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第4/4頁)
其實大丫不知道的是,當初的自己就像現在的她一樣,從來沒有那麽被用心的對待過,所以那時的自己很高興。
大丫釋然的笑了,“我真的很開心,現在爸爸媽媽對我很好,弟弟對我也很好。”
付燕燕點點頭,“那就好,大丫姐姐,我很替你高興。”
覺得她比自己幸運,至少她不用等很久。
大丫笑得更開心了,“謝謝你。”
然後解釋道:“我從來沒有嫉妒過你,就是羨慕,但現在不羨慕了,我現在只想考個好大學,以後再找個好工作。”
“大丫姐姐,你會越來越棒的。”
“你也是。”
晚上吃飯的時候,吳小軍回來了,他跟汪玲一道,汪玲知道金秀珠回來了,半路上遇到吳小軍,幹脆將他帶上。
吳小軍太重了,騎了一段路後變成汪玲坐在後面,不得不說,男孩子就是力氣大,載著人還能騎的飛快。
兩人到家也才七點不到。
汪玲看到金秀珠,直接激動上前摟住人。
金秀珠笑著跟她說話。
錢玉鳳去廚房裏端菜,晚上吳二柱做了十道菜,整個桌子都放不下,一群人圍著桌子吃,邊吃邊聊。
尤其是汪玲,有說不完的話,其他人都插不進嘴。
倒是吳小軍,以前很活潑很霸道,現在全程都不說話。賀巖就坐在他旁邊,主動找他搭話,他也是聽到什麽答什麽。
賀巖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
吳小軍拿著筷子的手一頓,然後繼續埋頭吃飯。
小時候不懂事,總覺得賀巖處處不如自己,所以看到賀巖過得比自己更好時,就嫉妒他欺負他。然而現在差距拉的越來越大,就完全嫉妒不起來了,心裏只有羨慕,羨慕賀巖命好,有特別愛他的養父母,給他富裕的生活,也羨慕他讀書成績好,以後會越走越遠。
不像自己,現在連兵都當不了了。
吃完飯,金秀珠就跟著汪玲一起離開了,走之前拿出送給錢玉鳳的禮物。
錢玉鳳看到項鏈,整個人都愣住了,“這……這是送給我的?我哪戴的出去?羞死人。”
金秀珠:“怎麽羞死人了?看到這個我就想到你,你總說我好看,但我也想讓你好看,也想讓你開心。”
錢玉鳳有些感動的看著金秀珠,握著她的手將人一路送到路口。
最後金秀珠拍拍她到的手,“回去吧,下次有機會再來看你。”
“好。”
錢玉鳳站著沒動,看著金秀珠他們越走越遠,直到看不到人了,才轉身回去。
手裏拿著金秀珠送的戒指,晚上的時候她還跟金秀珠炫耀,以前她不敢戴手表,現在她工作掙錢了,也給自己買了一塊手表,還說現在自己去哪兒都戴著,再也沒有人說她不配了。
但她沒想到,金秀珠會給她買項鏈,這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覺得這麽好看的東西都是長得漂亮的人戴的,自己哪配戴這個,但金秀珠告訴她,自己喜歡最重要。
她笑著吸了吸鼻子,然後將項鏈戴在了脖子上。
回到家她問兩個孩子項鏈好不好看,大丫說好看,吳小軍則敷衍的點了點頭。
吳二柱還是和以前一樣,想都不想就嘲笑道:“項鏈好看,人不好看。”
但現在的錢玉鳳聽到這話根本不會再生氣了,她白了吳二柱一眼,直接回房間拿著鏡子照,越看越覺得好看。
晚上,汪玲將母子四個安排在工廠宿舍裏住,前兩天就準備好了,被子都讓人洗過曬過。
母女三人一個房間,賀巖單獨一個。
汪玲晚上也沒有回家了,幹脆留在工廠裏跟金秀珠說悄悄話,
金秀珠突然想起來,“小軍今年應該就可以當兵了吧?”
她還記得之前聽人說過,吳小軍先在工廠幹兩年,等到了歲數就去當兵,“都長大了,這樣也挺好的,這孩子太久沒見,感覺成熟懂事多了。”
汪玲聽到這話嘆了口氣,“之前是這樣,現在不行了,今晚你沒看到嗎,小軍那孩子用左手拿筷子吃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