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獅子搏兔(第3/3頁)

若不加以制止,這後果不堪設想。

雖然許遵、王安石、司馬光、呂公著等人也都站出來,為公道說話,表示張斐也是在規則之內贏得這場官司,並不違反規矩。

但面對整個體制的集體控訴,他們的爭辯就顯得蒼白無力。

關鍵那些人也沒說要懲罰張斐,只不過是借張斐一事,要求朝廷抑制爭訟之風,否則的話,開封府天天都得打官司。

宋神宗反應也很快,趕緊下令,命樞密使陳升之領王師元、齊恢共議此事。

樞密使可就是大宋名正言順的宰相。

讓他處理這種小事,看似不太合理。

但陳升之心裏非常清楚,神宗這是要息事寧人。

因為此案多多少少跟王安石也有關系,且朝中已經有心懷不軌之人,有意無意將爭訟一事與王安石給綁在一起論。

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

神宗決不會允許這種意外發生。

況且抑制爭訟,對於皇帝而言,也不是什麽壞事。

半日,他們就商議出具體方案來。

畢竟這真不是什麽大事。

處理起來也是非常簡單的。

他們決定今後珥筆之人若要上堂為人辯護,必須要經書鋪引薦。

這是其一。

其二,今後汴京的珥筆之人也必須要通過刑部舉辦的考試,才能夠獲得或者保留自己手中的公文。

這兩個條件的目的是非常簡單明確,完全禁止百姓訴訟,這顯然也是不行的,有違祖宗之法,但是必須維護官府的絕對權威,一切都必須控制官府手中。

可這麽一來的話,張斐基本上涼涼了。

首先,他是得不到茶食人的引薦。

其次,官員們可能也不會給他通過考試的。

畢竟他們不是一條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