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八章 保持律法的彈性(第2/3頁)

可恨的是,張斐這小子,做得比較絕,上完那堂課,還真就不聞不問了。

兩個多月來,真就一次都沒有去過。

富弼也只能親自上門求教。

許遵一看富弼親自上門,還都覺得挺不好意思,“富公勿怪,我這女婿年輕不懂事。”

富弼擺擺手道:“這怎麽能怪他,官家是將此事交予我,本來也與令婿無關,只不過最近我遇到一點問題,想來向令婿討教一番。”

“不敢!不敢!”

站在許遵邊上的張斐連忙道:“張三何德何能,這真是折煞晚輩!”

富弼呵呵道:“你什麽時候變得這般謙虛了。”

張斐答道:“平時。”

富弼一愣,旋即哈哈一笑,又指向旁邊的桌椅,“你也別站著,坐吧。坐吧。”

“哎!”

張斐這才坐了下來。

富弼笑意一斂,道:“我今日前來,主要是向你請問這稅法和法制之法的關系?”

張斐眨了眨眼,道:“關於這一點,晚輩在課堂上已經說過了。”

富弼道:“可你也只是說了權益和義務的關系,我想問的是,當百姓家裏只剩下口糧,他能否拒絕繳稅?”

張斐與許遵相視一眼。

心裏大概也猜到,富弼此行的目的,就是要利用立法來保護百姓不被募役法剝削。

但這個問題真的比較尖銳。

張斐在課堂上都不太敢說。

稅權就是皇權。

張斐思索半響,道:“其實按理來說,如果百姓只剩下口糧,朝廷還要收走的話,這顯然不符合法制之法的理念,於情理不合。”

富弼點點頭:“正是如此。”

張斐道:“但是收稅本就一件非常難的事,如果明文規定,什麽情況下,百姓能夠拒絕交稅,這也可能會給官府帶去很很大的麻煩。

因為百姓也可以去藏匿錢糧,然後向官府哭窮,官府是沒有這麽多人力物力,去調查清楚的,這可能會使得國家財政雪上加霜。”

富弼是連連點頭:“你說得很對,我跟那些司法官員、學生商量此事時,也是考慮到這些問題。這稅收乃是國之大事,不可輕舉妄動,但是這種情況也應當避免,不能殺雞取卵,竭澤而漁,這官逼民反,同樣也會令財政雪上加霜。”

他希望用法制之法擋住募役法過度剝削那些下等戶,但在立法的時候,那些司法官員紛紛表示不行,因為這會給官府添加極大的麻煩。

國家要是收不上稅,國家就完了呀,這風險太大了。

富弼也沒有想出好的辦法,只能來找張斐求助。

張斐沉吟半響,道:“富公似乎還沉浸在德主刑輔中,而並未將觀念改為德主法輔。”

富弼忙問道:“此話怎講?”

張斐道:“我曾在課堂上講過,德主法輔,法制之法是入罪的依據,三綱五常乃是出罪的依據。

偷稅漏稅就是違法行為,因為法令就是這麽定的,如果要改變這個入罪條件的話,其實也不是不行,關鍵官府不一定做得到,還得考慮到現實問題。那麽就只能從出罪方面去考慮。”

富弼聽得是頻頻點頭。

張斐道:“假設一個百姓偷稅漏稅被官府抓住,發現他家中贍養著老人,這就可以參考孝道。

又或者說有嗷嗷待哺的小孩,又或者他曾因上陣殺敵,保家衛國,導致身有殘疾,家境貧寒。

富公在稅法下面,添加這些條件,司法官員在審案的時候,可以去參考這些條件,然後給予寬松的處理,甚至於直接免除他的稅收。”

富弼眼中一亮,又問道:“只是參考嗎?”

張斐點點頭道:“只是參考,而非是硬性標準,如此才能夠保持律法的彈性,朝廷既可以保證法律權威,又可以做到律法不外乎人情。”

許多條例,是不能定死的,不然的話,在一些特殊案件上,怎麽判都是錯的。

富弼疑慮道:“若只是參考的話,那就全由官員定奪。”

張斐道:“具體執法,到底還是得依靠官員,保持律法的彈性,只是確保官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給出不同的判決,當然,官員也可能給出非常糟糕判決,這也是不可避免的。

法律從來就不是完美的。

不過,這也給予珥筆爭訟提供了幫助,如果沒有這些條件的話,這官司就沒法打,但如果有得話,珥筆就能夠以此來幫助百姓減輕罪名。”

“原來如此。”

富弼點點頭,又道:“但這很依賴珥筆,普通百姓連稅都交不上,又如何請得起珥筆爭訟?”

“這就依賴法援署的建立。”

“法援署都是無償的,又會有多少人願意去?”

“如果朝廷與我們這些書鋪,都必須從法援署招人,比如說要想進入檢察院,首先就得看你在法援署的成績,又比如說想來我們汴京律師事務所,也得拿出法援署的成績。如此一來,很多這方面的天才,就都會願意去法援署,並且盡力為百姓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