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投案自首(第3/4頁)

“多謝各位!多謝各位!”

張斐拱拱手,在不少人的支持聲中,帶著李四來到府衙門前。

只見一個穿著制服的刀筆吏站在門前,不等張斐行禮,便道:“你就是張三?”

張斐點點頭道:“正是在下。”

“跟我進來吧。”

那刀筆吏領著張斐和李四入得府衙。

馬小義本也想跟著進去,但可惜被門口的衙役給攔了下來,只能郁悶地站在門口,翹首盼著。

過得一會兒,府門大開。

“升堂!”

“威……武……!”

相比起這開封府的堂威,登州府衙根本不值得一提啊!

莊嚴的大堂,制服鮮明的衙差。

威嚴感,不言而喻。

但見呂公著身著官服坐在公堂上。

其實昨日之事,也的確給予呂公著一些壓力,原本這種民事訴訟案,通常都不會公開審理,甚至都不需要開封知府出面,但是呂公著認為張斐演那一出戲,是要打同情牌,索性就公開審理,免得讓張斐在外面造謠生事。

而且他認為此案無論誰輸誰贏,他都是能夠接受,因為他內心也比較同情李四的遭遇,但同時他又想治一治張斐,故此他非常願意給張斐一個發揮的機會。

“傳張斐,李四。”

“傳張斐,李四。”

過得片刻,只見張斐與李四來到堂內。

來到堂上,李四二話不說,便是大呼冤枉。

呂公著一拍驚堂木,喝止李四,又問道:“你有何冤屈?”

眼睛卻是看著張斐的。

張斐也適時站出來,他先是聲情並茂地將李四所遭遇的一切,訴說了一遍,完全掌握北宋語言後的他,感情流露也是越發自然。

門口的圍觀者,聽完之後,無不搖頭嘆息。

講完之後,張斐神色激動道:“這完全就不合乎情理,當時的情況,李四除非賤賣祖田,或以祖田抵債,否則的話,根本就無法償還,不管是本金,還是利息。

那麽在這種情況,李四又怎麽可能會用妻子去抵償債務中的本金,因為他也還不上利息,到頭來,還得用祖田抵債,那何不直接履行第一份契約,若是還不上,便用祖田抵償所欠債務。

更別說左鄰右舍都知道李四非常愛他的妻子。所以,這根本就不合乎清理,這分明就是一場欺詐事件。”

門外頓時有人叫喊道:“說得好!說得真是好!”

不是馬小義是誰。

同時門口又響起陣陣議論之聲。

確實!

這極其不合理。

意義何在?

然而,憑借關系站在公堂側門的許芷倩,卻是暗暗著急,心想,這番說法,雖通情達理,但缺乏證據,能夠證明李四是受到欺騙,而不是自己失誤所造成的,他若想憑此打贏這場官司,那真是癡心妄想。

呂公著連拍三下驚嘆木,待門口肅靜之後,他又向李四問道:“李四,你們當時是如何商談的?”

李四答道:“俺當時與那陳員外談得是用妻子抵償所有債務。”

呂公著又問道:“可是據本官所知,當時有宣讀人,宣讀人有無讀錯?”

李四搖搖頭。

呂公著問道:“既然你聽到他讀的是本金,為何當時不提出異議?”

張斐馬上搶先言道:“回稟知府,李四從未讀過書,他不知本金與債務的區別,而那宣讀人也未做進一步解釋,故我以為宣讀人也應該為此負責。”

呂公著一拍驚嘆木,叱喝道:“你看看第一份契約,上面清楚寫明本金與利息的關系,你叫本官如何相信,他不知本金的意思?”

張斐道:“李四簽了第一份契約,不代表他就知曉其中含義。”

“那他就應該找人問清楚,這不是理由。”呂公著又向李四道:“李四,你還不從實招來!”

李四嚇得一抖,忙道:“小民是明白,但是小民當時念及妻子,故沒有在意。”

張斐激動道:“反對!我反對!知府此言,帶有威嚇,這不公平,我要求李四此言不能作數。”

他手舞足蹈,再加上他鮮艷的服裝,看上去真是如同街邊耍雜技的,令人忍俊不禁。

又來這一招。呂公著沉眉道:“本官也非常同情李四的遭遇,但是這一切後果,皆是由他的不小心所造成的,你們沒有確鑿證據,能夠證明這份契約有問題。”

張斐當即質問道:“知府又敢保證這份契約,以及祥符縣的判決就沒有問題嗎?”

你小子還敢嚇唬我?呂公著非常肯定地說道:“本官已經將此事調查的清清楚楚,這契約寫得非常清楚明白,其過程也是完全遵從官府的規定,沒有任何問題,祥符縣的判決亦無錯漏。本官在此也要告誡爾等,在簽訂契約之前,一定要弄清楚,否則的話,吃虧只會是你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