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九章 三法之爭(三)(第2/3頁)

上官均道:“就算是又怎麽樣,我們只看證據,不管他們的初衷是什麽,只要證據充足就行。”

張斐問道:“那你認為證據是否充足?”

上官均立刻道:“學生以為這證據足以開庭,因為官府如今確實要執行青苗法,而青苗法規定的利息是兩分,那麽官府禁止一分五的利息,這顯然是有利於青苗法的,光憑這一點,就足以令我們開庭審理。”

蔡卞反駁道:“但這有先後之分,是青苗法先規定兩分利息,鄉紳才規定一個更低的利息,對方這麽做明顯是針對青苗法,這狀紙簡直就是倒打一耙。”

上官均道:“就算是如此,但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鄉紳們不可以這麽做,關鍵鄉紳這麽做,他們是不是受益的一方,這並不好說。但官府這麽做,青苗法肯定是受益的一方。”

“上官說得很對。”

張斐突然點點頭,“你們要記住一點,這狀紙的作用,就只是讓我們開庭審理,不會是全部。基於這一點,證明宗法有權這麽做,或者證明官府無權禁止宗法,這顯然是非常難的,基本上很難找到直接證據去證明。

但是,官府現在已經確定要放兩分的利息,同時又禁止民間一分五的利息,至少可以從中確認兩點,第一,這麽做的結果,青苗法肯定是大為受益,也就是官府大為受益。

第二,民間肯定是被允許放一分五的利息。這就足以達到開庭的標準,因為官府是不能輕易禁止律法所允許的事,來為自己謀取利息。”

蔡卞道:“但是青苗法也是朝廷的政令。”

張斐點點頭道:“如果青苗法中,有規定不準他人低息放貸,那張狀紙就是廢紙一張,任憑狀紙上說得再合情合理,但青苗法中沒有這項規定,且沒有任何涉及到約束百姓的規定。”

說到這裏,張斐拿起這張狀紙來,笑道:“其實這張狀紙寫得是非常巧妙,看似簡單,也有可能是倒打一耙,但至少我們無法拒絕,試想一下,如果官府擁有這項權利,那麽會導致什麽情況,官府想要賣糧食,只需強制性讓民間糧價漲上去,想要收糧食,則可以強制規定糧價低於市價,那就全亂套了,這不但涉及到百姓的利益,也涉及到國家和君主的利息,我們皇庭對此不能置之不理,必須要審理清楚。蔡京。”

“學生在。”

“你去官府跑一趟,告訴他們,如果他們不能提供的充分證據,證明自己這麽做,不是為青苗法受益,那我們皇庭將會開庭審理此案。”

“是。”

四小金剛一聽,知道這場官司必然會開庭審理。

因為官府不可能能夠提供充分的證據來證明這一點,事實就是為青苗法能夠順利執行。

就是這麽簡單。

……

那邊官府在得到蔡京的告知後,也立刻召開會議,商議對策。

“看來他們已經狗急跳墻了。”

元絳冷笑一聲,蔑視道:“都不惜跑去皇庭,讓皇庭為他們做主,這真是可笑。”

韋應方他們心想,這不是你開的頭嗎?你先跟警署合作的。

元絳又韋應方道:“韋通判,你去跟對方說一聲,我們官府並不怕去皇庭爭訟,只不過我們不想這鷸蚌相爭,漁翁得利。”

韋應方著實忍不住了,訕訕道:“但是事先咱們也通過皇家警察去……!”

“警署跟皇庭不一樣。”

元絳道:“皇家警察只是執行人員,官府也是有權調動他們,可皇庭在河中府是不受任何人控制的,但如果他們冥頑不靈,那我們往後也不會跟他們去商量,也將會通過皇庭去控訴他們,讓他們都小心一點。”

韋應方不禁暗自皺了下眉頭,這都是狠人啊!他們渴望挑撥新法與司法之爭,確實,新法也可以挑撥司法與舊制之爭。

三者遊戲,果真是最難玩得局。

但韋應方也沒有多說什麽,直接跑去跟對方商量。

這不去還好,去了,那些鄉紳個個都氣得是暴跳如雷,是你先跟警署合作的,如今見到我們上訴皇庭,就開始說鷸蚌相爭,漁翁得利,真是特麽雙標狗。

當然,氣歸氣,即便是利益的角度出發,他們也不可能放棄此次訴訟的。

因為這裏有一個很糾結的點,就是司法改革是司馬光提出來的,是保守派的方案,這也是為什麽他們之前上書朝廷,控訴皇庭,也沒有卵用。

他們只有三個選擇,要麽跟新法合作,去對方司法改革,要麽跟司法改革合作,去對付新法,要麽就挑撥司法改革和新法鬥爭。

基於他們也都非常反對新法,就只有第三個選擇。

而且他們相信,元絳只是嚇唬人的,一旦皇庭否定官府的禁令,王安石在朝中絕不會罷休,只要不禁,青苗法一定流產,他們一定會為此打起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