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重見天日

在司馬光選擇妥協之後,也就正式宣判宋神宗、王安石是大獲全勝。

那麽失敗的一方,自然也得付出代價。

宋神宗終於可以體驗一把,新官上任三把火的爽感。

這把火燒的可真是不容易啊!

且燒且珍惜。

故此宋神宗立刻就做出一系列的人事安排,將那些當初最為叫囂的幾個禦史、大理寺官員、刑部官員,全部都外派到地方上去。

說是外派,其實就是貶。

這也從側面證實,這場鬥爭中,其實也包含著皇權與相權之爭。

他貶得那些人,可全都是當初主張駁回聖裁的官員,而不是那些要求嚴懲阿雲的官員。

……

由於審刑院的職責,是審查大理寺的判決,是一個監督機構,最高法院還是大理寺。

審刑院只能說大理寺的判決無誤。

最終判決還是要以大理寺的名義昭告天下。

司馬光是心有不甘地將審刑院審核公文交給許遵,同時憤憤不平道:“其實你我皆知,此非公平的判決。”

許遵接過公文來,很坦白地說道:“我承認,在此案中,我確有私心,因為我認為阿雲是情有可原,她不是窮兇極惡,心狠手辣之人,她也是此案的受害者,再加上韋阿大依然還活著,故此我認為她罪不至死。”

司馬光對此是嗤之以鼻:“但你是一個官員,必須要公正處理,而非是感情用事。”

許遵道:“我一沒有添加偽證,二沒有逼迫他人做偽供,就連審理此案的資格,我也是推薦司馬學士,我所做的一切,都是遵從律法,無任何違法之舉,那麽對於這個結果,我自問心無愧。”

其實他的所作所為,還真有些程序正義的含義。

每個官員都有自己的價值觀,都有自己的主觀的想法,孰對孰錯,還真就不好判斷,許遵問心無愧的底氣,就在於他沒有做任何違法、違規之舉,他是在合法的基礎上,用律法的知識,用正義的手段去追求他所想要的結果,這當然是正義的。

顯然,司馬光並不這麽想,淡淡道:“你問心無愧,但我始終覺得這份判決它並不光彩。”

許遵呵呵兩聲,反駁道:“自你們翰林院介入此案後,任何判決恐怕都不光彩了。”

司馬光皺了下眉頭,道:“故此我一定會想辦法抹去這個汙點。”

他也認為自己是輸在政治博弈上面,故此他是認同許遵這個觀點,他認為這將是他人生中的一個汙點。

同時他也得為那些因此案被貶的官員負責。

司馬牛怎麽可能輕易認輸。

……

司馬光走後,許遵向一旁的官員問道:“你相信這世上有天才嗎?”

那官員愣了下,道:“下官當然相信。”

許遵感慨道:“但是這個天才不一般啊!”

事到如今,他完全醒悟過來。

他之前一直是從律法的角度去預測,他認為張斐的證據,並不是完美無缺,司馬光肯定會著手調查。

但是他忽略了一點。

為什麽此案能夠拖這麽久,他其實只是一根導火線,真正的原因,是朝中的政治鬥爭,如果不是在這麽一個風口浪尖上,他的質疑能夠令此案拖上幾個月嗎?

這種可能性很小。

可為什麽馬上又給出判決,原因也是政治鬥爭。

由此可見,真正能夠左右此案的,已經不是律法問題,而是政治問題。

那麽張斐斷定十日之內必定給出判決,可見他是政治角度去分析的。

可笑的是,許遵才是官員,張斐不過一介平民,這令許遵很是沮喪啊!

殊不知此非天賦,而是經驗,而是見識,雖然張斐沒有打過官司,但是見識過很多,在很多國際案例中,許多大律師都是依靠政治正確來減輕當事人的罪名。

簡單來說,就是瘋狂疊BUFF,疊的越多,就越自由,什麽違法的事都能夠幹,比如直接上女廁所去猥褻。

你若告我,我就是女生。

不過許遵也信守承諾,回去之後,就拿出三十貫交給張斐。

張斐是照單全收,又向許遵道:“恩公無須沮喪,有道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

原本沮喪的許遵,聽到這話,不由得哈哈笑得幾聲,但旋即又正色地問道:“如今此案已經了結,你接下來打算怎麽辦?”

張斐道:“我打算留在汴京。”

許遵哦了一聲:“為何?”

張斐非常耿直地說道:“因為我害怕被人報復,待在汴京,還能得到恩公的庇佑,要是回到登州,天知道我會不會突然失蹤。”

許遵詫異地瞧了眼張斐,愣得片刻,他呵呵笑道:“看來你小子還未得意忘形啊!”

張斐苦笑道:“所以說這人情債是最難還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