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第二十刀(第2/7頁)

蘇琳瑯也算大開眼界了。

律師費可高可低,全看雇主和律所的協議,用這種方式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即使在法律健全的星際都很難追得回來,更何況律法混亂的如今。

把二奶雇成自己的律師,不愧是上市公司的大董事,黎憲可真夠精明的。

“再沒別的事吧!”蘇琳瑯心說既已追不回來,就當破財免災了。

梁月伶說:“還有,她給孫兒媳的心理診所整整投了三千萬,那是家裏全部的現金,我姨全不知情。”

孫兒媳,孫琳達的侄女,也是黎憲和麥德容的養女。

一個心理診所能有多大,她要豪擲三千萬!

而既是給養女投資,她為什麽不告訴老公,再回想黃毛拍來的照片上面,黎憲和孫兒媳親昵的樣子,蘇琳瑯覺得頗有些古怪。

他問:“可以起訴黎憲,追回投資款吧!”

三千萬,那是麥德容的錢,他心地很善良的,經常四處捐款,結果壓箱底的錢卻被個女人悄悄挪光了,可還行!

梁月伶嘆氣說:“倒是可以起訴,但我們現在必須放人,等黎生一出去,肯定會立刻反訴我姨分割股份,很可能還會告他非法拘禁。”

黎憲不但被小刀拉了滿身的傷,還被注射了安眠藥,鎖在間小房子裏,已經快48小時了,得虧麥德容是她老公,不然就構成非法拘禁罪了。

法治社會,長時間把人關著當然不行。

而且孫琳達之所以按兵不動,就是還寄希望於黎憲這張牌,期望能夠借她翻牌,不把她徹底踩扁,踩死在地上,孫琳達就不會罷休。

不過一個老渣男,不放吧,法律不允許,放吧,無疑是放虎歸山。

蘇琳瑯問:“黎憲的律師已經來了嗎!”

“說是帶著警察,就在樓下。”梁月伶說。

一個二房,敢帶著警察上門找大房來要女人,不愧當律師的,夠囂張。

“麥看護就不能起訴黎憲重婚嗎!”蘇琳瑯再問。

梁月伶說:“據偵探打聽來的,她們73年就在一起了,那時候港府的法律是還可以納妾的,所以對方是黎憲的妾,是合法的。”

十幾年了,麥德容都不知道,他丈夫竟然還有一個合法的妾侍,他也是夠糊塗的。

正好電話響,麥德容正伏趴著,嚇的騰一下坐正。

看來電話就是那位律師二房,小妾打來的。蘇琳瑯接了起來:“喂!”

“麥太,我是馬律,我和警察就在樓下,煩請你立刻放人,否則,我有理由懷疑我的當事人被拘禁,我想,賀氏正值多事之秋,你身為大股東,也不想登上報紙,為賀氏集團添麻煩吧!”果然是律師,這女的比黎憲還會PUA。

蘇琳瑯輕輕唔了一聲:“不然呢!”

因為他聲音輕,對方以為還是麥德容,繼續威脅:“我知道賀氏董事局主席劉宕已經是植物人了,您要不想我把這事捅出去,就立刻放人。”

黎憲只要清醒著,當然就會咒罵,反抗,不堪其擾,麥德容就給她打了好多安眠針,不過這會兒藥性也散的差不多了,蘇琳瑯搖了搖,她就醒了。

“黎董,是我。”蘇琳瑯說。

黎憲頭痛的厲害,但一醒來就想起自己被監禁的事,掙紮著就要爬起來。

她記得蘇琳瑯,還記得這個男人惹不起,她看到桌子上有一把手術刀,但她根本沒打算拿它做反抗,只哭了一下,伸兩根手指:“已經超過48小時了,我不會主動走,我也不會反抗的,但是,我會以監禁為名,在結婚時,拿走麥德容所有的股份?”

蘇琳瑯沒接這個茬,反而遞給她一份報紙:“樸廷醒了,而且把百富的股票全拋了,足足3億,已經回到賬上了,你猜她準備拿那些錢做什麽!”

黎憲陡然清醒,抓過報紙,3億的大宗交易報紙上當然有登,而且就在今天。

她匆匆掃著,顫聲問:“她想拿錢做什麽!”

賀氏的現金賬戶有16億,是房產公司用來交易地皮的儲備金,股金賬戶中有3億,是專門用來投資股市的。

那三個億在劉宕和賀樸廷父子不能理事後,就由黎憲和孫琳達把它投到了英方財團做背書的百富公司。

自打投進去,百富的股票節節升高,一直在不停的漲。

黎憲當然很開心,當她被關起來,躺著的時候,她還在想,這回賀氏在百富一把就能賺幾千萬,那可全是她的功勞。

哪怕她最終跟麥德容結婚,基於這個大功,董事會諸人也投票留下她。

那麽,她就可以在結婚後,繼續出任賀事的董事,可以說,她完美的通過一個男人跨越了階層,而且立足,站穩腳跟了。

但是賀樸廷不但醒了,而且一醒來就把她投在百富的錢全部撤出來了!

百富還會繼續漲的,現在撤款,那豈不是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