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束仁於法

“藏富於民?”

趙頊不禁苦笑一聲:“也就只是說得好聽。”

他現在是真不太信這一套。

他甚至認為如今的情況,也就是藏富於民的思想所導致的。

弄得朝廷也沒錢,百姓也沒錢。

他還是完全偏向王安石富國強兵理念。

財富就應該控制在國家手中。

張斐解釋道:“我的意思並非是要推行司馬學士的這個理念,而是借用這個理念,來給他們提供一個合法避稅的渠道。”

趙頊疑惑道:“此話怎講?”

張斐不答反問道:“陛下可知許多富商、士大夫都借相國寺來避稅。”

趙頊點點頭:“朕當然知道。”

張斐又問道:“陛下是否又知道,許多百姓為逃避勞役稅賦,選擇在相國寺剃度出家。”

趙頊嘆道:“相國寺的菜園子都有上千人耕種,朕能不知曉嗎。”

張斐又問道:“而這些百姓多半都是無法承擔起朝廷的稅賦勞役,導致破產,無家可歸,若無相國寺收留,恐怕也只會餓死街頭。”

趙頊稍稍點了下頭。

張斐道:“如果相國寺能夠發揮更大的作用,將所得之利,又造福於民,而這些利又是來自於那些大地主、富商,這不就是司馬學士他們的藏富於民嗎?”

趙頊笑道:“你這想得太天真了,相國寺所得之利,又有多少是拿去造福於民。”

相國寺已經是一個公開的秘密,但趙頊也沒有辦法,如曹太後就非常信佛,還有許多許多皇親國戚,士大夫,都是佛教的忠實信徒,動相國寺的政治成本,絕對是高於向地主征稅。

“陛下所言極是。”

張斐道:“我也從不覺得,依靠儒家的仁義,佛家慈悲,就能夠令那些人甘願拿出錢來造福百姓,這是異想天開。故此這就需要法制,用律法去強迫他們這麽做。

但如果朝廷直接立法征繳他們的稅,只怕他們是不會輕易答應的,故此朝廷必須要找一個適當的理由,讓他們無話可說。”

“什麽理由?”

“慈善。”

“慈善?”

“是的。”

張斐道:“陛下可以讓慈善與法律合為一體,用律法去迫使他們做慈善,如此一來,相信沒有人敢反對陛下。”

趙頊似乎聽得不是很明白,“用律法去迫使他們做慈善?這如何能成,慈善本應始於善念,若用律法去強迫,那還能叫慈善嗎?他們能不反對嗎?”

張斐道:“朝廷當然不能這麽明說,但可以引導他們這麽做。”

趙頊忙問道:“怎麽引導?”

張斐道:“敢問陛下,做慈善需要交稅嗎?”

趙頊道:“當然不需要。”

張斐又問道:“如果說,那些大地主將他們的田地捐出來,用於做慈善,需要繳稅嗎?”

趙頊道:“那當然不需要,可他們不會願意捐出來的!”

張斐道:“如果允許他們左手捐給右手,他們還會不願意嗎?”

趙頊越聽越糊塗了,“那又有何意義?”

張斐道:“只要加入律法,就能夠將這一切變得有意義。比如說,財物田地一旦捐出來做慈善,那就肯定不是屬於自己的了,那到底屬於誰的?”

趙頊愣了愣,“是啊!捐給誰了呢?”

張斐道:“故此在此之前,他們必須還要成立一個慈善機構,用來儲存他們所捐之物,如此才能夠左手捐入右手。”

趙頊納悶道:“你這麽做,豈不還是縱容他們偷稅漏稅?”

張斐笑道:“陛下,誰允許這個慈善機構可以免稅?這就需要朝廷立法給予肯定,朝廷就可以借機以律法介入其中。比如規定,這捐出來的錢,就是屬於公共財物,不屬於私人的了,是不能擅自挪用。”

趙頊搖頭道:“這他們如何會答應。”

張斐道:“但是這麽多財物,需要人管理,需要雇人耕種,一般情況下,這捐助者自然就是這個慈善機構的掌舵者,他可以將自己的後人全部安排進這慈善機構,每月發工酬給他們這些人。”

趙頊又懵了,“這等於還是縱容他們逃稅啊!”

張斐道:“朝廷無法強迫任何人去做慈善,這純屬個人意願,律法也是無法介入的。但是慈善機構不同,慈善機構成立的意義,就是去做慈善,它是用這個義務去換取免稅特權的,如果不這麽做,就是屬於欺騙,是屬於違法。

朝廷可以規定,這慈善機構每年必須得拿出所得利潤多少去做慈善,哪怕這個利潤與他們所要承擔的稅賦相當,他們也會願意的。”

趙頊搖頭道:“若是如此的話,那他們為何不直接交稅?”

張斐委婉地解釋道:“做慈善更多是可以遵從自己的意願,怎麽捐助,捐助什麽人,這都是可以自由選擇得,交稅那是被強迫的,哪怕拿出相同的錢,他們肯定也更傾向於做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