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六十四章 外不犯警察,內不犯庭長(第3/3頁)

說完之後,那小眼神很是嘚瑟,其實他當時哪裏想了那麽多,但天天看張斐打官司,他也想過,對方可能會提到這一點,事先就想好說法,如今見對方果然這麽說,不禁很是得意。

張斐又向許景天道:“是你先動的手嗎?”

許景天道:“當時我喝了酒,他又出言挑選,我這一時沖動,就……就跟他打了起來,但如果他是來制止的,我就根本不會動手。”

“是嗎?”張斐問道:“所以你就揪著那酒保的衣襟,舉起拳頭?”

“……?”

旁邊的鄭槐突然嚷嚷道:“當時許哥都已經被打在地上求饒,這黑廝卻還踢許哥一腳,現在都還瘸著的。”

張斐看向馬小義。

馬小義道:“他們在地上打滾耍無賴時,俺和周佳他們可是退在一旁,很多人都看見了,俺是見他起身準備沖向俺,俺才踢他的,讓他蹲著。”

許景天委屈道:“我只是站起來,可沒想沖著他去。”

張斐問道:“那你為什麽要站起來?”

“啊?”

許景天被問傻了。

張斐道:“皇家警察在執法,你們要做的就是配合,而不是反抗,若受到任何委屈,可以來這裏講給我聽,如果他們確實濫用職權,我自會判他們有罪。”

蘇轍突然問道:“此案發生時,有許多證人,但若是在沒有證人的情況下,皇家警察誣蔑百姓動手在先,進而毆打百姓,亦或者反過來,誣陷皇家警察,皇庭又該如何取證?”

張斐道:“皇庭只看證據,而不會做出假設性判斷,以免被人誤會,但是在皇家警察行為手冊中,他們是有保護自己的權力。

故此我是建議任何人,無論你是官員,還是百姓,都必須配合皇家警察,有問題可以事後直接起訴,亦或者尋求法援署的幫助。

我無法確保我的每次判決都是準確的,我們只能盡我們所能,利用規定,將蘇檢察長所言的那種情況的可能性,降低到最小。”

蘇轍是若有所思。

張斐又朗聲道:“而在此案中,是許景天等人先動的手,雖然馬警長有言語上的挑釁,無論他是不是為了保護那位酒保,但他也僅限於言語上的挑釁,並且是有先前條件,也就是許景天揪住那酒保的衣領。而事實就是許景天先動的手。

而至於後面馬警長踢許景天的那一腳,也基於雙方搏鬥之後,才發生的,而在那種情況下,你最好是老實蹲著,因為換成任何人,你們當時的一舉一動,都是對對方的威脅。

故此馬警長、周佳等幾名警員,在此案的過程中,並無任何過失。至於許景天等人麽。”

說到這裏,他看向許景天他們,“根據你們方才的供詞,可見你們已經習慣於喝完酒不付錢,但你們並沒有習慣先跟店主說明明日會送錢,且得到店主的允許,至於你們明天會不會將酒錢送來,這都不重要,也不能作為你們脫罪的證據。

那酒保的行為是完全合法的,依法你們本是要受到監禁,但念在你們在我們皇庭是初犯,且又喝了酒,本庭長酌情判你們勞役七日,待會你們下去之後,會有人給你們安排的。”

“庭長,我們是冤枉的啊!”

“明明就是他們打我們,你們皇庭竟然還包庇這些皇家警察。”

“你們公檢法狼狽為奸,老子不服。”

……

背後有人,喊話都充滿底氣啊!

“等等!”張斐趕忙叫住上前來的庭警,道:“我收回剛才的判決,將他們勞役增至半月,並且每人罰兩百文錢。記得,將酒錢付了。”

霎時間,整個世界都安靜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