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起訴(第4/4頁)

馬芬:“那你趕著回去幹什麽?”

唐希:“我媽喊我回去考公務員,還有相親!”

高浪剛好去韓國了,馬芬自己就當了家,替唐希辦了離職,因這個月已做滿半個月,所以發二十五天的工資,又因為是主動辭職,所以不必發遣散費,公司也算省了錢。

唐希交了之前公司發的信用卡,拉了清單,解釋了每一筆支出都是用於什麽,簽字,然後才能走。

馬芬立刻就從她帶的徒弟裏找出一個準備送到柳葦那邊去。

她還和她徒弟一起請唐希吃了個三明治,讓唐希多講講怎麽替柳葦服務,做好她的助理。

唐希推說趕高鐵收拾行李,跑了。

馬芬只好準備親自帶她徒弟去見柳葦。

但柳葦的手機號打不通了,一直是關機狀態。

跟著,周二,公司法務接到一個郵件,郵政信件,平郵,掛號信。

是市區法院的傳票。

柳葦遞訴,她要跟公司解約,並因為簽合同時她受到了人身威脅,所以她訴請法院裁定合同無效。

她不打算付給公司培訓費和違約金了。

公司嘩然。

馬芬站在牛總辦公室裏瑟瑟發抖。

高浪電話說她在韓國機場,有機票了一定第一時間趕回來。

柳葦電話關機,唐希電話關機。

牛蘭山平靜的面對這突如其來的意外,雖然這個意外足以打斷他這麽長時間來的布置,以及他對公司後續的所有安排。

他讓法務過來,讓所有曾經接觸過柳葦的人都過來,一一聽取所有人的意見,得出的結論是:這絕不是柳葦的個人行為,她沒有這樣的行動力,也沒有這樣的人脈,更沒有這樣的知識。

一個只讀到初中的人,會懂得怎麽寫起訴書嗎?

會知道去哪裏交起訴狀嗎?

法務說:“柳思思是在她的家鄉,也就是戶藉地起訴的。起訴地可以在她的家鄉,公司的注冊地,合同的簽訂地。她選擇了在她的戶藉地起訴,這讓我們有些措手不及。我們對當地的法庭一無所知。”

法庭擅長什麽案件,法官是什麽性格,是男是女,是哪裏人,對於類似的案件他有沒有處理經驗?他會更偏向哪一面來處理?他更習慣適用什麽法條?等等,這些他們一無所知。

法務也替嘉世打過不少官司,都是在本地起訴,也就是北京的區法院。因為公司的注冊地在這裏,起訴有地緣優勢——別的不說,公司也算是納稅大戶了。

因為跑的多,經濟庭的法官書記員法警都認識了,不是說可以走個後門,而是對於他們的性格習慣和上庭時的節奏感都清楚,他們更重什麽方面的證據,更看重哪一方的利益,用什麽方式可以獲得最大限度的優勢,這都是經驗。

現在換一個陌生的地區的陌生法院,要面對完全陌生的法庭。

法務沒有一點把握。

法務:“我可以現在就過去,先調查一下,雇他們當地熟悉法庭的律師。”

強龍不壓地頭蛇。

牛蘭山:“時間上來得及嗎?”

法務:“我可以先去申請搜集提交證據,這個可以爭取三個月左右的時間。我馬上就過去。”

牛蘭山點點頭,法務起身就出去,家都不回,收拾個背包帶上電腦就直奔機場。

牛蘭山拿起手機,打給梁平。

梁平不接。

他再打給陸北旌。

陸北旌也不接。

他想了想,把公司新買的那兩個秀星叫過來,問:“你們是不是有柳思思的微信?她微信在線嗎?”

兩人都搖頭:“沒有在線。”

牛蘭山:“發個消息給她,約她出來吃飯逛街都行。”

兩人依言發消息,但石沉大海。

他把這兩人的手機拿過來,往上翻他們和柳葦的聯系,發現幾乎全是他們發過去,柳葦幾乎不回。他們發的都是要去工作了,要去拍照了,要去機場了,要去唱歌跳舞站台了。

只有一次,柳葦回了。

是那個女生,發了一個健身餐配健身奶昔,配字:“今天又是活力滿滿的一天!一會兒還要去工作,今天要拍十組照片!我要加油!”

柳葦回了一個表情,寫:“加油!”

牛蘭山把手機還給他們,指示他們說:“多寫寫工作的事,就寫公司安排你們去綜藝、拍電視劇。要顯得你們工作很多很多,能賺很多錢,公司對你們很看重,多寫點。”

兩人茫然的點頭——因為他們沒有上綜藝也沒有拍電視劇。

“好的,牛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