提出問題的回答。”
柏浩傑的陳述,讓蘇白微微皺眉。
刻意遺留物證為自己逃脫罪行做準備?
孟子義TMD是有病?
如果人真的是他殺的,那麽他為什麽交代了其他事情,單單把物證給丟了?
有這個必要嗎?
完全沒有必要!
如果不是孟子義口供,將所有的線索補充完整。
如果他能夠頂得住審訊的壓力。
那麽這個案子根本就沒有證據能夠證明孟子義是殺人犯!
孟子義為什麽開口?
因為他頂不住審訊和在看守所內給他帶來的壓力。
只能按照某些方式去陳述,將不存在的流程和細節都補充完整。
為什麽沒有兇器和坐的相關出租車信息?
因為TMD人根本不是孟子義殺的!
這些東西都不存在,執法方和檢方根本找不到。
孟子義也不知道這些東西在哪,想要說也說不出來,這才是找不到這兩樣東西的最主要的原因!
說什麽孟子義是刑偵人員,能頂得住壓力,為了脫罪,隱藏了相關的兇器。
開什麽玩笑?
孟子義如果真的有那種意識,有那種堅定的意念。
不用說其他的。
他不交代任何事情,那麽就不會有所謂的證據進行指控他。
只能說孟子義有非常大的犯罪嫌疑。
但是沒有任何的證據能夠錘死他真的犯罪了。
再說。
犯罪流程和犯罪過程,孟子義都在審訊的時候進行交代了。
唯獨不交代物證,根本就不合理!
所以對於柏浩傑的陳述,蘇白當即開口反駁道:
“請問檢方的這種陳述有著事實依據或者證據嗎?檢方的陳述是不是圍繞著自己的想法和懷疑來的?”
“檢方的這種懷疑完全的沒有道理!”
“孟子義將其他的詳細過程和具體情況都已經交代了,為什麽會不交代兇器和前往案發地點的信息?”
“再有。”
“孟子義是交代了的,可是,執法方和檢方為什麽沒有一點進展?”
“可能說兇器被孟子義隱藏的很好。”
“但是孟子義前往案發地點的方式呢?”
“依靠人的奔跑能力,肯定不可能達到當時的案發地點,肯定要乘坐交通工具,或者是騎行工具。”
“為什麽檢方和執法方沒有調查出來,孟子義的騎行工具或者是乘坐的交通工具,這一點很難嗎?”
“沒有調查出來的事情,就等同於沒有證據。”
“再有就是,根據法醫的鑒定報告顯示的,顧喬和謝偉死亡是由於某型號刀具,殺害。”
“這種某型號刀具在孟子義家中並沒有出現過,也沒有任何孟子義購買此類型號刀具的證據。”
“為什麽會出現這種情況?”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因為孟子義根本就沒有這所謂的兇器刀具?”
“他沒有殺人,沒有購買刀具,自然不知道兇器去哪裏了。”
“這一點也從側面驗證了,孟子義,沒有殺害謝偉和顧喬。”
“因為沒有直接證據能夠證明謝偉和顧喬是孟子義殺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