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0章 為官標準(第2/4頁)

禮儀滲透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多看似微小的事情,其實已經潛移默化的將人禁錮在了任人宰割的位置上,服裝便是其中之一,這樣的變動,終於將女官從排斥於社會外被審視的客體,轉化為具有社會勞動價值的主體。

一個很棒的進步信號。

韓盈覺著這不太像男人能調整出來的內容,重新又去翻了信,果然,這是宮內負責教導嬪妃的女書提的建議。

就是桑弘羊沒寫她姓甚名誰,這讓韓盈心中多了幾分遺憾。

不過這此議禮有上百位人參加,也不止宮內,宮外也有女子提建議……等日後再詳細問問桑弘羊是哪幾位,言論如何,到時候再結交一番吧。

將此事放在心上,剛開心沒一會兒,繼續看下去的韓盈就迎來了暴擊。

後面的禮儀新規定中,對沒有對那些直接收贅婿的女官吏做更多要求,多是仿照著男人娶妻標準來,只不過多了孕假和育齡外便沒了別的要求,但在嫁人女官吏上做了極為詳細的職責劃分。

因為已經嫁人和西漢重孝的緣故,嫁人女官吏對公婆還是要講究孝道順從,而與丈夫之間,若是丈夫職位低於她,那她可以執平禮,兩人地位一致,舉例就是,如果兩個人打架鬧到官府,那可以按照互毆處理,而不是夫毆妻無罪,妻毆夫當罰。

其它的,還有諸如因為嫁人女官吏有可能無法為丈夫延綿後嗣,所以要主動納妾,夫妻兩人若都在為官,那誰高誰低,以及如果兩人差距極大,女官吏已經是縣令,而丈夫還只是平民的情況下又要如何處置等等。

看著這部分內容的韓盈怎麽說呢,她感覺到調整的人努力想要在法理、倫理、社會環境以及權力面前尋找能平衡它們的禮儀,但最終仍舊是屎上雕花,不僅臭,還雕不成個樣子,最後連調整的人都放棄了,直接在末尾加了條女官可以協商離婚,廢除婚姻關系,但是要給予財產補償的條例。

看到這兒,韓盈一時間有些想笑,可還沒笑出來,她便感覺有點不對。

一絲危險的感覺讓她再將這部分多看了幾遍,很快,韓盈的目光在夫妻同朝為官上停住。

有了可以專空子的規則,那肯定會有人嘗試,將妻子安排為官也不是不可能,而朝中都是男官,安排進來的妻子無法越過丈夫的地位,最終只會成為他們手中的倀鬼,她們的存在,對韓盈和她背後的女官吏會是極大的威脅,更不要說這樣完全是聯手壟斷官場,與韓盈向漢武帝提到女性為官,能夠減少階級固化完全背道而馳。

這是個大坑。

韓盈的目光瞬間冰冷起來。

那些屎上雕花的禮儀條例,此刻都有了更深的用意,怪不得要爭執這個,她手底下不是寡婦就是未婚或納贅婿的,也就零星幾個丈夫尚在的兒媳爬到縣曹職位,弄這些根本不是給她用,而是有朝臣等她上去,給自己開後門用的!

韓盈臉色逐漸沉重起來。

這樣的猜測不太準確,或許不是有人給自己開後門,而是真正針對這種現象提前定論,畢竟,受限於十五歲嫁人的律法,若是想選拔女官,那基本上只能從嫁人後的女子中挑選,可不管怎麽猜想,情況是可以確定的——

越復雜的法律條例,其規則也會更加復雜,執行起來會更加的困難,同時也會有無數嫁人女子在非自願或者自願的情況下,為全家謀取私利,而懲罰卻落不到真正人頭上,如此,運行成本將被推高到難以承受的地步,甚至不需要多少,只需要無法處置的幾例展示出這兒有個修復不了的漏洞,就足夠逼迫國家全面拒絕女性為官了。

她必須要遏制這樣的情況發生。

看著面前的印綬,韓盈一個一個的數了過去,將記憶中,那些身為兒媳而達到醫曹、田曹職位的女吏印綬都挑了出來。

封建古代男尊女卑的形成,除了其它種種原因,還有一點極為重要的,便是行政上的便捷,只需要以家庭為單位,管理住總人口一半的男人,另一半女人也被間接的管理住了。

在人力資源匱乏,溝通成本高昂的古代,這是比較高效的管理方式。

生產力不足,有些政策是就是沒辦法推行,韓盈能做的,只能是順應如今的趨勢,進行最簡單的調整。

把這些受封賞女官吏中幾個是兒媳的女吏的印綬扣留,韓盈鋪開信紙,將選擇改戶改名或者離婚方可繼續為官,否則只能罷官,光給予金銀獎賞的條件寫上,讓她們選擇,再連同其她女官吏的印綬照常分發了下去後,韓盈便開始給長安寫奏書。

理由很多,需要奉養長輩,家庭需要有人撫育子女,一個人沒辦法兼顧家庭和政務,禮儀太過於繁瑣,陰陽相和做為表率……總之,就為了一點,嫁人後,丈夫尚在的女子不能出來為官,除非她丈夫死了。