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與昔日同學的相遇是一個美好的夢,雖然江姜總是臭著張臉,但還是感謝奇妙的緣分,讓他在糟糕的現狀中汲取到了一些快樂。

他淩晨兩點才能下班,同學們卻不可能淩晨兩點才回去,事實上十一點半的時候,大家就紛紛準備回家了。

五顏六色的客人們可不願意這麽早回去,他們這些人,平常打扮得人模人樣的當社畜,生活方式一潭死水。能夠在夜裏打扮成類人模樣去high,就算是他們對生活的全部的反抗了。

恰巧明天是周末,他們可以在酒吧打烊後,換個地方繼續high,比如去唱k,或者去吃宵夜,直到天亮,再拖著醉醺醺的身體回去,在柔軟的床上一覺睡到下午,恢復一下自己被工作吸幹了的精氣神。

江姜發現,當時間走過了十二點之後,好像就突然按下了快進鍵。他在酒吧裏轉了幾圈,這邊收拾收拾殘局,那邊幫忙點個單,一轉眼就到了下班的時間。

他脫下酒吧的統一制服,換上了自己的白T,少了精致衣物的襯托,倒讓他的眉眼顯得沒那麽淩厲了,此時的他看起來,跟剛才那些高中生也沒什麽兩樣。

江姜找領班拿了今天的工資,他也不數,塞進口袋裏就轉身離開。

他工作的酒吧位於百達廣場,從直達電梯下來,迎面撲來的冷空氣讓江姜胳膊上驟然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夜裏,街上的行人並不多,只有路燈冷冷的照亮著寂靜的路,江姜擡頭看了一眼,下弦月掛在天上,是一彎極細極細的月亮,還沒有路燈亮。

他雙手插兜,準備回去洗個澡,然後休息一下。

然後,他就看到前方那個高大的背影,那人穿著黑色的衣服,也不知道在風裏站了多久,幾乎與夜融為了一體,如果沒注意到他就會很容易忽略過去,但是一旦注意到了,就很難再去無視他了。

他就這麽站在那裏,高大的身影缺少參照物而顯得蕭索,冷白的皮膚在路燈下甚至有些透明的色彩,像是剛從冰櫃裏拿出來的罐裝汽水,隱約能看到寒氣漸漸彌散。

好白,他白天都不出門的嗎?江姜腦海裏迅速劃過一個念頭,明明高一的時候他看起來還挺不起眼的,到底是吃了什麽,才能在短短兩年時間長成現在這個模樣啊。

江姜覺得葉冗八成是在等他,但他並不想跟葉冗碰面,於是下意識屏住呼吸,準備偷偷溜走,卻不想那人像是有心靈感應一樣,恰巧回過頭,與他四目相對。

葉冗的眼睛立刻亮了:“姜姜!”

江姜沒吭聲,轉頭就走,他是真的想不通,他是知道自己復活了,但是葉冗不知道啊,兩年前他是真的死了,死得透透的,除了極個別的同學外,其他同學都來參加了他的追悼會,嗷嗷哭著跟他的遺體告別。

在這種情況下,怎麽會有人這麽固執的認定他就是江姜呢?

雖然他的確是。

其實這不是他復活之後被第一次認出來,那時候他剛剛從墓地裏爬出來,嚇暈了一個保安之後奪路狂奔,硬是跑了十公裏回了家,小區裏住的人都是十幾年的老街坊了,自然也有人認出他來,但是很快就反應過來,江姜已經死了,怎麽可能出現在這裏呢?

所以,他只是單純和江姜長得有點像而已。

這還是第一次被這麽堅定的認出來,說心裏沒感覺那是騙人的,更何況葉冗還在冷風裏等了他兩個小時。

但是,出於一些自身的原因,江姜還是不想承認。

葉冗沒生氣,也沒沮喪,江姜覺得他好像根本就沒往心裏去。

他小跑到江姜身邊,認認真真地詢問:“你住在哪?我送你回去吧。”

江姜再次拒絕:“我不跟客人私下聯系。”

這根本難不倒葉冗,他認真反駁:“我又沒消費,所以我不是客人。”

江姜被這邏輯繞暈,左手從褲兜裏抽出來,焦躁地抓了抓頭發。

但手從褲兜裏抽出來的一瞬間,江姜的余光突然捕捉到了一抹奇怪的微光,他愣了一下,將左手平舉在面前。

然後,他的左手,從指尖到手指根部,開始一根一根的發光,起初只是黯淡的微光,他差點以為那是路燈借的光,或者是月亮。但很快他就笑不出來了,手指上的光越來越亮,到了最後,幾乎跟手電筒一樣亮了。

江姜:!!!

臥槽,這啥玩意啊?金手指???

江姜下意識用右手把發光的左手捂住,然後驚悚的發現發光手指好像有傳染的趨勢,他的右手竟然也開始散發出淡淡的光芒。

嚇得江姜連忙松開了右手,於是右手還未徹底亮起的光芒熄滅了,但是少了右手的遮掩,他的左手亮得像哥譚市的蝙蝠燈一樣。

此時正是酒吧打烊的時間,陸陸續續有人從直達電梯裏走出來,已經有人注意到了這邊的奇怪光芒,或許以為是開了手電筒,所以也沒人大驚小怪,但是視線頻頻投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