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躍上枝頭當鳳凰(第2/4頁)
她當然認得此物乃是法器驚妖鈴,沒什麽威能,專測妖氣罷了,也不需要人驅使。
但恰恰是這測妖氣的東西,把她從床榻上逼下來查看,只因她就是一只妖!
本體乃是朱家大公子朱瑕之的一把古琴,身為世家門閥子弟,朱瑕之自幼精通音律,善於操琴。
而天下士族,多數愛談玄論道,追求瀟灑,抒發自由!所以朱瑕之操琴時,除了縱情享樂,滿足聲色之娛外,同時也追求玄學意境。
他終日與友人寄情山水,相聚奏樂,飲酒清談,累了就直接枕在琴上呼呼大睡,直言若無琴伴,睡不著覺!
有一日醒來,發現古琴一角被他壓斷,朱瑕之竟然抱琴痛哭,淚浸琴木,情真意切。
友人皆笑他‘你的愛妾死了,也沒見你這麽傷心’,朱瑕之聽完,揚言‘縱然洛神湘妃在側,也不及我的愛琴’!
說完他突發奇想,直接以天地為誓,請友人為證,當場與古琴結為夫妻!
眾友人皆贊朱瑕之不羈禮法,以琴為妻,情趣曠達。
從此之後,朱瑕之的風雅名氣,流傳士林,為一時美談。
士人稱其為‘睡琴公子’,位列瑯琊名士之一!
或許是朱瑕之極情於物,情達於天,感動天道。亦或者是古琴常伴士人,天長日久吸收了許多人間情欲。
總之那把古琴就此開了靈竅,成為妖物,以樂為姓,以琴為名。
樂琴日夜看著朱瑕之,伴其書房苦讀,舞劍淬體,每當朱瑕之用藥服丹時,她也會偷偷吸收一部分,如此又十年過去,她終於自成妖骨,凝練法力,踏入了靈妙期。
她因朱瑕之而生,又與其有夫妻之誓,於是自創了變化之術,變為一妙齡少女與其邂逅。因為精通音律,又極為熟悉朱瑕之的心事性情,讓其引為知己,喜愛至極,不久便嫁入朱家。
當時朱瑕之已是而立之年,早娶了世家女為妻,又兼樂琴來歷不明,身份卑微,加入豪門便只能是妾室。
起初倒也沒事,樂琴並不在乎身份地位,只願與愛人相伴終生。
反正朱家能修仙的人,根本不會回來,都隱居深山、海外,或者洞天福地,再加上她獨居偏院,不隨便亂走,所以朱家沒人能發現她的身份。
可漸漸的,大夫人嫉妒她受寵愛,便時常派人暗害。樂琴說來說去,終究是妾室,若無子女,縱然是直接當做下人殺了,也沒有什麽要緊。
而偏偏,她是妖怪,一把琴如何能懷孕?所以三年下來,她在朱家舉步維艱,好幾次差點被逼出原形。
她不怕大夫人的加害,更不怕死,唯一擔心的就是身份暴露,失去夫君。
不只是妖會吃人,人也愛吃妖。
總有些衛道士,會除她而後快!朱家本身也常組織人手,招攬遊俠,蕩平安丘地界的妖邪。
人妖殊途,名門豪族裏的貴婦,怎麽可以是只妖?這個秘密若教外人知道,後果不堪設想。
所以為了提升家中地位,讓大夫人收斂一些,樂琴這才有了假意懷孕的計劃,讓她唯一可以信任的婢女香雲,物色女嬰。
“主人,老翁是張牙子帶來的,這是他的孫女……”香雲快速地把事情說了。
樂琴微微嘆息,有些無奈。
但事已至此,只能任由香雲下狠手了。
不過在此之前,她得先問清楚:“老翁,何人讓你帶此物來的,說出是誰,本夫人就饒你性命。”
驚妖鈴雖然普通,但終究是法器,只有修仙者可以煉制。一介凡夫俗子怎麽可能持有?
所以她一上來,就判斷姜守義的背後有人指使。可能是她的身份引人懷疑了,於是就讓人帶著驚妖鈴來測她。
朱府中人?或者某個遊歷至此的道士、遊俠……這都有可能。
然而,姜守義哪懂這個?他壓根不知道手中的是驚妖鈴,而眼前氣度驚人的貴婦是妖怪。
他見到這等大族貴婦,心想可能事情還有轉機,當即卑微地跪伏在地:“此物是小人撿來的,不知怎的就響了,唐突了貴人,小人還想活命,拉扯孫兒長大,貴人的事老朽一概不知,望請贖罪啊!”
“撿的?你從何撿來?”樂琴心裏是不信的。
“是一個叫承天虎的人,他自稱吞天門三代弟子……小人見他被人殺了,再加上小人已經餓得不行,就去穿了他的衣服,取走了他的財物……”姜守義老老實實地把銅鈴的來歷說了。
但他也不傻,隱瞞了人是自己殺掉的事實。
只說承天虎是個江湖豪俠,與人在野外搏殺,至於是誰他不知道,他只是暗中看到了,之後去摸屍體而已。
什麽妖嬰之類的事,更是提都不提。
然而,樂琴冷笑連連,聽出了他在撒謊。這等頂尖遊俠死了,屍體還輪得到一個災民來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