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五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宣傳?”

司馬光是一臉困惑地看著張斐。

張斐點點頭,“司馬大學士可以通過一系列的宣傳,讓大家意識這個問題,將會損害到許多人的利益,得不償失,以及這回朝廷是下了決心,如果不照辦,那後果可能會非常嚴重的。”

司馬光不以為意地擺擺手:“這就不用你勞心了,我是想問你法律上的問題,朝廷若修改律例,之前那些還未到期的佃租契,到底應該怎麽處置?”

這宣傳誰不會,犯得著專門找你張大珥筆嗎?他找張斐,自然是商量立法的問題。

唉……看來我的爭訟能力,掩蓋了我許多優點啊!張斐沉吟少許道:“只要這修法,是已經通過朝廷決議,那我堅持是今年更改,不講任何條件。”

司馬光道:“那地主可否以此為由,與佃戶解除契約?”

張斐道:“不僅僅是地主,佃戶也可以,否則的話,事情會變得非常復雜,地主甚至都可以修改契約,不給佃戶酬勞。朝廷只能是依法行事,是不能過多幹預其中,如果朝廷幫助他們談價,或者強制規定,那只會適得其反,也沒有人會願意接受的。”

宋朝的佃農,其實跟雇農差不太多,是屬於商業行為,商業追求的就還是自由。

當然,是要在法律範圍之內,而且現在談什麽最低工資保障,那也真的是做不到。

朝廷只能將律法變得更公正,而不是像以前一樣,完全偏向地主,最終還是得靠他們自己去洽談。

不可否認的是,在公平的基礎上,地主是更占優勢的,因為他們擁有生產資料。

這是現實。

司馬光就道:“如果朝廷不幹預的話,他們聯合起來,全部舍棄佃戶,亦或者,更換一批佃戶,如果這種事是集中發生,這又會給地方官府帶來許多的麻煩。”

京城是看得住,但是出了京城就會變得很麻煩。

張斐道:“這沒有辦法,只能硬挺過去,因為單就立法而言,越考慮的多,越繁瑣,反而漏洞會越多,令朝廷顧此失彼。朝廷另立新法,那麽他們解除舊的佃租契,這是屬於合法行為,朝廷不能阻止他們追求合法。”

之前人家的佃租契都是合法行為,朝廷修改這條法律,人家考慮到自身利益,當然可以不招佃戶,我認為不劃算,我自己耕種,只要按畝納稅就行,這當然是可以的。

司馬光沉眉不語。

張斐偷偷瞄他一眼,“還是要宣傳。”

司馬光疑惑地瞧他一眼,這小子不對勁,問道:“怎麽宣傳?”

張斐低聲道:“用小報宣傳。”

司馬光怒斥道:“混賬!朝廷用小報宣傳自己的新法,這簡直是滑天下之大稽,朝廷若需要宣傳,可用邸報啊!”

邸報就是宋朝的官方報紙。

太宗時期就有了。

由於太難看了,普通人根本就不看。

如今民間也偶有小報,但由於很少,目前來說,律法上是沒有明言禁止的,反正有個造襖書襖言罪在那裏。

邸報?報喜不報憂,十句裏面九句是灌水。張斐訕訕道:“邸報發行時日長,且數量有限,關鍵就只能說一些中規中矩的話,這些話是不能拿去博弈的。小報不一樣,小報可以說一些不負責任的話。”

“不負責任的話?”司馬光沉眉道。

張斐趕忙解釋道:“其實朝廷手中也是有籌碼的,比如說免稅特權,度牒,這都是籌碼,但邸報總不能說,你們要敢辭退佃農鬧事,我就將你們的特權全部給收回來。

即便邸報能這麽說,朝廷可是要對邸報負責的,說出去的話,就得做到,這會令朝廷沒有退路。

但是小報就可以給這種暗示,即便朝廷不這麽做,那也沒事,但是這可以威懾到他們,讓他們也不敢輕舉妄動。”

司馬光一個勁搖頭:“你這是弄虛作假,如何能行。”

張斐道:“這談不上弄虛作假,小道消息,信則有,不信則無,你自己要信,怪得了誰。但是我敢保證,只要小報一出,保管不會出什麽大幺蛾子。”

司馬光突然打量著他,“你今兒有些不對勁。”

張斐訕訕笑道:“我這不是有個印刷作坊麽,如今那邊入不敷出,我得想辦法賺點錢。”

司馬光、王安石個個都比誰都精明,根本就瞞不過他們。

司馬光恍然大悟,指著張斐道:“好你個張三,老夫就納悶,平時找你談別得事,你就知道打官司,今兒找你談司法問題,你偏偏又給老夫扯什麽宣傳,原來是這麽回事,說到底,你是為自己謀財。”

我又不是官員,我不為自己謀財,我用愛發電嗎。張斐嘿嘿道:“大家各取所需嗎。”

“什麽各取所需。”司馬光哼了一聲:“這我不會答應的,還是得想辦法,從司法上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