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3章(第2/3頁)

“何止是不要臉,這膽子也太得很!”

那可是禦賜之物,魏家那群旁支竟然也敢搶奪。而且就他們聽說的,好像還是偷盜!

老天爺,魏家旁支簡直是在作死啊!

“唉,也是這魏縣侯年紀幼小,上無正經長輩看護……”

稚子懷千金於鬧市之上,又如何能不引來身懷虎狼之心者?(1)

也因此,大家對魏林生出的同情心和嘆息越來越多,對於時人還很看中家族集體一事,自然也就被壓制住了。

再者,這事真正讓魏家旁支逃脫不了罪責的原因,乃是他們“偷盜”了宮中賞賜給魏林的東西。

正所謂,天地君親師。

封建社會裏,乃是皇權至上。

這便使得大理寺那邊要是從嚴來辦的話,魏家旁支這種不管是偷盜還是搶占禦賜之物的行為,都是能夠得上大不敬之罪的。

韓徹還在事發的當天晚上,就交代好了魏林和四娘,讓他們第二天一早,便主動去宮中先找皇後請罪。

說是請罪,倒不如說是讓魏林對著皇後哭訴這些年來被魏家旁支欺壓的委屈。

若說現在的皇室裏誰最願意護著魏林,也莫過於皇後了。

“為何過去竟一字不提?”事情昨天下午才發生,魏林今日一大早便來,是以皇後也是才知曉。

一時間,皇後也是又氣又怒。

有韓徹的提點和一晚上的時間琢磨,魏林這會也很好的發揮出了他告狀的超高水平——那就是不做任何的告狀,只認罪。

認魏家那群旁支的罪,也認魏林自己未能守護好宮中賞賜之物的罪。

等到認罪完之後,魏林再紅著眼眶,低聲怯弱的言道了一句:“他們都是叔伯和兄長……”

過去魏家旁支欺負魏林,確實如他們所想的占了一個家事,旁人便是知曉,也不好去插手的。便是魏林自己,被家族和輩分“綁架”著,所有委屈也都只能吞下。

究其根本原因,其實還是在於時人對家族的重視和袒護程度。甚至在律法上,更有“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孫匿大父母,皆勿坐。其父母匿子,夫匿妻,大父母匿孫,罪殊死,皆上請廷尉以聞。”(2)

所以卑幼隱匿有罪尊長,都是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反過來若是卑幼告尊長,則還屬於忘情棄禮,甚至律法也做出明確規定:“諸告祖父母父母者,絞。”(3)

就像當初,陳大娘子被吳氏雇兇擄走。事前不清楚緣由時告官可以,可卻在事後查清楚是吳氏所為後,陳家選擇包庇吳氏,陳大娘子再恨卻也不能去官府繼續告她。

魏林這裏,魏家旁支敢這麽肆無忌憚,甚至這次他們連四娘也敢上手欺負,便正是掐準了這一點。

他們和魏林雖然不算至親行列,但作為同族,又占據著長輩的身份,魏林或四娘但凡敢去告他們,律法不一定認可不說,世人還皆會對魏林和四娘非議詬病。

甚至魏林和四娘連他們的不是,都不能隨便對外人去說。

“你啊,也實在是太過厚道。”皇後自然是比誰都清楚這些的,聞言後,便只得嘆息道。

說是厚道,其實言下之意也含有魏林太過軟弱了些。

魏林便又哽咽道:“臣得蒙娘娘庇護,已是良多,又如何能事事皆來煩擾娘娘?”

皇後過去確實沒少庇護魏林,尤其是當初魏林稚童年紀就被帶到她看顧著。被魏林這麽一說後,皇後再想起魏林這十余年來,卻在她以為已經看顧了的情況下,還被魏家那群旁支如此的欺負了去,心中便生出更多的憤怒。

魏家先祖也確實是立下不少功勛,可皇室認可的一直都只是魏林這支嫡系。

於是在魏林這一番“告罪”過後,皇室自是不會再怪罪他,大理寺那邊也立刻接到了宮中的旨意——依律辦理。

魏家旁支過去侵占了魏林多少東西,也盡數都要還回去。

這處決結果出來後,雖然有些人還是會對同族之間不該鬧到如此的地步,在私下裏會有些許的微詞。但更多的也都是在談論魏林幼年便孤身一人受魏家旁支,長達十余年欺負的可憐。

畢竟在評判對錯和分辨責任時,人們總是難免傾向於弱者這一點,亙古不變。

就連皇後那日在見完魏林後,也對皇帝嘆息起來。

至於皇帝,似魏家這等立過重大功勛的後代,皇室厚待他們,本就含有做給世人看的面子工程。相反,對於魏林的軟弱無用,還正是皇室願意看到的。

韓徹也正是看準了皇室這一點,才會做這麽一番操作。

注1:出自《春秋左傳》“不啻於稚子懷千金於鬧市之上”。

注2:出自《漢書》卷八《宣帝紀》)這一刑法適用制度自漢宣帝以後成為中國古代重要刑事法律原則之一,並一直為後世歷代所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