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真兇(第2/3頁)
“不用。”明華裳擺手,“我帶了丫鬟侍衛,我自己回去就好。”
程大郎搖頭,對此很執著:“我最後悔的事,就是那日讓思月一個人走。還是我送你回去吧。”
明華裳想到程思月,霎間失言。她沒有再解決程大郎的好意,等到了鎮國公府,程大郎目送明華裳進門,正要轉身,被明華裳叫住。
明華裳提著裙子跑出來,認真望著程大郎的眼睛,說:“大郎君,那天的事不怪你。即便你送她回去,等下次,下下次,只要兇手還在,她總會找到機會跑出去。這不怪你,也不怪思月,該為此負疚的,應當是兇手。”
程大郎眼中似有動容,他驚撼地望著明華裳,嘴唇動了動,最後拱手道:“多謝。”
明華裳斂衽回禮:“節哀。”
程大郎第二次和明華裳道別,這回他的語氣真誠許多,不再像之前那樣,純粹是教養和禮節使然:“明二娘子,你快回去吧。我知道這段時間為了思月的事,你的兄長奔走不少,多謝你們了。”
明華裳搖頭笑笑,說:“這是我們應做的。那我先回去了,大郎君慢走。”
明華裳轉身回府,這回她沒有再回頭。明華裳的身影消失後,程大郎在鎮國公府門前站了許久,才上馬離開。
招財默默跟在明華裳身後,等周圍沒有其他人後,招財湊近道:“娘子,成國公府大郎君是不是也沒定親呀?”
明華裳簡直都服了,沒好氣瞪了她一眼:“你腦子裏還有沒有其他事了?不帶你了,你自己回去吧,我去二兄院裏等他。”
招財同樣不服氣地哼了聲,見明華裳還真扭頭就走,喊道:“娘子,那麽多栗子,你吃得完嗎?”
“吃得完,就不給你分。”
“小心腹裏積氣!”
清輝院裏的小廝看到明華裳來,已經非常平靜了。他們熟練地往屋裏搬炭火、燃熏香、燒熱茶。他們時常懷疑,住在這個院裏的人其實是二娘子,二郎君才是客人。
明華裳坐在屋裏,興沖沖等明華章回來,好將今日的巨大進展告訴他。
她終於知道黃采薇一個被父母捧在手心,眼高於頂、張揚驕傲的祭酒小姐,為什麽要頻繁去普渡寺了。包括程思月一個溫柔聽話的乖乖女,為什麽要冒著被長輩責罰的危險獨自跑到國子監,五年前那個嘗遍人情冷暖的女乞丐為什麽會跟著人走,此刻都有了答案。
因為程思月根本不是去國子監見兄長,而是去見心上人!程思月經常去國子監,連兄長的舍友都認得她,那她認識兄長的老師,也不是什麽意外的事。她中途下車,拒絕回府,甚至特意換了身衣服,生怕家裏人發現,都是為了私會情人。
黃采薇那麽跳脫的人突然迷上普渡寺,並不是對佛法感興趣,而是為了去見借住在那裏的人。
那個人教養良好,出身名門,風度翩翩,甚至有著不俗的文學和音樂造詣,但心理卻很不健康。他童年家庭環境很糟糕,父親有暴力傾向,這個暴力不一定指身體暴力,也可能是情感暴力、語言暴力,和他關系甚好的女性親屬一定給過他重大打擊,導致他不喜歡成熟女子,只喜歡十四歲到十六歲、長相幼態、性情溫順的女孩。因為這個毛病,他抗拒成婚,常年獨來獨往。
他篤信佛教,堅信只要將骨頭做成骨笛,就可讓死者離苦得樂,往生極樂。因此他會挖下受害人的脛骨,因為這段骨頭最修長,最適合做樂器,殺程思月時他沒有條件,只能退而求其次,取了她的指骨。
程思月的手指長得極好看,中指更是細長勻稱,哪怕不能做骨笛,也能做骨哨。
四年前,他的人生發生了重大改變,可能是他獲得了掌控權、話語權,也可能是他得到了較高的社會地位,很受人尊崇。這些改變極大緩解了他的心理壓力,所以他不用再靠殺人來獲得心理滿足。但是今年十月,一樁拙劣的模仿作案,又勾出了他心底的魔鬼。
他這個人極端自負自戀,無法容忍外界將模仿之人和他混為一談,因此他遊刃有余殺了一個女子,拋屍在最容易被發現的城門暗巷,等著全長安為他震動。
紙上逐步浮現一個人像,明華裳放下筆,長久看著他。
五年來少女連環謀殺案真正的兇手,國子監最受媒婆歡迎的未婚博士,盧渡。
明華裳收起紙,一心等明華章回來。然而她抱著熱茶等了許久,茶水已換了好幾回,早過了明華章尋常回府的時辰,他依然不見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