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章 撥亂反正

這宋朝可以說是封建王朝中的一個奇葩,因為它是中國歷史上,唯一一個商稅大規模超過農稅的封建王朝。

根據統計,這北宋的商稅是後面那明朝的數十倍之多。

而這一切首先是得益於宋太祖最初頒布的《商稅則例》,這是中國第一部由政府頒布的商業稅務法規。《商稅則例》規定了征稅商品的種類、稅種、稅率,以及對偷稅、逃稅的處理等內容。

這不但結束了五代十國的商稅亂象,同時還將北宋的商業發展,推向了一個未曾想象過的高峰。

由此也可見,這法制的重要性。

然而,隨著宋王朝財政危機的爆發,這商稅也出現各種問題。

在古代收商稅是非常難的,沒有誰會傻乎乎的會將錢送到你面前來,這必須得花錢請人去收稅,這屬於必要支出。

可是在面對財政危機時,國家想得就是既要減少支出,同時又要增加收入,但這兩者是非常矛盾的,因為目前國家的收入,主要是收稅,而主要得支出,則是戰爭軍費和官吏俸祿,軍費是沒法減的,那麽要減少支出,就得裁人,可一旦裁人,收稅的人就會變少,這稅就收不上來。

目前很多大臣批評王安石的新政,其中也涉及這個問題,王安石要開源,開源就需要招人,招人就會增加財政負擔。

比如說青苗法,要執行好青苗法,必須得請一批人去催債,這顯然就會增加財政負擔,這與司馬光的節流政策,是非常矛盾的。

但地球是圓的,只要你夠貪婪,總會想到辦法的。

如何做到這一點,很簡單,就是以獎勵、抽成去代替固定的俸祿支出。

其實以獎勵和抽成,去激勵工作人員收稅,也是一種很合理做法,但是去代替固定支出,這一定會出問題的。

朝廷的錢是不能少,就只能默許他們不按照稅法去收稅。

一旦沒了法,那就是拳頭說話。

比如說過稅,根據《商稅則例》,全國過稅規定就是百分之二,但是目前河中府很多地方的過稅,已經達到百分之二十。

他們甚至於直接封閉那寬闊,不好收稅的商道,迫使商旅過橋,或者走狹隘的道路,然後在那裏設立關卡,盤剝商旅。

直白來說,這就是一種強盜邏輯取代法律原則,以求能快速獲得財富。

這就是為什麽當檢察院控訴他們的時候,他們是理直氣壯的反駁,是朝廷允許我們這麽幹的,你們現在這麽做,反而是在卸磨殺驢,極其不厚道。

但這種情況顯然是不利於商業發展的,而且張斐是要振興司法,他怎麽可能允許這種情況繼續發生下去。

此外,王安石也意識到這個問題非常嚴重,因為官員不管事,真正管事的是吏,但他們都不拿俸祿,就只有一點點福利,他們有權,但無錢,你說他們會怎麽幹?

王安石治吏的第一步,也是要給吏發工錢,只是說他沒有單獨擰出來說,而是放在免役稅裏面一塊執行。

可見王安石在宣傳方面,可真是一塌糊塗。

這一條法令其實應該大書特書,青苗法反而應該低調宣傳,因為一個是發錢,一個是收利息,當然是該側重於發錢,如此才能收獲民心。

或許王安石對此也沒有太多信心,畢竟他的主要目的,還是要為國斂財。

但不管怎麽說,張斐與王安石在給吏增發俸祿這一點上,是有著共識,故此張斐才有底氣讓蘇轍去跟他們談判,表示願意為吏爭取俸祿。

因為破壞司法的根本原因,就是不發俸祿,一定要將俸祿給補上。

但是財政可不歸公檢法管,而是轉運司的職權。

目前官府還在與檢察院交涉中,但雙方都不肯讓步。

下面那些吏見檢察院不讓步,是鬧得更兇,但他們也非常狡猾,專門在一些涉及到收稅的事務上面,選擇罷工,目的讓官府收不到錢,看咱們誰耗得更久。

目前整個河中府的過稅,都是處於癱瘓的狀態。

這些官吏心裏非常清楚,只要朝廷收不到錢,就會妥協的。

這也是為什麽蔡延慶會這麽著急。

但檢察院方面還是非常強勢,只是表示可以不清算之前的舊賬,但是這種行為是決不允許繼續存在,如果朝廷拖欠俸祿,你們可以來告,但不能用這種方式去斂財。

你們罷工就罷工,跟老子沒有關系,非但如此,檢察院見對方不肯妥協,似乎也漸漸失去耐心,開始針對那些被逮捕的人進行起訴。

外面的官吏還在負隅頑抗,但裏面的人頂不住,因為檢察院諒解協議中,懲罰是非常輕的,只是將霸占別人的還給別人,然後再罰點錢,就不會涉及到刑罰。

他們現在都是有錢人,不願意冒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