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章節名太酸了放結尾有話說)

柳葦與陸北旌的微信聊天變多了。

她發現他喜歡聽學校的事,特別是她和同學們一起上課、去食堂、點外賣、去洗衣店……等等的瑣事,他都能聽得津津有味。

連她和同學們在校園裏喂野貓,給野貓絕育,抓小貓崽的事,他都願意聽。

柳葦以前沒關注過流浪動物,她沒有這麽善良的興趣,以前的生活也沒給她培養這種興趣的習慣。進大學後不止是課堂和同學讓她驚訝,她更驚訝的是學生中竟然有這種近似慈善的自發活動。

她知道有保護動物組織,但沒想到居然距離會這麽近!

本來只是從善如流的加入同學們的活動中,漸漸的她自己也開始上心了,她跟陸北旌聊的時候,結果聽他說,他當年上學的時候就已經開始救助流浪動物了。

陸北旌:“野生的流浪動物沒那麽多,因為城市其實是不適合鳥、老鼠以外的大型動物生存的。我當時聽過一個專家講解城市流浪動物的成因,百分之九十都是因為遺棄。在外國,只有遠離城市的城郊才能看到狐狸、淙熊這個大小的野生動物,城市中心地帶只能看到松鼠,野生的貓狗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要是沒有人類不停的遺棄動物,它們自然就會消亡幹凈到絕種。城市流浪動物屢禁不止,根本原因就是人在不停的遺棄新的動物,給流浪動物不停的補充新鮮血液。”

“救助流浪動物,首要就是要杜絕遺棄寵物的行為。只要不再遺棄,城市中將再也見不到流浪的寵物。”

“救助者是在為人類贖罪。”

跳過外國常見的心靈雞湯和凡人有罪論,各種數據倒是沒有錯。城市中自然野生的動物,除了人之外,地上沒有比老鼠更大的了。這說明沒有老鼠那麽小的體型,那麽廣泛的食譜,那麽強大的繁殖能力,就不能與人類一起在城市中共生。

他還給她講了他當時跟同學搞救助,不是貓,而是四只狗。

比起流浪貓,流浪狗更少見,也更不可能自然野生,因為野生的狗崽幾乎活不到再一次發情生崽,就算一代可以,二代可以,但能延續到第三代的幾乎沒有。四只流浪狗發生了群聚,開始形成了一個小團夥流浪,引起了當地居民的恐慌。

陸北旌:“我是第一個發現它們的人。”

應該說他和他的同學是第一個發現人,四只狗中有一只金毛,一只英國可卡犬,一只看不出是什麽的串,一只京巴。因為有金毛,他們以為是丟了,就在QQ群中散發,希望可以給主人報信。

但過幾日就在警情通報中看到了這四只狗,已經被抓了,據說是居民報警。派出所號召主人來領狗,沒人領就要安樂。

陸北旌和同學們就像今日的柳葦和同學一樣,博愛而且充滿熱情,還很善良。幾個大小夥子就去派出所問看一看能不能領養。

派出所很好說話,畢竟這都是生命,真拉去安樂也是造孽,見幾個大學生願意養就讓他們寫個情況說明就把狗給他們了。

陸北旌領走的是那只

金毛。因為他是本地的,家裏地方也夠大,養只金毛是可以負擔得起的。但狗領回家前當然要先去寵物醫院做體檢,他把狗送去,然後回家跟父母說要養狗。

陸家父母不同意。

流浪狗太臟、身上有病、家裏沒人照顧、玩物喪志,等等。

陸北旌不是個會撒嬌的性格,而且他也很意外父母竟然會不同意——這明明是善意之舉,那只狗也很可愛並不兇,是四只狗裏最溫馴的一只,平時父母也沒有說很討厭動物,也教導他要做一個善良的人啊。

他覺得父母的理由站不住腳,可他又不會說服父母。

年輕的心受到了一點小小的沖擊和刺激,父母的形象也有一點小小的崩塌。

陸北旌現在想起來,覺得自己求全責倍。

不能要求父母是完人啊。

——但在當時的他心目中,父母確實是完人,是他人生和道德上的指路人。

他只好另想辦法。

他從家裏出來,想再加寵物醫院交點錢暫時收留金毛,他要再想辦法給金毛找領養。

但是,就在路上,他接到了寵物醫院的電話,說金毛彌留了。

他趕回去,只來得及見金毛最後一面。

醫生最後給他做情況說明是說金毛應該流浪的時間並不久,它沒有寄生蟲,有一點跳蚤,身上有一些結板的毛球。

它的胃裏沒有食物,它有嚴重的貧血,它最後的死因是心衰。

醫生:“它的牙已經快掉光了,它是一只老年犬了,八九歲的樣子。它應該是被主人遺棄的,我們發現它還有白內障,兩只眼睛視物應該都有問題了。”

醫生:“這種老年寵物犬是跑不快的,它走丟的可能性很小。”

陸北旌沒辦法把金毛帶走做安葬,交給寵物醫院做無害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