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通感(第2/3頁)

明華章挑眉:“兇手殺遲蘭的時候,你竟然就在不遠處?”

明華章只知道她見過遲蘭,沒想到兩地距離竟然這麽近。明華裳這時候才意識到,她曾離死亡那麽近。

明華裳腦中靈光一閃,猛地想明白一件事:“我或許知道他為什麽要在我們的院子裏放屍體了。”

明華章不置可否看著她,明華裳快走兩步,停到一處柱子前,仰頭看著房梁。

太平公主想息事寧人,早就把痕跡清理了,地上的血字、廊柱上的血點都被洗掉了。明華裳當時從後面跑過來,一擡眼就看到一具空蕩蕩的屍體,當時她沒覺得有異,現在想想,這裏是宴會廳的後殿,常理來說,面朝宴會廳那邊才是正方向。

那遲蘭被挖去的眼睛,為什麽沒有朝著來路方向,而是正對著後方呢?

仿佛,對方知道明華裳和任遙在後面,刻意想讓她們看到這一幕。沒料到另一個小姐和丫鬟偶然過來,先她們一步看到了死屍。

明華裳豁然開朗,剛才堵住的思路通暢起來。

明華章一直觀察著她的神情,問:“怎麽了?”

“二兄,我明白了!”明華裳激動,她顧不得男女有別,拉住明華章的手臂道,“你看那個侍女掛在這裏,像不像一面旗幟?”

旗幟?明華章沒注意明華裳過分接近的距離,順著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他現在還記得屍體的長短、角度、形態,以前他一直在尋找細節,現在脫離局部,從整體看去,果真有很多新發現。

作為兇殺案,兇手將死者掛在這麽顯眼的地方,本身就很不符合常理。除非,兇手是故意為之,故意想讓更多人看到。

明華章擰起眉心,問:“可是,他為什麽要這麽做呢?屍體越早暴露,他被發現的幾率就越大,他為什麽要自找麻煩?”

普通人出於自保,殺了人應當百般遮掩,為什麽要如此招搖呢?明華裳試著模仿兇手當時的心態,說:“人犯事之後都會害怕,絕不會廣而告之,除非他不害怕。他有什麽做底氣,為什麽不怕呢?”

明華裳眼睛焦距放長,她仿佛重回兇殺案當天,遲蘭在“她”眼前失去了呼吸。然後,他將遲蘭的眼睛挖出來,前後都有人,他有些慌亂,匆忙將遲蘭吊起來,在地上寫了字就落荒而逃,連地上的血跡都沒來得及收拾。

回去後,或許是因為沒人發現兇手是他,或許是那些王孫貴族臉上的恐懼取悅到他,或許是什麽人鼓勵了他,他再次狂妄起來。第二次他將目標選中了魏紫,她容貌更美麗,最重要的是身份更高,乃是太平公主身邊的得寵侍女。

他內心滿足感更甚,同樣自信心也膨脹了。這次,他將現場做得比第一次更細膩,地上幾乎沒有血汙,而且考慮到很多細節,連血字都讓魏紫自己寫。

他從魏紫恐懼的眼神中獲得愉悅,她以為照做後他就會放過她,乖乖寫了。然後,他在她不敢置信的目光中殺了她。

他得到一種至高無上的、操縱別人命運的快感,他給她換上紅色衣裙,言行舉止宛如公主郡主的魏紫也得乖乖服從他,穿他喜歡的衣服。然後,他挖去了她的眼睛。

明華裳感受到一種不快。是的,不快,兇手在給魏紫換了紅色衣裙後,挖眼時必然是不高興的。這是他的女人,他精美的收藏品,挖眼完全毀去了她們的美感,可是,他不得不為之。

不知不覺,明華裳已經走到第二個案發地點。她停在樹木前,不久前這裏有著一行血字,可惜如今只剩下光禿禿的樹幹,樹皮不知被誰下令挖去了。

明華裳手指撫上光滑的樹幹,這個高度她看正好,明華章看就需要彎腰。明華裳指尖冰涼,隔著無邊夜色,她仿佛感受到一天前魏紫戰戰兢兢在這裏寫字時,手指的溫度。

明華裳冷不丁說:“二兄,挖眼和殺人是兩個行為。”

明華章不打擾她,但一直跟在她身後。聞言他輕輕偏頭,表示疑惑:“嗯?”

“殺人,準確說操縱那些富貴美麗的女子才是他想做的,挖眼是另一個人的想法。甚至我覺得,殺遲蘭,也不是他想要的。”

遲蘭的死亡現場和魏紫相比,實在太簡陋了。而且從容貌上講,遲蘭也遠遜於魏紫。

這可能是因為第二次作案,兇手更有經驗、更鎮定了,但明華裳卻覺得,是因為這兩個女人壓根就不是一回事。

魏紫才是符合他審美的獵物,遲蘭,不過是意外、強制,甚至任務。

明華章挑挑眉,冷清的眸子默然盯著她,問:“理由呢?”

“我說不出來。”明華裳呼了口氣,她沒有說謊,她是真的說不出原因,“就是有一種感覺。”

明華章意識到明華裳對心理狀態的感知非常敏銳,堪稱奇異。他沒有追根究底,問:“還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