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八章 城市改革(第3/3頁)

坊墻跟房屋之間還是有距離的,這個區域是不小的,都可以直接搭建棚屋,弄個小茶肆。

在汴梁,這麽大一塊地,那怕是十貫,這跟白送的有何區別?

……

第二甜水巷。

“你這間小屋之前是坊墻吧?”

“是……是的,我就不勞煩你們巡警了,我之前自己就給拆了。”

“你這裏並不阻礙交通,只需要拿著宅契去總警署,繳納一百文錢,這塊地便可屬於你的私宅地。”

“只……只需要一百文錢嗎?”

“是的。”

“哎!我待會就去。”

……

“我知道,我知道,去總警署繳納一百文錢更換宅契,我馬上就去。”

“你這裏需要繳納十貫錢。”

“為何?隔壁跟我一樣,憑什麽他只需要繳納一百文錢,而我需要十貫錢?”

“他住宅,你是商鋪,你若是住宅用,也只需要繳納一百文錢。”

“為何?”

“我們此番整改,首要目的是為改善民用住宅;其次,商鋪給公共區域帶來的麻煩,是遠高於住宅用地;最後,臨街商鋪要更值錢一些。你若有不滿,可去投訴我,我的警號是218。”

“哎呦!哪能呀!十貫就十貫,我……我明兒就去繳。”

這些商人當然知道春風十裏的官司,他們內心是很忐忑的,不曾想,十貫錢就能夠了事,而且還能獲得合法宅契,將來這店鋪買賣,所得之利,何止十貫啊!

……

而巡警動作之快,也令朝中大臣感到非常驚訝。

一點風聲都未透露出來,就直接行動。

這真是打了他們一個措手不及,他們還準備吆喝兩句的。

文彥博與司馬光也趕緊出來巡視。

“還以為總警署又會跟頒布車牌一樣,先用小報來宣傳,不曾想,他們這回卻是先派人拆掉坊墻。”

“文公以為,他們為何這麽做?”司馬光問道。

文彥博捋了捋胡須,“拆掉坊墻,只會收獲民心,不管今後他們做什麽,這部分獲益的百姓,一定會全力支持他們的,但若先在小報上面刊登整改內容的話,必然是會引起不少人反對。”

司馬光點點頭道:“我也是這麽認為的,只要總警署暫不公布其整改內容,縱使朝中官員煽風點火,所引起的恐慌,也是非常有限的,畢竟大家都更願意相信眼前的事實。”

文彥博道:“關鍵還是要看後面執行的怎麽樣。”

給人好處的事,傻子都能夠完成。

咚咚咚!

咚咚咚!

突然一陣密集的聲音,引起了他們的注意,他們舉目看去,發現自己已經來到汴河大街。

又尋聲望去,只見對面店鋪前,圍著不少人,懷著好奇,二人走了過去。

只見一個巡警,將一塊木牌敲入墻內。

文彥博向一個圍觀遊客問道:“這是在幹什麽?”

“聽說是掛門牌號。”

“門牌號?”

“說是坊墻拆了,故設這門牌號,將來便與管理。”

邊上一人道:“這就與那車牌一樣,只不過是掛在門墻上面。”

“可是不一樣,車牌號可得要錢,這門牌號可不收錢。”

“誰說不要錢,可也得收十文錢手工費。”

“這才多少,跟沒收一樣。”

……

司馬光踮腳仰頭看去,只見那塊門牌號上面寫著“汴 8058”,驚訝道:“已經弄了八千多戶了?”

一人笑道:“不是八千多戶,是五十八戶,但凡是6或者8開頭的,就全都是商鋪。1開頭的,就全部是官衙。二開頭的,就全都是租公房,剩余的就全部是民宅,前面那個字就是街道名稱第一個字。”

“原來如此。”

司馬光稍稍點頭。

文彥博撫須道:“他這符號真是越看越妙啊!”

司馬光點點頭道:“要是寫幾個字上去,大多數人可都不認識,可這幾個符號,哪怕是大字不識的,也全都認識。這門牌號,確實非常利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